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毫无意义的环形结构
撇开那些啰里吧嗦的台词,但就情节来说,《低俗小说》的确开创了环形结构电影的先河。可是我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这环形结构有什么用?
影片开始抢钱夫妻很有喜感的从沙发上跳起来宣布抢劫后,整整两个多小时就没出现过,直到影片还剩二十分钟,我看了看下面的进度条,然后对自己说:“哦,电影快结束了,那对夫妻快出场了。”果然那两人去了那家餐厅。
......我还能说什么?这就是环形结构,把影片结尾截一段放到开头。我想每部电影都可以这样做,除了《saw1》这种电影,因为电锯就是靠出人意料的结尾吃饭的,而《低俗小说》不怕,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结尾。当最后的字幕出现的时候,我很诧异地说出:“就这样?”本来还满心期待,以为那对夫妻会跟黑老大或是拳击手发生些关系,结果只是打酱油的。
还有就是另一条线,也就是威利斯的《寻表历险记》,与其说是另一条线,不如说是主线的延长线,因为除了和黑老大的关系以及一枪崩了屈伏塔外,与主线没有仍何关系。
除了以上所述,影片里还有很多无关紧要的情节,如《黑老大老婆误吸毒记》、《专家教你清理杀过人的车》等。我本来想说这些故事脱离了主线,后来想想貌似根本没有什么主线。
于是我把这部电影总结为“一堆黑色幽默情节的非线性拼接”
2 ) 经典6分钟
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电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魅力。虽然它描述的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却丝毫没有让人感觉到其片名那样的低俗。这部片子在结构、叙事、主题、配乐、表演上都有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是一部让人过目难忘的黑帮电影。
我尤其喜欢杀手Vincent和黑帮老大的老婆Mia约会的那场戏,其中扭腰舞和回家后的6分钟拍得入味十分,堪称经典。
Vincent虽是受黑帮老大委托陪Mia散心,但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老大曾经借口一个手下为Mia做足部按摩而将其从四楼扔下摔死,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就是不可能对Mia有任何非分之想,只能陪太子读书罢了。有趣的是导演让Vincent吸了些毒,晕晕乎乎地而不是心惊胆战地进了Mia的家,所以这段戏一开始的画面是略微晃动的,Vincent因为没有非分之想,所以反而是很本色的吸完毒以后来见Mia,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过伪装什么。然而这也许恰恰给看惯了伪装,同时也是吸毒者的Mia以一种亲切感。
Mia并不是马上出现的,在Mia家里那段镜头始终没有出现她的正面,只是用那极有诱惑力的嗓音、坐在监视器面前遥控摄像头的背影和那张涂满了口红的双唇来勾画她,直到她和Vincent出门前,也只是拍了她的足部特写,包括她压脚背的一个细节,这个细节暗示出她是有相当舞蹈功底的一个女人,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把脚背压到那个角度的。
Mia是冷艳的,她的直发,她的黑衣,她毫无避忌的目光,猩红的唇膏,黑色的指甲油,处处透露着冷和傲。
在猫王酒吧里,Vincent陪着小心,循规蹈矩地回答着Mia的问题,但是显然Mia知道他并不是一个那么老实有礼的人,他很小心,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在乎规矩,他狂野,但是又有些无奈,他凶恶,但是又很有分寸,一个杀手居然会对Mia所点的奶昔研究了半天,这让Mia觉得他坦诚地有些可笑,所以她的冷酷似乎也慢慢解除了,她从紧腰白衬衣下拿出一包烟,想请Vincent来一支,但是她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她反过来找Vincent讨了一只他自己卷的手工烟,Vincent很自然地给了她,如同给自己兄弟烟一样,这也许让Mia感到一丝被宠被尊重的感觉,因为每当男人满足女人的一些小要求的时候,女人的虚荣心总是会得到异常的满足的,所以他们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了,他们开始谈论Mia的演员经历,Vincent其实还是带着一丝敷衍在和Mia交谈,他并不是很投入。侍者端来了5元的奶昔,Mia尝了一口,Vincent忽发奇想也想尝尝,当他要把吸管换一头的时候,Mia却表示她并不介意,这里的台词是有些暧昧的。Vincent当然不傻,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呢?他一下就感觉到Mia的内心世界是动荡不安的。从这个时刻起,他才开始认真地,把这个女人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而不是当一个任务来完成。但是他掩饰的很好,他不吱声,装作不知道,望向别处,Mia也明白他理解了自己的暗示,她也在看他的发应。她在试探,他在犹豫。这里十几秒演员的表演非常到位,所以这时就出现了一个被Mia称为“令人不舒畅的寂静”时刻。Mia起身去化妆间补妆(其实是吸毒),她似乎想寻找刺激,但是又有些顾忌,这个时刻她需要毒品给她壮胆。接下来Vincent想出的话题也许正是Mia所不愿意谈到的,因为Vincent向她打听黑帮老大因足部按摩而杀人的事情。Mia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她间接地向Vincent抱怨黑帮老大对她的严厉约束,她感到很郁闷。这餐馆里的10分钟戏铺垫极佳,把两个人从陌生演绎到心照不宣的暧昧,演绎到彼此开始建立信任,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之间还不能捅破那张纸,他们只能很隐晦地暗示。
这时,经典就要来临了,餐馆舞台上开始了邀请客人上台表演舞蹈的助兴节目。Mia似乎发现了一个新的兴奋点以让她摆脱谈话所带来的郁闷心情,她不由分说地要求Vincent上台表演。也许因为舞蹈是她的强项吧,她积极的自信的上了舞台,她扭动着腰跨,连脱鞋的姿势都很随意,连报幕时她也毫不掩饰地报出自己和他的身份,她尤其强调了自己是”Mrs.”,这是一种略带无忌的对威权的挑逗。Vincent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似乎是个陪练,他知道Mia在做什么,想什么,但是他不说。
这场舞蹈戏一开始Mia是带有一种只顾自己开心的态度,强拉Vincent上台的,她看着Vincent笨拙地脱鞋,觉得挺有趣,然而Vincent脱完鞋,又旁若无人地慢慢地把鞋放好,这个细节显示了他更强更掩饰的自信。
两人走到舞台中央,Mia伸脚出来划了一圈,试试舞台的平整度,Vincent还是低着脑袋,动也不动,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舞台平不平。
这时节奏明快的黑人摇滚音乐响起,一首Chuck Berry的《You Never Can Tell》(事后查的)把两人带入了欢快的舞蹈世界,Vincent依旧丝毫没有抬头看Mia,他熟练而投入地应和音乐,应和着Mia的舞步,变换着自己的招式,Mia的进逼丝毫不能动摇他的节奏,他掌控着局面,同时他又配合着Mia,这就给Mia以充分自由展示的空间,Mia的舞蹈幅度越来越大,Vincent却始终保持着舞蹈的张力,不让情绪完全放纵,这种男人式的深沉的、掩藏的情感恰恰和Mia的热烈、放纵、急切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奇异的默契。配乐中反复播出的“you never can tell”,不正是此刻两人内心世界的感受么?他们口中无法表达,但是却通过舞蹈和配乐表达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的真实情感。
这一段1分45秒的舞蹈镜头,堪称本片的最亮点(当然影片结尾另一位杀手在餐馆对付抢劫者的一段表白也极其出色)。
毫无疑问,从餐馆得胜而归的Mia已经彻底放下了自己的伪装,她陶醉在舞蹈和心灵的默契中,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仍然还想继续跳。Vincent去洗手间做思想斗争去了,留下Mia一个人在客厅中,她打开了音乐,这次是一首深情款款的《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这段MIA的精彩独舞,背景音乐的歌词简直就是人物的内心独白,“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I love you so much, can’t count all the ways,I’d die for you girl, and all they can say is “he’s not your kind” 也许Mia把URGE OVERKILL的歌声当作心仪男人对自己爱的表白,充满激情而伤感的演唱使她陶醉其中,残存的一丝清醒却又让她感受着现实中的感情压抑和制约,她感到极度的失落,她疯狂、尽情地舞蹈着,似乎要把内心的幻想和苦闷一舞了之。那种失落、颓废、无奈、放纵的情绪,通过音乐和舞蹈表达得淋漓精致。
不过正如这个片子其他部分所要表达的一样,一个偶然因素就会改变人的命运。正当Vincent做好思想斗争,走出洗手间时,他却发现停止舞蹈的Mia因为吸毒过量而昏死在地上…
更多的情节片断展开了,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这6分钟的戏,我认为是这部片子的精华,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看不行。
2007-12-27
3 ) Bible rules
又看了遍低俗小说,我不说它的拼贴了,拼贴是它最直观的感受,但扯拼贴和后现代的关系没什么意思。后现代之类的我不关心,一个正常的观众不应该在看完电影之后说,我操,后现代啊。后现代的概念太虚了。
我要说说这个戏里的圣经意义,这个戏是打乱了表面叙事结构,但我不认为这个戏违反或者打乱了圣经结构。
我们不妨顺着三个核心故事的线索看看端倪。
第一场戏是Pumkin要抢劫,第二场戏是Jules和Vincent开车去杀人,第三场戏是Marsellus让Butch作假。
这是三个小故事的开头,这三个开头的核心是一件事:罪孽的开始。
接下来按照剧情顺序发生了什么,Butch没有作假,跑了,但是巧遇Marsellus,两人被当铺老板抓住,要菊爆。Vincent在车里不慎开枪打死了Marvin,两人不得不想办法收拾这烂摊子。而Pumkin则抢到了Jules的头上,被Jules拿枪指着脖子。
这叫什么,受难。
结局呢?Butch没有一个人跑,他救了Marsellus,两人冰释前嫌。Pumkin被Jules放过一马,和Bunny逃走了。Jules更妙,他放跑了Pumkin,自己决定金盆洗手,去追寻真理。
这叫什么,救赎。
注意,这罪孽-受难-救赎的顺序,不仅完整,而且在电影里出现的时间并没有打乱,并不是先救赎后受难,或者先受难后罪孽。它还是严格按照圣经的U型结构走的。
那么,低俗小说,是一部拼贴过的情节剧,它并没有改变自莎士比亚以降的情节剧U型结构。它甚至如同莎翁一样直接的对圣经进行呼应:Jules念念不忘的以西结书25:17,在片头和片尾两次出现,这是极其明显的昭示其圣经意义。
我关心的是,为什么一部暴力的血腥的充满脏字的电影(这是客观事实,我没有任何贬义),会以800万的成本博得2亿美元的票房?那么多的观众,都只是因为赞许它的暴力血腥脏字,或者赞许它的拼贴,或者赞许它的黑色幽默等等这些表象的东西,而喜欢这部戏么?我认为,这样一部戏的成功,最大的原因,不是它让人喜欢的那些噱头,而是它不让人抵触的本质:圣经意义。
进一步的,我想知道,或者我有这样的几乎是我已经肯定了的想法:这种圣经结构所代表的圣经意义是最容易受西方人,乃至绝大多数人接受的东西。这也是拉里斯冯提尔与昆丁之间的区隔:前者最近的戏叫做Antichrist反基督,呵呵,再见票房,不管你在表象上拍的有多好。
话说回来,至少这种结构会决定这部戏是一部喜剧,而且是一部好看的,喜剧。
4 ) 《低俗小说》好在哪里?
《低俗小说》已经成为了一种标志,但凡说自己喜欢看电影的人,《低俗小说》是不能没看过的。但凡看了的人,《低俗小说》也是不能不说好的。但是《低俗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很多人都用一句“环状结构”或者“多角度”带过,然后大谈电影对白如何如何引人入胜。
《低俗小说》究竟好在哪里?确实好在其“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上,但什么才是“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以及这两者到底妙处何在呢?
所谓“环状结构”可能相对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影片中各个段落的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等等。这样的结构,在本部电影中,被导演用来暗示暴力故事的周而复始,不断出现。也就是说在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
所谓的“多角度”,除了是以不同角度来观察同一事件外,更多的是展现不同环境和状态下,人的角色的改变。在这一点上,塔伦蒂诺的观点更像是电影界的雅克·德里达(解构主义哲学大师)。
据几个例子:在“香艳故事”中作为男主角的文森,相对于米亚(乌玛·瑟曼)在故事中的形象是保护者,可以说是相当正面的角色。但是到了“拳击手的故事”中,文森变成了一个只露了一面就被射杀的无名之辈。如果割裂开来看这两个故事的话,文森的角色毫无疑问在两个故事中大相径庭。
再比如:朱利斯(萨缪尔·杰克逊),在与文森一起射杀公寓中的人时,毫无疑问其形象是一个“杀手”,但是在影片的后面,邦尼和南瓜头抢劫餐馆时,很明显朱利斯的形象已经不再是“杀手”而是一种拯救者的形象。
这样的“多角度”无疑是在告诉我们,在一起事件中的每个参与者,都有其自己参与到该事件中一系列原因和自身的状态,而处于不同时间和状态中的同一个人,其角色也是大相径庭的。
影片的对白和表演固然也很精彩,但我个人认为,结构上的巧妙和深意,才是《低俗小说》的精彩之所在。
5 ) 写给一部自我申明低俗的电影
《低俗小说》(我觉得这名字比什么“黑色追辑令”好得多)是我近8年来一再重看的片子,从录像带到VCD再到DVD,画质也许有所改进,情节也熟得不能再熟,却每次都有感动。QUENTIN TARANTINO的电影我不知道算是哪一类,应该不是主流的好莱坞,这一部的冲击力带动了对他此前此后的系列产品的追捧,至于到底其中高低上下,只有看过的个人决定了。TARANTINO这部影片的窜红,让JOHN TRAVOLTA这种没大脑的家伙咸鱼翻生,SAMUEL JACKSON和UMA THURMAN一炮而红,而他本人的走红,又间接地带动起吴宇森、徐克、周润发等等一系列香港影人的进军好莱坞。这些我就不想多说了。
这是一部把镜头压低跟踪小人物的影片,写的都是市井里的琐事,也许有点刺激,但在主流电影里绝不会用那么长的篇幅来写这么简单的故事,而且把BRUCE WILLIS这样的如日中天的红星拉来当配角用,这不浪费吗!但是TARANTINO有他自己的主意,他要用这个电影解释一个“酷”字。这个字是这样写的,故事平淡着就到了血淋淋的暴力,你们不是要刺激要见血吗,弄个真的看看;情节的变化是看惯主流文化的我们预见不到的,因为就像现实生活一样,太多的因素影响着故事的运行;每个人都有,都要坚持自己的性格—其实谁是主角真的很难说,也许只是TRAVOLTA出现的时间多而被任命为主角—所以诸多彼此相异的个性在推动着故事的进行,而不完全是情节;叙事的次序:每个人都会同意,低俗小说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此,也影响了后来其它影片的结构,这是几个独立的故事,当然有先后,但是被打乱了重新排过,在接近尾声之前,我们都会觉得TARANTINO不过是虚张声势地利用次序变化耍个花枪。
个性,太多的个性
文森特/JOHN TRAVOLTA:阴阳怪气、性格不稳定的枪手,像是为TRAVOLTA度身定做的,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身份就是这样:贴近这样的,成功,否则铁定完蛋。和MIA/UMA THURMAN的跳舞一段,当然是为了唤醒观众对他曾经是飙风舞男的回忆;和SAMUEL JACKSON演的JULES相比,文森特就像传统故事里面对正面人物的陪衬,所以当他一从卫生间里走出,就被WILLIS用他自己的微声冲锋枪很窝囊地打死,实在是应该,没人会为主角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而遗憾。(有趣的是,他在这部影片里一共表演过两次去厕所拉屎,每次出来都碰上点儿事儿) 他去荷兰避风了一阵子,所以对毒品文化有了欧洲式的认识,好象比纯老美的更斯文和艺术些,就像他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像是后来改的,为的是和梵高挂上点关系。他和JULES讲欧洲人给汉堡包改名字的那段我特喜欢,两个大老爷们儿在去杀人的路上,像两个老土似的讨论起一桩桩鸡毛蒜皮事,认真地要命。
狼先生/HARVEY KEITEL:我猜他得到这个角色是因为TARANTINO本人太喜欢他的那种酷劲儿,专门设给他的(我猜对了!)。他穿着晚会礼服,有条不紊地处理打花了脑袋的尸首和喷了脑浆的汽车,尽管通宵没睡,精神头儿不足,但是帅劲儿一点没减。他不会跟文森特、JULES这样的老粗动气,无论Jimmie奉上的咖啡怎么样,他都会客气地致谢。他是绅士,也是冷血的专业人士,所有人都尊敬他。完事后乘跑车一溜烟地离去,文森特和JULES面面相觑,肯定想说世界就是不平等的!
拳击手/BRUCE WILLIS:这个角色也必然是WILLIS的,十分符合他在成名作DIE HARD里面的路数:倔强、狂放不羁,内心柔软的小人物。鉴于大家都对他的这种出场非常习惯,这儿也不说了。
JULES/SAMUEL JACKSON:这是本片真正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因为SAMUEL的出演而精彩,他本人也因此一炮而红—但我个人以为,他此后在其它影片里的人物就再难见到这个JULES一样的个性化。他在每次杀人前念的那段经,如果换个人,怕就没有这么有力量,这段经的意义在于我们可以透视JULES的愤怒,发现他的内心。
黑社会老大Marsellus Wallace:他的酷来自于他的身份,他可以拿腔拿调地跟人说话,因为他是老大,他说什么别人都得乖乖儿地听。他一字一顿地说:“…Pride only hurts(自尊心只能带来伤害)”,拳击手可以不理他,出于自尊和计谋赢了比赛,但是这会儿在他面前就只有乖乖儿听着。情节的发展却跟他开了大玩笑,他被人操了屁股。
记不住名字的、拳击手的那个小蜜:她是这个影片里唯一一个性格懦弱的角色,给人特别柔软的感觉。跟MIA那样的大蜜比,她太娇小了,也不大有可能泡上大老板(泡上也会被甩掉)。然而在浑身汗臭的拳击手这里,她是冷酷生活的唯一补偿和幸福。她的性感是男人们希望的,她的无能给故事增加了真实感。
其它角色:太多了,都写不过来。就像那对抢快餐店的英国夫妇、卖毒品给文森特的毒品贩子。
小人物的胜利
拳击手赢了,为了尊严,为了他上辈人们藏在屁眼儿里的那块表,他还以德报怨地救了黑社会老大,换取了自由。
百无聊赖的老大媳妇儿MIA扎扎实实爽了一次,勾引LG的酷保镖,赢了跳舞比赛,吸了过量毒品死过去又吉人天相地活转来。
改邪归正的年轻人Jimmie(导演自己),老婆去上夜班,损友们就开着装着死尸和喷着脑浆的汽车进了家。老婆早上回来时如果没搞定他就完了,幸亏有高人来帮他三下五除二地料理了一切,刚好啥事也没有。
在餐厅抢钱的英国夫妇,一看就是那种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笨贼,好不容易想起个妙主意却又撞到黑社会杀手的枪口上。幸亏杀手回心转意,放弃了暴力生活,还居然允许小贼们携着抢来的钱离开。阿弥陀佛!
老大就比较倒霉:媳妇儿大张旗鼓地偷汉子他却一无所知,设计好的拳赛跑了水,赔了一大笔;连上街买点快餐都被撞了个稀里哗啦,然后被装进地窖里被操了屁股。
这是小人物的胜利,尽管他们靠的都是运气,却都摆脱了灾难,甚至赚了一笔。我们这些郁闷的大多数,可不是就指望这点儿吗?所以有这么多人爱看,因为这样的结局。
然而,总是有个然而,JULES这个一脸狠样儿的黑人黑社会杀手却成了这个低俗故事的亮点。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由愤世嫉俗的职业杀手,到决心引退江湖的平凡人,他经历了一个对暴力厌倦、自省的过程,当然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个过程。和他的搭档文森特相比,JULES显得更有脑子,更踏实。他忠于老大,知道行事的分寸,在他的杀人工作上冷静、有控制力,甚至能在鲜血淋漓中表现他的幽默;但是他成不了“狼先生”那种角色,那是白领的狠角色,可以打白领结去参加晚宴的杀手。他是一个糙人。但是没人能禁止糙人也思考。JULES思考的结果就在华彩的最后一个乐章,他把45口径的手枪顶在要抢他的小贼的脑袋上,又念了一段冗长的“杀人经”,然后把话头一转,放弃了暴力。
一个充斥暴力和黑色生活的自我申明为“低俗”的故事,最后以非暴力收场,就像当头棒喝一样。
这部1994年的电影没有这两年花哨的电脑特技,也没有俊男美女的魅力,演技吗也谈不上,因为每个人只不过都在表现个人的本色(看看TRAVOLTA吧),只是一个另类的导演在讲一个以前没人这么讲过的故事,美国、暴力、毒品、畸形性心理,但是不低俗。
6 ) 很可爱
意外重看了一遍《低俗小说》
我基本不会把看过的片再看一遍,仅有的几个例外是《天下无双》,《东成西就》,和《The Hours》,以及《无极》(这个是被迫的-_-)
因为故事发展都已经知道,所以重看的时候会更注重细节。于是这次发现《低俗小说》其实很可爱
1)Vincent和Mia那段著名舞蹈,其实舞步本身并没有很好看,但是看着就是喜人。Mia没有表情但份外动人的脸,Vincent以手做V在眼前划过,都,很可爱
2)Mia邀Vincent留下喝一杯。恩,美酒,音乐,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Vincent不得不在门厅自言自语的告诉自己,喝一杯就喝一杯,喝完道晚安,然后离开,恩,就这样,kool,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此刻Mia根本没有把Vincent的存在当回事,她唱唱跳跳抽抽烟磕嗑药,自得的很。所以不要再说女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男人也是很喜欢想太多的。这很可爱
3)嗑药磕得厥过去的Mia被Vincent咬牙一针打醒。惊魂未定的Lance说:“如果你觉得还好,就说点什么("if u're ok, say something")”,Mia就抖抖的说:“点什么,,,”("something...")。当时她的胸口还插着那支大针筒,Lance女朋友亮晶晶的鼻环我总会看成是吓出来的鼻涕。这段我看的时候都笑出声了
4)Mia跟Vincent临别的时候约定保守秘密。她换了一件灰黑色的男式T恤,光着脚(她的脚好大,,,),妆掉了,看起来楚楚可怜。他的衬衫上还留着血迹,说“现在我要回去发心脏病了”("now im goin home to have a heart attack"),然后她讲了番茄一家三口的冷笑话,他笑了。这,真可爱,真可爱
5)拳击手Butch回到汽车旅馆,他的小女朋友嘟嘟囔囔的说希望自己能有个小肚腩。他笑了,因为这话真傻,而且他喜欢她,他叫她柠檬派(lemon pie),柠檬派是个甜美诱人的傻姑娘。无论是谁,年龄,职业,即使话题即将转到“他们发现我们就会杀了我们对吧”“我想带你走,我想和你在一起”,在那几分钟里,在爱情里,我们都很可爱。Butch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姑娘吧,所以即使她遗漏了那块至关重要的手表,他看她吓的梨花带雨的样子,也会说“不是你的错”。最后逃亡前这个傻丫头jjww问不停的时候,他会问她早餐吃得好不好,安抚她的心情。这可爱极了
我也终于意识到为什么某些人道歉会让我觉得很火,因为实际上,错的是我
6)Butch和黑帮老大机缘巧合(??),被人绑架鸡奸。在被点兵点将的时候,即使是这么两个彪悍的男人,眼神里也充满弱弱的恐慌。这个,其实,我觉得满可爱,,,以及,Butch决定解救老大,他在店堂里挑选武器,从锤子换到球棒然后电锯(!)最后选定武士刀。里头xxoo和惨叫声不绝,Butch却不紧不慢好似逛夜市的女生挑什么小玩意,这个,也还,满可爱,,,
7)靠近结尾那个著名的“打不死”的情节。那个看着就很弱的男人冲出来一边抖抖地喊“我操你妈”一边开枪狂扫。但是整个过程出奇的短(连u motherfucker这句话基本都没来得及喊完),短暂停顿之后Vincent他俩低头检查,确定身上没有弹孔。我觉得很可爱,,,
我承认我很小型的难过了一下,但是我很高兴今天意外重看了这部片
“你不用总陪我看你看过的电影”
“我喜欢这些片,而且我想跟你一起看”
这很可爱,亲爱的,这很可爱
我们都很可爱,亲爱的,我们都很可爱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