1 ) 《英雄本色》,我们的80年代
在我们的记忆里,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年代。我们十几岁,二十几岁,在激荡的社会风云中跌跌撞撞地成长,我们写诗我们听评书,我们读金庸我们看三毛,我们通过有限的渠道窥望外面的世界,渴望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归宿。我们喜欢老山战士和张海迪,也喜欢张明敏和邓丽君,喜欢光夫和幸子,也喜欢霍元甲和陈真,值得感动的故事很多很多,但是在更多时候,再复杂的故事也不如一支枪影来得干净利落,一群又一群人在黑暗的录像厅里为一个被称为小马哥的黑社会分子热血沸腾。我们学着他穿黑风衣,抹头油,有事没事叼着牙签横晃,把大嘴巴笑成四方……我们学着他和他的兄弟们相互拍着肩膀,用力地拥抱,学着他们每一个人的经典台词:“Of course!Of course!”、“我不做大哥很久了!”、“不要叫我阿杰,叫阿sir!”。
经典就是经典,经典就是直接打入你的心灵深处,无需解释,无需理由。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这部电影打破了当年香港的票房记录,带动了经久不衰的现代江湖片浪潮;也不知道它横扫华语影坛各大奖项,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全部囊括其中;我们更不知道这部电影在创业之初有多么艰难,它来自一个拍了多年喜剧片和戏曲片的落魄导演、一个已经微微秃顶的过气功夫片明星、一个从小荧屏转型到大银幕后屡战屡败的票房毒药、一个在乐坛已经贵为天王但在影坛还半红不黑的偶像歌星……这简直是香港影史上最为奇诡之拍摄组合,难怪当年不但没有电影公司肯投资,连编剧都不肯给认真地写剧本,最后只好由导演吴宇森和监制徐克亲自执笔,整组人互相鼓励,艰苦奋战,每一个细节都亲历亲为……
我们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其实香港人也不见得都知道它背后的故事,所有人都只为画面,为人物,为剧情而心醉神迷。当时的香港社会转型期刚刚结束,经济迅速腾飞,影坛和乐坛也进入了黄金时代,成为整个亚洲地区的文化中心,大批大批的观众涌入影院,功夫片、喜剧片、文艺片、新浪潮实验电影……各种各样的作品百花齐放,层出不穷。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吴宇森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以背水一战的勇气突出重围,拍出了他前半生的沧桑与梦想,也拍出了每一个人骨子里潜藏的热血和激情:小马哥以音乐的节奏抱着舞女前去射杀仇敌,宋子豪含着泪拥抱忠心耿耿的挚友,阿成的阴冷,杰仔的咆哮,漫天的弹雨,飞扬的衣袂……都成为留名影史的经典细节。在此之前,没有人想过现代兵器的交锋可以和中国传统武侠精神结合得如此天衣无缝,没有人想过古装功夫片中所倡导的江湖道义、兄弟情怀可以在时装警匪片中得到如此的升华,这里没有传统意义上的黑与白,有的只是情与义;没有风花雪月,浅唱低吟,有的只是鲜血与枪声中充满阳刚之气的浪漫。大导演张彻创立的“暴力美学”在《英雄本色》中被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更加暴力更加唯美,也更加切中了时代与社会的脉搏;吴宇森也终于在半生的拼搏和摸索之后找到了自己的舞台,使吴氏电影和香港电影一起踏入了一个新的纪元。
《英雄本色》成就的不仅仅是吴宇森,还有周润发,和狄龙。我们不太清楚吴宇森是怎么找到周润发的,秦观词中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此语用来形容吴宇森与周润发的相遇,大抵也算贴切。跳开演员来看剧本,你可以清楚地看出这部戏本来要讲的是宋子豪和宋子杰之间的兄弟情仇,小马哥并不是主角;而实际上整部电影看下来,也许你不记得狄龙不记得张国荣,但你一定记得周润发。不知道是出自吴宇森的指导还是发哥自己突然开了窍,他一改前几部电影中紧张认真的表演模式,整个人松弛得如同在镜头之外,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到处流露出一种“不在乎”。这种“不在乎”使小马哥超越了一般的跳脱放浪而具有了独特的灵魂,也成为后来周润发最重要的个人魅力和表演标志,他不用挺胸拔背,不用清靓白净,他只要随便地咧咧嘴,动动手指头,光芒就弥漫全场,男女皆宜,老少通杀。有时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周润发不但是一个实力派,更是一个最大的偶像派,他的个人魅力已经盖过一切,或者说他的实力就是有本事让任何角色都为自己所用,无论演什么都会让观众迷恋让观众宠爱,甚至完全忽略角色的本质,管他是黑帮是叛徒是小偷还是流浪汉。我曾经说过就凭他在“润发”洗发水中那个微笑就可以再拿一个影帝,难道不是吗,观众和评委还需要看什么?他的笑就是他的演技。
周润发通过小马哥抓住了自己的机会,放出了积淀多年的强劲光芒;狄龙大哥也毫不逊色。《英雄本色》中,他说:“我不做大哥好久了。”是,如果你也是我们这一代在大陆成长的青年,如果你也是在《英雄本色》中才认识狄龙,或许你印象中的他就是那个满面沧桑的老伯,你想不到他曾经有多红,更想不到他曾经有多帅。70年代,他是香港影坛当之无愧的大哥,和姜大卫的黄金组合长盛不衰,经典作品数不胜数,至今提到香港功夫片提到香港电影史,没有人会落下狄龙的名字。年轻的狄龙高大魁梧,端正清秀,眉宇间凛然一股正气,天生的从容气度和兄长风范,看了他演的戏你会觉得再没有第二个人配称“英俊”二字,你会明白为什么当年古龙强烈反对郑少秋出演楚留香,说自己心目中的楚留香只有狄龙一人。但是再强的英雄也有衰败的一天,出演《英雄本色》时他已经四十岁,形象大不如前,在成龙式功夫喜剧横扫天下的当时,更是没有用武之地,若不是宋子豪出现,他不知到何时才会迎来事业的第二个春天。宋子豪这个角色,可以说被他演绎到了极至,那种前狼后虎,左支右拙的困境,那种纠缠于亲人,友人,恩人,敌人,还有敌人的敌人之中,却总是坚定清醒地保持自己的立场,不惜忍辱负重的精神,比他从前任何一个角色都更让人感动。
实际上,《英雄本色》演员表中排名第一的不是周润发,不是狄龙,而是张国荣,当年这部电影正是以他在歌坛如日中天的号召力才成功吸引了投资商,但是他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却实在,实在,太衰了,衰到他的签约公司和经纪人都强烈反对他出演,担心这个不讨好的角色会影响他在歌坛的形象。张国荣是一个性情中人,看了剧本之后热血沸腾,尽管明知道“这回死定了,人人都会喜欢小马哥,而我却要演一个抓他的警察”,但还是力排众议,坚持出演小警官宋子杰。这个小警官在刚一出场时令人眼前一亮,不仅仅是因为帅,而且是因为浑身洋溢的朝气,尤其在他穿越操场奔向他的大哥时,那种青春气息几乎逼人而来;但是剧情越发展,他越不讨人喜欢,太天真,太激进,头脑简单,顾头不顾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夹在宋子豪和小马哥两大男子汉中间,活像一只没长足毛的小公鸡。这个时候的张国荣,演技还有些稚嫩,与周润发和狄龙的从容相比,很多地方有用力过猛的痕迹,但他是那样地认真,角色的本身也应该是那样的认真,使这个年轻生猛的小警官,可爱又可气,可敬又可怜,让人叹息又不忍苛责。有一场戏是宋子杰在雾气腾腾的浴室里思维交战,冲动之下恨恨地一拳击碎镜子,认真的张国荣在拍摄时真的出尽全力一拳击去,使情势极为真实,关机之后,吴宇森捧着他流血的手,感动得流下泪来……吴宇森其实很喜欢宋子杰这个角色也喜欢张国荣,在以后的多年都称他为“杰仔”;张国荣也特别地欣赏吴宇森,每次提到最欣赏的导演,必定先提吴宇森的名字。周润发和狄龙也几乎真的成了张国荣的大哥,多年的合作中始终互相关怀照顾,台上的英雄,台下的本色,同样都是至情至性的人。
到这里我几乎忘了时光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曾经令我那样感动的他们,有的走了,有的老了,有的很长时间不曾露面,有的再也不能回来。其实这些都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始终都是光芒不可逾越的明星,《英雄本色》一直都是香港影坛最值得回顾的电影,就算现在新片大片层出不穷,投资动辄上亿,阵容超级豪华,重温《英雄本色》,仍然无懈可击。2005年是香港电影诞生一百周年,添马舰露天电影欣赏会上播放了特别制作的纪念影片,大银幕上光影流转,一个个熟悉的面容闪过:李小龙,林黛,狄龙,周润发,张国荣……伴奏的乐曲就是《英雄本色》的主题曲《当年情》:“……一望你,眼里温暖已通电;心里边,从前梦一点未改变;今日我,与你又试肩并肩,当年情,再度添上新鲜……”香港交响乐团的现场演奏使这首名曲分外地豪迈而激情,当大银幕上意料之中地出现《英雄本色》,更是让我热泪盈眶。我不担心将来的人们会忘记它,因为经典可以突破时空的界限而永恒存在;我更不担心我们自己会忘记它,那是我们的小马哥我们的杰仔,那是我们的青春,我们的江湖,我们的黄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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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本色》
A Better Tomorrow
导演:吴宇森
主演:张国荣 狄龙 周润发
首映:1986年8月2日
转载自:
http://bbs.my0511.com/viewthread.php?tid=1356151&extra=page%3D1&page=1
2 ) 女人看英雄——小马哥的三个眼神
我看《英雄本色》,不是温故、是知新。
我一直认为自己之所以看起来比同龄人单纯傻气,正是成长期部分元素的缺失造成的。主流媒体不倡导所谓江湖道义的港派文化,能看到这些东西的渠道又被应试教育魔化成了罪恶的温床,我的成长环境隔离了一切暴力色情的因子,受到了真空般的庇护。长大了才发现,无论表层如何太平,都掩盖不了另一种蓬勃的暗涌,别人都适应了,我仍在茫然。阴暗面看的少了,未必就不会受到伤害。
所以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的很多文艺作品我是相当陌生的,周润发为什么那么红?古惑仔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发言的权利,也没有深究的欲望。还是在《黄金甲》中迷上了那个老男人精湛的演技,如同一排烂菊花中独秀的白梅,一颦一笑都看得出功底。遂找来一干老片,像个小女孩般兴致勃勃的要一睹“发哥”当年的风采。
女人看英雄,无非是想看三个气概,一是英雄的豪气,二是英雄的痞气,三是英雄的孩子气。于是2个小时下来,整部片子被我浓缩成了三个眼神,反复温习着。团团脸的小马哥,目光如炬的掳获了后知后觉的我。
痞气,是枫林阁酒家的歌舞升平。小马哥一脸坏笑拥着舞女,翩然辗转,暗藏杀机。镜头推近,一个漂亮的滑步,小马哥揉捏着蓝色绸缎下的肉体,露着两排白牙,笑得轻佻放荡。
从女人的角度来说风流远不该是什么优秀的品质,但即便是排除重任在身的因素,单纯看这段逢场作戏,也觉得养眼得很。好多女人都架不住这种轻飘飘的吸引,越是无情,越是痛苦的深陷,这是命门,自作自受。到最后咬着牙怒斥薄情郎,才知道这种妖艳的花朵、巨毒。
孩子气,是地下车场的兄弟重逢。小马哥跛着一条腿,跳来跳去的伺候着,然后回到角落里,填饱肚子。一切如此平静、自然。今非昔比的惨状已经够让人肝肠寸断的了,而其中蕴含着的复仇的力量又昭示着情节的转折。这样的铺垫真是精彩,节奏从容,引人入胜。我被牵引得快贴到屏幕上了,眉头紧锁、嘴唇微张。就在这时,豪哥的话音出现,小马哥惊愕的一扬脸。
我都不知道怎么去描述小马哥脸上一系列的表情变化,激动、无措、狼狈、委屈、往事、欣喜、绝望、希望……交杂在一起,短短40秒,就这样通过固定角度的特写拍摄流畅的展现出来。当两只男人的手握在一起,音乐推向高潮,小马哥在豪哥肩头瘪了瘪嘴,我就恨不得替他哭出声来。
英雄落难的俗套情节为什么屡试不爽,因为母性决定了女人心底里是有疼爱男人的需要的。一个男人越强,在他像个孩子般脆弱委屈的时候,就越动人。
豪气,是深夜码头的黑帮火拼。小马哥在快艇上猛地一掉头,端着双枪轰隆隆的加入了火光冲天的战场。阿杰愣住了,豪哥也愣住了,这时小马哥一侧脸,伤痕累累的脸上流露出坚定的淡淡笑意,一切尽在不言中。
豪气是英雄的主流气质,是女人永远无法企及的一种高度,正如同男人无法企及女人的柔美一样。这种对性格因素中互补成分的欣赏,是隔岸观火,叹为观止,彻头彻尾的折服。
收笔前想了想,其实女人看英雄,还想看到第四种气概——柔情。所谓侠骨柔肠,风流叱诧惯了的男人专情起来是顶级毒药。然而在英雄的世界里,女人通常是背后的、默默的、次要的、点缀的,因此小马哥没有爱情。私心里,我也不想一个女人的出现稀释了这样情节紧凑主题鲜明的作品,爱情有时,只是 “下一件事”。
*配图版参见
http://hi.baidu.com/fondzh/blog/item/40b18fec1c95442662d09f92.html
3 ) 但求宣泄的陈腐苦情戏
《英雄本色》的影史经典地位不用多加说明,多加论证,任何媒体搞的影史经典香港电影排行榜,《英雄本色》都是不可或缺的电影。芭蕾舞式的纵情暴力场面,周润发戴墨镜、叼火柴、穿大衣的造型,义薄云天的兄弟豪情是几代华人影迷甚至亚洲影迷的经典回忆。有很长一段时间,《英雄本色》对大陆影迷来说,几乎定义了香港电影的一切。对于信奉“情怀大过天”的影迷来说,这几乎是一部不容置疑的电影圣经。
批评的声音当然存在,而且不乏来自香港本土。罗卡就认为吴宇森“感性偏激狭隘,有时不免于为文而造情”,李焯桃的观点则是,“吴宇森的激情动作片我们往往也吃不消,西方的类型片迷却看得兴高采烈,正因为如此心无旁骛地相信类型的西片已难得一见。”
不加节制地宣泄情感几乎是对吴宇森电影的集中性批评意见。《英雄本色》也正是这样一部风格化到极致的电影。罗卡“为文而造情”的批评意见相当中肯,但吴宇森此风格缺陷并非其个人独有,其实是中国电影风格类型的重要传统──苦情戏的遗风。苦情戏是深受“影戏”传统影响的早期中国电影极端重要的一种类型,《黑籍冤魂》、《渔光曲》、《暴雨梨花》、《桃李劫》、《新女性》这些当年深受观众膜拜的电影无不都是让影院观众浸透了悲苦体验的催泪苦情大戏。是非、善恩、爱恨、褒贬、黑白一定要分明,表现方式一定要夸张刺激,初始和最终的落脚点都必须围绕道德冲突(苦情戏本质上都是道德伦理剧)。这是苦情戏最鲜明的艺术特征。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一切人伦之冲突都可以成为苦情戏渲染的对象,要义便是让整体的情境处于悲苦之中。而这种悲苦达致的效果与西方悲剧的崇高感则有本质区别,苦情戏无关命运的荒谬与绝对,无关深度意义的追问,更无视理性精神对于无限世界的把握与探求。所以即便在当年,郑正秋就早已指出苦情戏的艺术幼稚问题,但是要吸引观众也似乎别无他法,“中国看影戏的,大半不耐寻思……刺激愈多、愈受欢迎,这一点,取材的先生们就要用心思了,既不能太残忍,又不能少刺激。”蔡楚生则进一步强调,“在描写手法上加强每一件事态的刺激成分,和采取一些中国特点的刺激素材。”所以要说东西方对比,苦情戏倒是更接近于道格拉斯·瑟克式的催泪通俗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法内情》、《唐山大地震》这些在两岸创造了巨额票房的电影其实都属于苦情戏的范畴。
曾经是邵氏片场出身,执导过粤语戏曲片《帝女花》的吴宇森,对苦情戏的成功要义了然于胸。《英雄本色》极端渲染的是兄弟与朋友之间的情义。比较重要的渲染手法是对比(这也是苦情戏的常规手法),由强烈的对比来刺激观众的情绪。宋子豪的性格隐忍,杰仔的性格冲动外放。宋子豪一直默默承受,杰仔一直挑衅攻击。更重要的对比来自情义的强弱。宋子豪与Mark哥之间浩气长存的友情义气,宋子豪与杰仔充满误会与矛盾的兄弟情。为了突出宋子豪与mark哥情义的撼天动地,杰仔在影片中甚至被处理成了相对负面的角色。这也是影片激发观众强烈情绪反应的杀手锏。
好人蒙冤,弱者受欺也是苦情戏主角的一大重要类型。一心悔过苦求给予重新开始机会的宋子豪,却得不到弟弟杰仔的原谅,这关系设置大体符合蒙冤的类型。宋子豪与mark哥还具有强度很高的受虐倾向,面对铺天盖地的责难与暴力,二人有着强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忍受力。这其实也是苦情戏主角的一大特色。
影片中的对比手法不仅表现在性格设置,还体现在大量的情节设置。开场不久之后,就出现了平行蒙太奇。一边是宋子豪在狱中的落魄场景,另一边是杰仔在警队意气风发训练的场景。最重磅的反差对比来自mark哥。当年的意气风发,后来却落魄成瘸子,擦车谋生。昔日稚嫩的小弟阿成,却成为了大佬,对之动辄打骂。这种巨大的反差手法,也是比较容易刺激观众的手法,当然这并不高明,看多了则觉得有点廉价。类似脚踩香蕉片滑一跤引发的喜剧效果。
最夸张的渲染来自暴力。按照吴宇森自己的说法,“不少人看到人家捱打,情感会得到宣泄。”《英雄本色》中的暴力场景有铺天盖地之势,mark哥屡屡处于血肉模糊的状态,吴宇森还酷爱用慢镜表现身体与脸庞受攻击后扭曲的细微运动姿态。可以说,《英雄本色》整部电影的情感几乎都处在宣泄的状态,吴宇森曾说斯科塞斯是“他长期的偶像”,从这一点来看,二人是完全一致。不过在处理情节方面,二人却有重大根本的不同。我们对于一部以歌唱为主的戏曲片,可以忽略其情节的含糊不合理,因为巨大的假定性本是戏曲片成立的前提。但《英雄本色》毕竟是一部在1986年公映的现代警匪动作片,如果我们完全忽视情节的不合理之处,是否对电影的要求太低?《英雄本色》“为文而造情”的后果是留下了犹如马蜂窝一般密集的剧情漏洞。
宋子豪不论身姿谈吐行为,都不像是黑帮社团的大佬。犯罪团伙和黑帮团伙可不完全是一回事。即便是后来阿成上位后,影片对于香港黑帮的表现也过于浮夸,这当然是那个年代香港电影的通病(讽刺的是,香港黑帮社团后来反而开始模仿影片中人物的打扮)。一直到杜琪峰的黑帮片出现,香港电影的黑帮影像才提升到一个新的具有丰富意涵的层次。
前文说道的对比手法,太多缺乏合理性。mark哥腿瘸之后,为何非要给阿成打下手?打的下手也不过是擦车这种最低级的工作。更进一步说,mark哥一直说三年来一直等一个机会,可是这与给阿成打下手有何必然因果关系么?阿成为何又要设计陷害杰仔还要开枪打伤他?他的目的难道不是要利用他为自己的罪行开脱么?阿成继而还痛殴mark哥,此又是异常壮观的暴力场景,慢镜头表现器官喷血,可是这又有何必要?看不出来痛殴mark哥有何目的。仅仅是为了表现阿成的恶,或者是mark哥的不堪,那就纯粹还是为了宣泄而宣泄。一些细部的情节处理更是自我矛盾。阿成派人砸出租车行。宋子豪劝大家不要动手,一动手就又便回罪犯了。结果劝完他人,他自己却反而大打出手,车行老板又用同样的话劝了宋子豪一遍。这简直是哭笑不得的滑稽场面。杰仔拿到了犯罪证据电脑光盘,并不想着立刻上交,严重缺乏基本的职业训练。宋子豪把电脑光盘交给了杰仔后,却又莫名地告诉了他自己要和阿成决战的地点。如果为弟弟着想,这不纯粹画蛇添足?影片的第一场暴力戏,即父亲被杀,就显得过于夸张。杀手居然头撞破玻璃,脸部被滚烫热水烫,身体被刀插入,还有能量反扑,实在不可思议。这场面也只能理解为暴力的渲染。声音部分最不可忍的是主题曲《当年情》(曲风亦是偏向悲苦),几十遍地反复放,在视主题曲重要性很高的八九十年代的香港影坛,也很少有这种播放密度。
表演方面对于苦情戏的一大助力来自宋子豪的扮演者狄龙。本就是张彻大弟子的狄龙,表演方法是最典型不过的戏曲风,这当然同其长期浸淫在邵氏武侠片中的经验脱不了干系。狄龙的巅峰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邵氏的没落,狄龙的星途也渐渐不振。在出演《英雄本色》之前,狄龙已经告别巨星地位。《英雄本色》让狄龙重回大众视线。在《英雄本色》中,吴宇森重用狄龙,出演了宋子豪这一角色。他在整部电影中的表演方式,想必是与影片整体的苦情戏风格所要求的。苦情戏很容易导致演员的表演风格导向戏曲风,戏曲风便是程式性、写意性、象征性、假定性、舞台性。演员更多的是要塑造所扮演的角色类型共通的一面,即符号化的一面,而不是演员自我迥异于其他演员的个性化一面。放大一点说,这是早期中国电影演员表演最严重的一个问题,即便是在《小城之春》这样的所谓经典之作中,也存在着这一问题。戏曲演员所在的舞台空间与电影演员所在的银幕空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加调整的原样复制,效果必然走样,也必然为现代观众所淘汰。好莱坞电影与日本电影在有声电影诞生之初就解决了这一问题。周润发与张国荣在本片中的表演风格便与狄龙完全不一致,二人虽扮演角色的性格大相径庭,却都能做到相对真实化的自然流露。《英雄本色》让狄龙人气大热,但之后他的星途并未有本质改观。倒是狄龙当年的黄金搭档姜大卫,在继承了邵氏风格的TVB电视荧屏上,至少保持住了表演生命。
《英雄本色》最令人矛盾之处,是影片用了最现代的美式镜头语言(如波德维尔所总结),叙事形式却是最陈腐的“影戏”传统之苦情戏模式,强调的母题是家庭破碎后的重建、手足之情的修复以及朋友情义的张扬,大体不脱宣扬忠孝节义的传统儒家伦理内涵。问题在于罔顾剧情基本逻辑的一味渲染儒家之道,一味的宣泄暴力情感,这当真算是超越时代的经典之作么?
4 ) 经典的小马哥
经典的英雄本色,再看也不会觉得老套,发哥饰演的小马哥可谓精彩帅气,深入人心。但这部电影最打动人的还是情谊。 小马哥受伤时说:我也不想让人一辈子踩在脚下,活的有出息才行,不能窝囊的白活一世,但是我绝对不会为了出人头地而逼朋友为我做一些为难的事情。这句话实在是太激励人。“亲情爱情之外,我们还有友情,这个社会真正够兄弟的没几个,但不是一个没有,有些东西不一定多多益善,而要至真至诚。” 但小马哥做到了,发哥也做到了,剧中发哥展现了他优秀的表演魅力,片子成功地将江湖兄弟情与亲生兄弟情的矛盾集结在一起,体现了他们各自不同的挫折、失败、忏悔和报复,通过这些人际关系的冲突,影片通过成功的煽情手法使影片更具观赏性。
5 ) 英雄本色
我记得在压缩vcd(就是把两张vcd压在一张中)刚刚开始的买过《英雄本色》1,2,3。不过我就看过2,3 看完后很久没看1,结果找不到盘了,好像7788看过些片段。
这个次公司组织旅游,在车上看的全部,小马哥孤身赴台,在夜总会里杀那第一段的确是吴氏风格典范之作,慢镜头的运用,场面的调度,太有爱了,我现在明白后来的港片为啥总是纠结在,无情无义的兄弟背叛,新一代杀老一代之类的套路里了。
不过,我现在对这类片子不太感冒,吴氏当然不错啦,但是当你看过《日落黄沙》之类的老西部片,铃木清顺《杀手烙印》的黑帮片,梅尔维尔的《红圈》之类的强盗片后,现在国内电视里无耻吹捧吴氏暴力美学,实在太过了(另外一个就是无耻吹捧无厘头中的周星驰),在这个类型片吴氏并不是一览众山小,而只是一群高峰中的一座而已。
另外也看不过惯,在枪林弹雨中,小马哥挺身而出跑出掩体,一统扫射,对方小喽啰纷纷跳出来喂子弹,这个太假了,和老式革命电影中高大全英雄一样。
当然这片的确阳刚,但是这种阳刚的片容易剧情过于粗,不够细腻。比如台湾人为啥会反水,小马哥孤身赴台为啥会不搞暗杀,而是大开杀戒,走的时候为啥不是背贴墙走,而是背对给别人,小马哥黑社会里混了这么久居然没钱,脚断了就沦落到社会底部,还有很多细节都不怎么样,奇奇怪怪的。
6 ) 一个时代需要的三种英雄
我不知道看了多少遍这部电影,只知道电影院的我看过,电视上面播的我也会看,反正是百看不厌。从最初的欣赏帅哥与枪林弹雨式的情节,到现在去找寻更多的电影所反映的现实生活,从电影中刨析真实的人生与梦想。想一想,这之间经过了多少年呀,我已经由一个小毛孩,长成了一个大毛孩了。而当年帅的一塌糊涂的小马哥,正义高大的豪哥,青春执拗的阿杰,都已经不在年轻了。现实中,他们已经老了,甚至已离我们而去。可我始终坚信———英雄永在,本色永存。
《英雄本色》是一部通过暴力场面凸显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情感,是一种男人与男人之间简单的情义,用枪战、死亡来表现这样的主题却是那样地合适而震撼人心。真的很喜欢这部电影,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看《英雄本色》了,但是一次次的看了之后,我的内心仍然会热血沸腾,而对于一个正在青春期的孩子来说(虽然我是一个女孩,但是是由英雄情结的哦),《英雄本色》这部电影几乎也满足了我所有青春期幻想———乱世江湖、兄弟情谊、快意恩仇,以及爱情。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刀光剑影的江湖已经进化到了枪林弹雨,但这个江湖的粗野狂放之气并未衰减半分,仍然能让我们在其中尽情咆哮———如果没有这些无因的愤怒和 反叛我们的青春期肯定缺少很多应有的生气。
俗语说得好:时势造英雄。经济快速发展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香港是一个崇尚自由张扬个性的地域,遵循的是优胜劣汰的社会秩序。如此的大势造就了吴宇森宏大激越的创伤视野和浪漫自信的创作手法。与之而来的江湖英雄神话,映证着香港人民对于未来坚定的信念和欣欣向荣的发展景象。正在这个时候,《英雄本色》就适时的造就了但是香港一个时代的三个英雄。虽然他们不是正义之士,然而这种反传统英雄主义反而更得人心,甚至印象了一代人的价值观,所以他们是英雄。没错,就是这三个英雄,三个代表了香港一代人的向往与追逐的英雄。
第一种:大义豪情 忠肝义胆
代表人物:宋子豪
关键词:高大 正义 大侠 忠孝
豪哥的一句“我不做大哥很久了”已经被我们现在的人用的泛滥的不能再泛滥了。可是,我们也肯定不会忘记别人也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是呀,豪哥是不做大哥了,可是江湖还在呀,恩怨还在呀,这就注定了豪哥的“大哥”是永远不会变得。
大哥,他是江湖上被小马哥敬仰的大哥,也是阿杰的亲大哥。在江湖上,这位大哥为了老板可以出生入死,为了兄弟可以挺身相救。在生活中,这个大哥爱护自己的弟弟,可以被亲弟弟当作杀父仇人,可以被亲弟弟用枪指着头,他都毫无怨言。所以,这个大哥做的不容易,为了他的江湖,他已经失去了弟弟。失去了一个哥哥本应有的弟弟对他的尊敬与崇拜。因为他虽仗义,豪情;但是他的身份是弟弟不能容忍的,他的人生注定了与弟弟是两条线上的人,注定了没有交集。所以面对弟弟的误解与仇恨,他毫无怨言,也无法澄清自己的无耐与真情真义。
为了兄弟的情谊,豪哥入狱,他出去后,想从此改变自己的人生,可是江湖注定了他不能,也不可能让江湖忘记他。但是他尽力的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关心他的人过的更好,所以他为了小马的境遇而自责,为了阿杰的悲愤而无奈,可是他让所有的悲愤与不平都让自己扛了,毫无怨言!这就是大哥的气度!
豪哥这个人物却总让我有种莫名的伤痛,一身血性的汉子,但是自己的身份牵连了父亲、被信任的兄弟出卖而入狱,到了出狱后回到家却被自己的亲弟弟打出来,一个人躺倒在雨中,豪哥强忍的那滴眼泪终于流了出来,那一幕是多么感伤呀,电影中让我最感触良多的镜头(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当豪哥出狱后看到瘸着腿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小马时,他轻轻说“小马,你在信中,不是这么说的……”我第一次在看电影时哭了。随后,当豪哥被他弟弟逼着叫警官时,他又说了一句“我不做大哥很久了……”然后,和我一起看电影的朋友就都哭了。这就是一个大哥的悲哀呀!唉,做大哥不容易啊。
同时,他也是一个关心父亲的儿子,电影中描述他与父亲的情节都是充满了温情的,他对父亲所做的一切都体现了中国五千年来对“忠孝”二字的定义,为了父亲,他不能说明自己的身份;为了父亲,他要对弟弟百般关爱。虽然父亲的死,也是因他而起,这也是弟弟阿杰始终不能原谅他的主要原因。但是父亲临死前对阿杰说的那一句:“你不要怪你大哥”。不久正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真正的理解与爱吗?
在本剧中只描写了豪哥在处理亲情,友情。并没有提到爱情,其实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作为一个大哥,他不听的在为别人着想,在亲情与友情之间为大家展现了自己的侠骨豪情。这些都是为了他人的,而爱情是个人的,自己的事情。这个高大的形象其实就是要在无私般的大爱中放弃自己的小爱。我想这也是导演与编剧安排的巧妙之处。
也正是在80年代的香港,人们面对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受到资本主义浪潮的巨大侵袭,生活中人们已被名利,金钱所困,他们面对了价值观与世界观的巨大危机。几乎忘记了大义与仁爱,就在这时,豪哥出现了,他让现实,追名逐利的香港人看到了生活中应有的正义,忠义,以及仁义。虽然他的身份并不是代表了从事那些真正的道德上的正义的职业,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黑道大哥的身份却让人们看到了久违的正义形象,它是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社会上对正义,忠孝的认可。
其实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大侠的理想,忠肝义胆,大爱无间,豪哥的出现就满足了人们心中的一个几乎不可能变为现实的理想,但有理想总好过毫无向往与价值观!
第二种:仗义执言 潇洒不羁 重情重义
代表人物:小马哥
关键词:仗义 潇洒 不羁 酷帅 倔强 骨气 忠义
我最喜欢《英雄本色》中小马哥的一句台词“我并不是想证明我有多么的了不起,我只是想告诉别人,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到现在都清晰地记着这句台词。也许这只是一个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与梦想的小马哥的作风。但更多的代表了当时香港人的态度。香港人不会去想着天上掉馅饼的横财,他们会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但也绝对不会放弃自己曾经失去的东西,他们定会追回自己的东西。这就是香港精神,这就是香港人。
周润发扮演的小马哥,在本剧中可以说是相当成功的一个角色,他的形象与气质更是迷倒了当时的多少青春少男和少女,从此小马哥成了大街小巷男孩子模仿的偶像,很多人比划着小马哥,戴着酷酷墨镜、含着根儿火柴棍、佩着双枪、击倒最后一个敌人的同时潇洒的吹吹枪口,白天在孩子群里炫耀晚上又不断地做着英雄梦,那个时代,小马哥承载了许多少年的梦。对我来说,我还喜欢小马哥的有情有意,“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朋友!”“我从来不逼迫朋友做他不想做的事。”“我等了你三年,三年哪,我要重新再来!”经典的台词在20年后听起来仍然让人肃然起敬。
记忆最深的就是枫林阁那一幕,天空微微下着小雨,背景音乐是一首欢快的风月场歌曲,小马哥搂着一风尘女子开心的走入包厅,至此电影切换为慢镜头,他的调笑,他的逢场作戏只为把手枪放入花盆里,风情浓郁的画面和杀气四伏的小动作形成鲜明的对比,让人震撼!这一段我反复看,反复看,却依然还是看不够!
这里的小马哥,把自己的个性展现的淋漓尽致,既放荡不羁,又侠骨仁心;既嫉恶如仇,又深入其中;既浪漫无比,又血腥降至。他的恨,他对豪哥的义,都在这一刻爆发到了极致。所以紧接着的血腥场面就把者所有的仇恨的放大与爆发。也让我们永远记住了英雄的场面。
最后,小马中弹的场景。小马说,“做兄弟的••••••”。话没说完就死去了。做兄弟的怎样,做兄弟的就应该两肋插刀,做兄弟的就应该赴汤蹈火,做兄弟的就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换成另一个角度就是说,做兄弟的应该讲究信誉和情谊。虽然,小马没有说全,但是,从小马返回货场与豪哥共同抗敌,这已经说明了一切。“此时无声胜有声”在这里也再符合不过了。
小马哥之为英雄,只因为他的真实,他活的真实,对人的诚实,对社会的诚实,他没有远大无级的理想,不想要让世人所不及的地位,不追逐虚名福利的生活。他只要做他自己,这就够了。
香港人很看重一种小市民生活,这些人也许没有多大本领,没有与众不同的背景,没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他们都又自己一点的得意之处,比如帅气(就像小马哥),搞笑,自恋,与世无争,活得很自由自在,偶尔也会想想那些遥不可及的梦,做一些让人们意想不到的事,他们坚持自己,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享受生活应有的快乐与悲伤。也许这些人是平凡的,但是平凡中的不平凡也正造就了另一种“英雄”———小马哥式的自由英雄。
第三种:执着信念 除暴安良 坚持正义
代表人物:宋子杰
关键词:青春 帅气 冲动 正义 执着
“不许动,警察!” 这是电影里阿杰第一次出场时,在医院里见到哥哥,模拟警察抓小偷的动作是说的一句话。也就正是这一句,成为了两兄弟之后决裂的伏笔。也注定了阿杰会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除暴安良。即使是面对自己的哥哥,也绝不会放弃。
张国荣演绎的阿杰,可能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年轻,朝气,执着在他身上体现的一览无余。一个富有朝气与抱负的正义警察,对于当时的张国荣来说,简直是被他演绎的天衣无缝。简直就是一个充满阳光的邻家大哥哥。有一点酷酷的,身边的女友也是一个比一个漂亮,可爱。所以在本剧中,三个主角中,就只有对他的刻画时,加入了爱情这个主题,为什么呢?因为他的魅力,没有爱情怎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呢!
其实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他的执着,他会为了追求自己坚持的理想,而大义凛然,而冲动暴怒,但无论如何,他也是不会放下自己的职责与信念的。所以在剧中,他面对上司,可以为了证明自己的执着,而冲动,暴怒,与上司针锋相对,坚持自己的正义立场。他面对自己的大哥时,可以是最初那样的敬畏与崇拜;当知道大哥的身份后,又可以是那么的粗暴与无礼。以至于始终无法原谅自己的哥哥。
他无法原谅自己的大哥,他让自己恨他,怨他,贬低他。其实他自己心里是最痛的,这所有的恨,就来源与爱,来源与他对哥哥几十年累积的深厚的亲情。他无法忍受自己最爱的哥哥却扮演了社会上自己最恨的一群人,是他间接害死了最爱的爸爸,也是他让自己的警察之路走的好艰难,让自己想做一个好警察的理想难以圆满。所以他无法让自己不恨他,这就是他,一个敢爱敢恨,嫉恶如仇的香港警察。
当大哥出狱后,去找他时,他的态度一直是决绝的,当我看到豪哥被阿杰赶出门外,而无助的站在大雨中时,我觉得阿杰太绝情了,他做的太过分了。可是,转念一想,这不就是真真的他吗!当哥哥的身份还没有变,他的态度就永远不会该变,这就是一个真正坚持自我的好警察。
最终,当我们看到经过了枪林弹雨之后,当大哥真真的摆脱自己的黑道背景时,两兄弟搀扶着走在警车的灯光中时,这个执拗的好警察终于放下了自己的心理包袱,他真正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他真正找回了昔日自己有敬有爱的大哥。
这就是阿杰,一个真正的香港警察,一个代表了香港精神的好警察。他可以为了正义,于自己亲爱的大哥反目;它可以为了坚持自己的工作立场,而与上司针锋相对。当然哦,还有一点点帅气哦。这就真正符合了香港偶像的气质,他们可以激励香港人的正义神经,可以树立警察在港人心目中的正义形象,甚至可以代表了整个香港社会的崇尚“正义”这面旗帜。
我想也不用说,他已经成为了港人心目中永远的英雄。那个代表正义和青春的英雄。
当我写完这三个观众心目中永远的《英雄本色》式的英雄时,我也在向往看到更多的英雄,我不禁的想起了一句莫个电影中的台词—— “我们不适合这个江湖了,因我们太恋旧了”。
一切都怪我们恋旧,因为恋旧,因为英雄不再,所以才更加怀念。
让我们在不变的怀念中,继续找寻我们的英雄吧!
7 ) 永远的小马哥
这也是一部不需要写影评的电影,今天来写,就是怀旧,就是情怀,就是纪念一下自己还记得小马哥。
这部电影当年风靡华夏,也风靡了东南亚吧。小马哥穿的风衣,戴的墨镜,是无数男孩的梦想。周润发在这一部片中的演技演活了小马哥这一形象,无论风流倜傥,还是落拓苍桑,又或者狠辣亡命,无惧生死,都深入人心。最后一段持枪横扫,孤胆英雄的形象,是永远的记忆。
8 ) 背后的一点故事及二十多年后才看的一点感想
1981年,黄百鸣、麦嘉、石天三个臭皮匠成立了新艺城,黄百鸣找来老友吴宇森执导第一部片《滑稽时代》。当时的香港电影圈有两大巨头,几乎垄断了电影市场,一是邵氏,一是嘉禾。新艺城相当于是蚍蜉撼大树。结果《滑稽时代》票房收500多万,成本只150万。成绩相当不错。 这个时候吴宇森表示不能再帮忙了,《滑稽时代》里,他也只是用了假名吴尚飞,即是不想飞往。因吴宇森当时仍在嘉禾,老板已经发火。再帮忙恐怕就要被炒鱿鱼了。于是吴宇森把徐克介绍给黄百鸣。当时徐克已经拍过几部电影,《蝶变》更是香港新浪潮的代表作之一,但是黄百鸣认为徐克拍的电影成本很高,又不卖座,有些犹豫,吴宇森就说,你相信我吧,徐克是一个人才。结果徐克在新艺城拍的第一部片《鬼马智多星》即十分成功,票房好,还在台湾金马奖获得三项大奖,分别是最佳导演、最佳美术、最佳剪接。徐克在新艺城做的风生水起,吴宇森在嘉禾却郁郁不得志。后来约满嘉禾,吴宇森归来新艺城。但此时新艺城已成为和邵氏、嘉禾三分天下的第三方势力,人才济济。吴宇森有些失落,后来被调到台湾,成为台湾方面的总监。当时新艺城的总监是施南生。 在台湾两年多后,徐克叫吴宇森回香港,说有个剧本等着他拍,于是吴宇森回到香港,拍摄了《英雄本色》。徐克任监制,还在里面客串音乐老师。《英雄本色》票房收3300万,助新艺城第三次打破香港票房纪录。《英雄本色》开启了香港黑帮电影的时代。吴宇森凭借着这部电影重生,也印证了吴宇森和徐克之间“惜英雄重英雄”的情义。这时已是1986年,吴宇森已经拍了十几部电影,快要40岁了。 当中还有个小插曲,黄百鸣说和邵氏、嘉禾争夺江山时最难过的一场“战役”是面对着吴宇森。1982年吴宇森在嘉禾拍了《八仙林亚珍》,在邵氏和嘉禾两条院线同时上画。新艺城与之抗衡的是由谭咏麟主演的《小生怕怕》。结果《八仙林亚珍》票房收400多万,《小生怕怕》收1400多万。新艺城赢了邵氏和嘉禾,小生战胜了巨人。 这是《英雄本色》背后的一点故事。 《英雄本色》的画面很有城市感,环境干干净净,人物的穿着打扮斯文得像个高级写字楼的上班族。出场的背景大楼高耸入云,玻璃光滑洁亮,门柱金碧辉煌。Mark哥着西装打领带,外披大衣,墨镜掩脸,光鲜有型,一转眼却在街边吃猪肠粉,十分不拘小节。也表明了他不是什么“正常上班族”。待小贩遇上警察,他还没吃完碟中的猪肠粉,还会快步追上把碟子还给小贩,然后镇定自若地和阿Sir打招呼,却全无半点流氓气。黑社会的盘踞点居然在中环的高级写字楼,里面还要干干净净,职员有条不紊地工作。Mark哥拿玫瑰花挑逗女职员,她还能视若无睹地继续打字。和想象中的黑社会形成反差。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着毒品交易,制造假钞等不法勾当。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就是这样存在于城市中光明的地方。 吴宇森觉得中国电影一向表现得太含蓄,也太没有风格,对观众来说没有重看的价值。中国人要开放些,显示自己的真,再把这些性格放到电影里。服装指导余家安回忆,拍摄《英雄本色》时穷的要命,吴宇森却要求人人都要穿大衣(港产片从来没见过)。导演坚持,即使不修饰场景,也要做大衣。大衣是展现戏中人物气场的重要道具,包含着强烈的象征意味。Mark哥在帮中地位一落千丈,落难时委曲求全擦车窗,只简单地套一件短款外套。镜头一摇,却见新上位的阿成率众从大楼里走出来。美术指导雷志良故意颠倒黑白,让反派阿成穿纯白色的大衣,其余角色全部穿深色大衣,走路有风,气势惊人,与Mark的落难情形形成强烈的对比。电影的末尾,Mark哥重披大衣与敌人对决,双手各持一枪,边走边开枪,步伐富于韵律,配合大衣的下摆飘动,激烈又浪漫。有人说Mark哥是“张彻式”的角色中姜大卫的浪子高手最成功一次的现代化。从吊儿郎当到落难英雄,再到惨死于枪下。戏中只有他才能享受慢镜头美化死亡的浪漫英雄待遇。 前两年有部韩剧《我的女友是九尾狐》,里面有个角色是导演,估计剧情设定他很喜欢动作片,所以老是穿着一件大衣,嘴里叼根火柴,出场时还要配上张国荣的《当年情》,人神经兮兮的,完全是一喜剧角色,模仿得很是滑稽可笑。记得当时舍友在看,却突然听到张国荣的声音,惊吓之下转头一看那猥琐大叔我就笑得不行。由此可见Mark哥当年的风靡程度。 张国荣真适合做人家的弟弟,两颊丰润,目光一派纯真自然,直到Mark哥被爆头,血液从前额喷到他的脸上,他的表情仍是少年人那种怔怔的惊讶,然后才表现出内心感情的冲击。他率真又固执,爱憎分明,在爸爸和大哥的保护下过的十分的自由自在。所以一旦知道和蔼又会照顾人的大哥居然是黑社会,还间接害死了爸爸,他就由爱走到了恨。因着他的性格,他的感情强烈而极端,绝对不存在任何的灰色缓冲地带。最后Mark哥死在他眼前,很有戏剧张力,他的感情突然激发出来,也一下明白了情义二字。所以最后他没有激动地抱住哥哥,而是静静地把枪递过去。大哥拿出手铐时也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明白。片中的细节配合得很好,张国荣的家以高明度的颜色为基调,配合时髦的挂画、面具等装饰,年轻而具现代感。 片中唯一的女角珠宝意惹人喜爱,一头短发,一出场即闹出笑话。后又因迟到而发挥失常,张国荣一时不小心用大提琴把徐克的车窗砸碎了,她气得跳脚就走。她和张国荣一样年轻而纯真。到了豪哥把录像带交给她的那场戏,她的头发第一次扎起来,反常地穿上全黑的衣服(生日那场是粉红色毛衣),即便是看着小朋友欢乐地唱歌也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显得深沉而内敛,完全不同于往日撞板闹笑话的性格。然后她目送豪哥离开,消失在黑暗中,预示着剧情的急转直下。 吴宇森说过,“最向往的人物是古代的荆轲、聂政。他们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佩服他们的地方不是他们的刺杀事迹,而是他们肯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坚持的信仰,就是那种有义气的表现。我用血、死去达至一个扩张的效果,令观众感到害怕,使他们觉得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的恐怖。”虽然Mark有情有义,但是最后他还是要死的,因为导演已经借狄龙之口说,张国荣走的路才是正确的。 电影的情节一点都不跌宕奇诡,这样一个故事如果放在今天,估计没有人听着会觉得有新鲜感。不过话说回来,这毕竟已经是二十几年的电影了。何况吴宇森强烈的风格和兄弟间的情义就足以取胜了。
#电影院# 年少轻狂看小马,人到中年看豪哥。以前看的是国语版,这次去隔壁城市看粤语版,根本就没修复嘛直接就上胶片了。如果现实世界也能像江湖世界一样黑白分明该多好,小时候觉得宋子豪太懦弱,现在越来越能理解他的左右为难,生命天平的两端一边是亲情一边是友情,要如何才能维持平衡?人生如此难为
为人当如小马哥
“做人有原则,就什么都不怕。” 真的不敢说这是我第一次看《英雄本色》,并不需要多么复杂的炫技,好电影从来都很简单纯粹。怀念最好的港片年代。“他有勇气去改过,你有没有没勇气去接受?” 上海电影节4k修复版。
9.3 “《英雄本色》触及男人的父子情、兄弟情、朋友情、男女情、冤屈受害之情与报仇雪恨之情,堪称多情而善感之作。”侠肝义胆,豪情万丈,句句金言,幕幕动人,子弹芭蕾,暴力美学,义薄云天,热血沸腾。
警匪片里难得的作者电影。“你没有欠什么,我从来不会逼朋友去做不想做的事,我有我自己的原则,我不想一辈子被人踩在脚下,你以为我是臭要饭的,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我警告你,不要用枪指着我的头!”
如有雷同,纯属耍酷
“杰仔,你冇错到,我地大家行嘅路唔同,你行嘅路系啱架,以前我行错咗,宜家行翻啱,都唔算太迟。”这句真感动。如果把兄弟情都看成基情,这真的挺可悲的。
Leslie这个萌娃。据说有次Leslie在电影院看午夜场,他跟盆友说:要死了,观众那麼喜欢发仔,而我却是个要抓发仔和我哥哥的警察。 第二部的时候,他开森的说:这回有人同情我了。看我演得多好!我的妻子怀孕生子时,我死佐~
故事情节即使在当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狄龙周润发张国荣正好分别代表了儒雅内敛、升级打怪和单纯明朗三种状态,再加上导演功力惊人,所以呈现出行云流水动人心魄的效果。
吴宇森原来在拍这个的时候已经构思好了整个宇宙,周润发在桌上吹牛说老子在东南亚被逼着喝整瓶白酒啥的,那不是后来喋血街头的剧情么! 这部真的还蛮好看的,浮夸程度刚好,不夸张,发哥更是帅到无边无际还有啥可说的。至于吴导为何总是执念于三个男人之间撕逼的故事,有没有人知道个中缘由...
我親愛的小馬哥,時至今日你讓我感嘆英雄遲暮更是種折磨……
香港最好的犯罪片之一,即便是反派都那么有魅力。
【新艺城】三个男主演得都不错,但还是周润发的小马哥最精彩,几次直戳泪点都是他和狄龙的对手戏。前面戏份里哥哥灿烂的笑容让人打心底欢喜,如今重温感动满满。徐克做监制,还踩了一脚客串。
香港黑帮电影的代表作!小马哥,那是一个神的样子~~
能够把握住自己命运的人,就是神
80年代港片就真的是,小时候只要没看,现在看就觉得很一般......
有几个镜头里,龙哥会发光
拖着瘸腿在地上拾捡钞票,小马哥没了披着风衣的飒爽;戴着警徽去码头只身擒贼,宋子杰少了抱琴赴考的清澈。一夕之间,江湖还在,却只剩传说。那些枪口下的义气、刀尖上的锋芒,隐忍不说。粤语重映的银幕上,曾经的他们多潇洒。故事里的江湖天翻地覆,现实里的人生也各自寥落,唯有歌声与胶片曾经记得。
三个男人的戏,打得太精彩太经典了! 2023.4.2 今天看了4K粤语版,这次发现“不如我们重头来过”小马哥也这么对宋子豪说。
想不到我也过上了这种在电影院看经典老电影的“小资生活”……片中最动人的是小马哥给人洗车、在车库里吃盒饭那段戏,演得太好了。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法国的一次同性恋影展里会有这部电影了,周润发和狄龙的那种兄弟情,西方人可能真的理解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