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十八春的半生缘是张爱玲小说中最具言情小说形式的一部。尽管其实质仍一如她其他作品,浓郁的一片苍苍悲凉。但至少,曼桢与世钧的爱情跳脱出来,成为一抹亮色。尽管这亮色最终仍被黑暗的底色吞没。
个人认为,十八春小说原著,张爱玲在写到曼桢世钧重会时,就有点无力为继了。她不知该怎么处理人物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于是将东北解放区作为一个新天地,打算让曼桢世钧慕瑾叔惠等人去那里寻找新生。故事在电影院里生硬地收尾,埋下了一个曼桢慕瑾将会结合的线索。这部小说好似成稿于五十年代初,不知张爱玲作此收尾是否有特殊考虑。但实际上,他(她)们的灵魂和热情已经被漫长的十八春吞噬,再也无法支撑起这无趣的人生。张爱玲作出展望未来的姿态,但实际上,她是一个活在过去的人,未来仍在黑暗中。
不知是否与张爱玲的个人经历有关。张小说中,鲜有可爱的人物。她笔下的男人女人们,是一群时时刻刻被物欲情欲折磨,被琐屑庸常人生捉弄,同时又在互相折磨的可怜又可恨的人。她笔下的亲情是压抑冰冷的,她笔下从来没有友情。她唯一不曾否绝的只有爱情。尽管这爱情也总是昙花一现地消失在虚空里。她冷冷地隔着玻璃罩俯视着芸芸众生,没有一丝一毫悲悯。她看透了人生,便转手将人生的灰色一点一点展开给她的读者。在十八春原著中亦如是。
再谈许鞍华的电影版与最近播出的电视版。电影版砍去了原著的枝枝蔓蔓,只保留了主线,基本上体现出了原著的灰色精神。例如,影片以曼桢和世钧在小酒馆的重逢结尾,随着曼桢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我们真的回不去了”,镜头惘然地推移,没有感情地扫过人来人往的小酒馆,在苍凉的音乐中影片戛然而止。(好久没看,细节有些忘了。第一次看时我大一,坐在没有几个人的电影院里,泣不成声。)
电影版是减的艺术,电视版是加的艺术。(我才零零碎碎地看了几集电视剧,说说片段印象。)与电影相反,电视版发掘一切可能发展成情节的线索,尽其可能地使故事充满枝枝蔓蔓。例如,在原著中基本上只出现过两三次,连名字都不曾提到的曼桢做家教的杨姓人家,被发展成一个富商,一个对曼桢世钧爱情发展起到很大推波助澜作用的第三者。曼璐也一扫原著中角落里过气舞女的阴霾面孔,翻身成为一位泼辣能干的贤内助,开展了一段多姿多彩的创业故事。
除此之外,考虑到观众的口味,电视版半生缘被温情化了。尽管依然保持着悲剧故事的面目,但它不再是灰色的,沉重的,令人窒息的。和电影不同,电视剧里的人物不再是阴沉的绝望的注定被人生一步步推入深渊的,他们有了积极的态度和可爱的面目。
从选角来看,电影版曼桢是吴倩莲,她有着凄苦的面相,眉梢眼底尽是把握不住幸福的无奈。而电视版曼桢是林心如,有着富家女的甜美气质,让人不忍把她和不幸联系起来。两个人的表演也很不一样。吴倩莲能很好地传达出原著中曼桢那种孤苦倔强的气质,似乎与甜蜜的爱情无缘。而林心如不同,她仍然秉承琼瑶戏女主角的纯洁浪漫,对人生的苦难绝望似乎毫无认识,唯一的打击似乎只来自爱情的小小波折。这多少减弱了电视剧的悲剧性,因为林心如往那一站,总像个幸运天使,使人觉得她会像琼瑶小说女主角那样注定最终会有幸福。
世钧自始至终只是个软弱的随波逐流的男人。他一生唯一的华彩部分就是与曼桢的恋爱。电影版的黎明勉强可以接受。电视版的那个男人太丑。(在这里我要插一句,这个男人鼻孔太大,嘴唇太肥,皮肤太黑,没有丝毫富家子弟或知识分子的气质,中国帅哥千千万,却偏选了这么个家伙来败坏我看电视剧的胃口。)
电影版曼璐是梅艳芳。她的身份经历和曼璐倒真有几份相似,那种风月场中修练多年的老辣传达得恰到好处。而电视版曼璐蒋勤勤尽管有一张悲苦的面孔,却稍缺风尘味。
倒是祝鸿才,原著中写他长相似鼠,电影版的葛优还有点靠谱,而电视版的他却像个北京老爷们,有了粗犷的风味。举动言谈有时十分可爱,不再像原著中的萎琐不堪。
还值得一提的是叔惠和翠芝。原著中的叔惠十分不可爱,对一切似乎都不上心,心不在焉地与世钧曼桢交往,心不在焉地跑到南京打乱了翠芝的心,又心不在焉地去延安投靠革命,一句话,面目模糊且无趣。他在世钧与两个女人的交往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却始终只是个影影绰绰的陪衬。电影版本着简略精神,对他的处理更是无味。而电视版中,他看重友谊,对人仗义,爱上翠芝却因为齐大非偶而默默掩饰这份感情。翠芝在原著里是个完全不懂人生不懂感情的大小姐,还完全莫明其妙地爱上了叔惠,在电视里却变得很有手腕八面玲珑,并且一往情深地爱着世钧,尽管她呈现出用小手段从曼桢那里抢走世钧的倾向,但还是比原著和电影版里的翠芝可爱无数倍。因为,这里有活泼泼的生命,而不是原著里那种在命运的巨手中连挣扎一下都不肯的迟滞颓然。
因此,作为一个喜欢看俊男靓女悲欢离合充满滚滚红尘的庸俗观众,我喜欢电视剧版半生缘。它平庸而丰富,试图用大红大绿淡化人生绝望的灰色。我喜欢它,正如喜欢尘世间一切描画得当的美女的面孔。
逛街的时候,坐车的时候,周围经常会有成双的情侣。看见老年的夫妻,常会好奇--茫茫人海,为什么这个女人是和这个男人过了一辈子?而不是和曾经也认真爱过的某某。年轻时我们执过很多人的手,为什么最后偕老的,却一定是身边的这一个?
这个问题不可解释,又不可抗拒,人们喜欢把它归于姻缘。爱情,只是宿命摆下的一个局。而这,却是电影最好的主题。
如果注定同路,就算你来香港不是为了我,我来香港也不是为了你,因为电影里那个令人唏嘘的开局,十年之后,我们一定会在美国的街头重遇。如果你是我唯一的命运,不管向左走的路有多长,向右走的时间又有多久,不管上天要戏弄我们多少年,我们依旧会在对的那一秒碰头。
也许不是不曾心动,不是没有可能,只是有缘无分、情深缘浅。回首往事的时候,想起那些如流星般划过生命的爱情,我们常常会把彼此的错过归咎于缘分。而缘分是那么虚幻抽象的一个概念,真正影响我们的,往往是那一时三刻相遇与相爱的时机。人是对的,时间也是对的,再大的阻隔,也不过的幸福的前奏和烟雾。人对而时间不对,太早或太晚,都是彼岸遗憾的花朵,就算再喜欢,有的也只能是短暂的交集,无法和你并行。最无奈的,是时间对了而人不对,他和你悸动的心,彼此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两个人相爱了,但他们走的路不同,没有在一起的缘分,这便是殊途。也许在电影里,你才有选择权。有些人永远是要走的,有些话我永远说不出口。如果我们的生活能像电影里一样,那些错过就不会再错过,那些遗憾也不会太遗憾。
男女之间的交往,充满了犹疑忐忑的不确定与欲言又止的矜持,一个小小的变数就可以完全改变选择的方向。《半生缘》里有一场三对恋人郊游的戏,若干年后,身边的人都不再是当时的那一个了,每看到此,总让人唏嘘。人和人之间的缘分,真的是太奇妙的东西,你最爱的这个人,却命中注定成不了夫妻,而你开始不怎么爱的,反而有姻缘的联系,这爱情荒谬的逻辑,却是经常上演的戏剧。曼帧如果和世均结了婚,生了几个孩子,那就不再是一个故事了。张爱玲参透了这情缘的玄机,于是她让相爱的人至此殊途,就像她自己和胡兰成。因为命运,不让我们在一起,所以紫霞仙子,只能猜对开始,却猜不到这结局。这就像我们失败的恋情,每一次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真心诚意,想要和这个人一起走下去,但如果机缘不对,时间不对,再喜欢,你我也只能是殊途。
凡常生活中,如果彼此出现的早一点,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相扣。又或者出现的晚一点,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学会了包容和体谅、善待和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放弃,任性的转身,放走了爱情。这世界有着太多的这样那样的限制与隐秘的禁忌,又有太多难以预测的变故和身不由己的离合。一个转身,也许就已经一辈子错过。要到很多年后,才会参透所有的争取和努力,也许还抵不过命运开得一个玩笑。上帝只在云端眨了一眨眼,所有的结局,就都已经改变。如果爱一个人而无法在一起,相爱却无法在适当的时候相遇,除了无奈的说声再见,我们又能有什么选择?
既然终究不能在一起,那我们的相遇,又有什么意义呢?相信我,所有的一切都不会白白经历,其实你在每段感情里,看见的和认识的,都是你自己。也正是那些殊途,让你明白了自己是谁,想要怎样的生活,更看清,谁才是你同路的伴侣,只有他能让你平静完整。
如是殊途,可以感慨,却请勿留恋。这辈子该是谁就是谁,一个女人幸福与否和条件好坏没关系,自己活得开心才是真理。
冯唐做客《锵锵三人行》,发表观点,“我们把睡和吃解决后,也就没什么大事”。
吃不仅重要,也有大学问。
把吃饭拍好的作品,通常不会太差。
这篇文章就以吃饭的角度谈论电影《半生缘》。
看过这部影片的人,或许记得,影片的吃饭场景特别多。我认为,最为关键的吃饭场景只有三处。
它们分别是,小脏馆、世钧家宴、告别宴。
先说小脏馆。
世钧曼桢正式相见,正是在这家馆子。
我叫它小脏馆,是因为叔惠世钧来到这家馆子,叔惠看到油腻的餐桌,吐槽它脏。
曼桢为此还用热水烫筷子。
嫌弃饭馆脏,是高级的写法。
为啥这样说?
因为它把人写活了。
我们都知道,曼桢世钧叔惠在同一家工厂,上下班时间是一样的。
曼桢在小脏馆出现的时间明显早于世钧叔惠,说明她更早来到这家餐馆,这在暗示曼桢是这家馆子的常客。
原著里面还有交代,因为是大年初四,世钧他们去吃午餐,发现常去的馆子关门了。
他们无可奈何找到一家半营业状态的饭铺子。
他们厂里只放三天假,他们中午常去吃饭的那个小馆子却要过了年初五才开门。初四那天他们一同缺吃饭,扑了个空,只得又往回走,街上满地都是掼炮的小红纸屑。走过一家饭铺子,倒是开着门,叔惠道:“就在这儿吃了吧”。 一进门的一张桌子,却有一个少女朝外坐着,穿着件淡灰色的旧羊皮大衣…… 《半生缘》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第2、3页
于是,他们在这家馆子见到了等待就餐的曼桢。
叔惠吐槽这家馆子脏,其实也在描写曼桢的生存状态。
她是小馆子常客,因为小脏馆的廉价对她有吸引力。
小脏馆让曼桢世钧相见,也在突出曼桢的生存压力。
同样是一家工厂的同事,叔惠世钧都没有养家糊口的压力,曼桢背后有一个需要她省吃俭用的大家庭,突出的是原生家庭对曼桢的影响。
这是她常年在小脏馆吃饭的重要原因。
这顿饭都在突出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我这样说,或许有人觉得我脑洞太大,想太多了。
第二个关键的吃饭场景——世钧家宴则证明,这确实是创作者的本意。
世钧家宴,叔惠陪世钧回南京老家,宴席上有与世钧家匹配的翠芝。
在餐桌上,素喜侃侃而谈为人机灵的叔惠,非常拘谨不自然。
他夹菜的动作,小心翼翼。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礼貌。
还真不是。
且看世钧家宴的名场面,当老妈子端来羹汤时,叔惠直接站起身来,接住。
这个帮忙是在突出叔惠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吗?
当然不是的。
大家想想啊,叔惠是沈家的客人,客人主动去干活,主人沈家是没有面子的,叔惠的举动很冒昧。
翠芝瞪大双眼,传达了这种惊讶。
叔惠做出这样的举动,和他的苦出身有关。
他没有世钧这种大户子弟的生活经验,不明白下人做的活,客人不需要动手。
同样是帮把手,世钧比叔惠要体面。
后来世钧在曼桢家吃饭,他会主动接下曼桢姥姥端来的饭菜,老太太笑逐颜开说,想必世钧在家很勤快(世钧在叔惠家会帮忙收拾碗筷同理)。
世钧帮把手,是因为世钧是把曼桢姥姥当长辈的。
事实上,世钧会一脸威严相让老妈子盛饭,根本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
世钧家宴让世钧与叔惠形成了对比。
许鞍华似乎担心观众看不到这种对比,还拍了饭后世钧叔惠送翠芝的场景。
临别时,世钧翠芝站在同一阶层,而叔惠在仰视他们俩。
这个镜头语言在给观众传递一个信息:世钧翠芝是同一阶层,他们俩门当户对。
后来的情节证明,世钧翠芝结婚,叔惠翠芝有缘无分。
通过吃饭来暗示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是张爱玲的原意。
《半生缘》中最难吃,最浪费食物的一顿饭,就是告别宴。
大家耳熟能详的《半生缘》名场面,就是曼桢对世钧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同样的话,不同的人拍出不同的艺术风格。
林心如版,泪流不止一咏三叹,形成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的复读机风格。
而许鞍华版,则用食物加突出这份惘然。
十多年后,世钧曼桢再度重相逢,叫了一桌子菜,他们都食不甘味。
大家注意餐桌上的菜,最靠近他们的一道菜是凉拌黄瓜。
稍微有恋爱经验的人都明白,凉拌黄瓜能让亲吻变成大蒜味的。
这顿饭还和14年前两人一起吃饭形成对比。
恋爱时,他们会吃一个碗里的食物,一起喝热气腾腾的汤。
14年后,他们是食不甘味,满心惆怅的尘世怨偶。
曼桢对世钧说的话,也能看出性格好强的她已然宿命。经历这么多人和事,她终于明白,爱情并不长久,生活由不得人,世钧对他的爱,也并不长久。
“当初她相信世钧确实是爱她的,他那种爱也应当是能够持久的,然而结果并不是”。
告别世钧,也放过自己。
有人问,如果没有曼璐黑化,拉妹妹下水,世钧与曼桢能否修百年之好。
我认为,依旧不可能。
原著有个很精妙的设定,曼桢曼璐高度相似——张爱玲就提出希望影视化,让同一个演员扮演曼桢曼璐。
电影版《半生缘》也用大量细节铺陈了这个设定:张豫瑾来上海出差见到曼桢,以为他是曼璐。祝鸿才看到曼璐以前照片,以为是曼桢。世钧父亲沈啸桐看到曼桢,以为她做过舞女——误认为是曼璐。
这个细节的精彩之处,就是曼璐会不断影响曼桢的人生(依旧是原生家庭对个体生命的影响)。
对于曼璐的存在,世钧说不认这个姐姐。对此,曼桢不乐意。
曼桢承认与曼璐的关系,世钧家不乐意。
双方家庭都无法对曼璐的存在达成共识,最终结果只有分手。
所以,没有祝鸿才那档子事儿,曼桢世钧也很难走在一起。
毕竟世钧没有那种为了爱情抛家舍业的勇气。
遵循家庭意志,世钧和翠芝在一起,然而他们的生活并不幸福。
原著也用一个吃的细节突出他们食不甘味的婚姻,世钧最爱吃火腿,翠芝记得叔惠爱喝洋酒,却总是记不得世钧对火腿的热爱。
爱成为门第的附属物,没有爱只有门第的婚姻,是尴尬的婚姻。
世钧不爱翠芝,翠芝也始终不爱世钧,长期生活并没有让她们成为成为恩爱夫妻。
用钱钟书的话说,
和一个人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吧,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
爱,总是世间最难的事。
怎么可能不遗憾?你没见过他单膝下跪求婚的样子,为你做饭的样子,为你和儿女赚钱养家的样子,老了还爱你的样子……
选角非常棒,本以为都不是心中的样子,却在看的时候一刻不能挪开视线。像是读小说时那样想哭,待到结局的时候,还是痛的难以呼吸。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改编至此,我无可指摘
浩君,我们回不去了。
张爱玲的字总是有深深的哀怨…… 深深爱过,重重阻隔,而后终究错过,从此记忆里被痛和酸弥漫。我爱你,无法忘记你,但我们都没有在一起。曼桢说:“人老的时候,总有两三件事情拿出来说的,如果我和世均在一起了,生了孩子,那就没有故事了。”但我们都宁愿我们的爱情中少些故事,也不愿错过你。
是个伤心故事,但不知为何看到最后都觉得提不起劲,也不知道是因为演员不来电,还是看厌了有钱人家瞎折腾。。黎天王演个温吞的窝囊男人倒像量身定制的似的... 另外,这是个时装大片啊!
最杀人的不是“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是王志文那句“想起以前的那些事,我就觉得幼稚,也很可笑”曼璐一听就彻底黑化,连锁反应毁了一串人生活。爱的往昔,你说不存在就不存在了!只有梅艳芳够张爱玲,长篇小说的脚本拍得太赶
#重看#3.5;11年后重温降分,本片最大成功之处无疑是无比妥帖的神选角,堪称张爱玲影视化最完美的卡司;原著底子实在是好,即使许鞍华只是将情节流水化地呈现了一遍,即使没有原著中那句“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在等着你,总会有这么一个人的。”也足够催泪。六人山中行拍得好,各种欲言又止。十年空白后,你望着那个人仿佛演绎梦境般走下楼,唯有“好久不见,你还好吗?”当中分秒的煎熬、心死的绝望、挣扎的重生,通通隐匿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时间残忍而公正的伟大无情力量,更多是由角色本身的悲剧属性固有,而非以影像达成。大量以门缝窥内的镜头,你望见的是一眼也是半生,然后很快一生就过去了,前面也并没有什么路可走。
多年之后我好像终于知道了从来都讨厌这个故事的原因,一个人可以如此轻易地凭空消失,而周围的至亲甚至都不去深究,只自顾自在脑海中编一个借口,然后继续无事般生活下去。这个版本略去了许多痛苦挣扎的部分因而显得有些轻飘,但光阴流逝的物是人非之感又格外沉重。许多唯有恋人才会注意的细节相当动人,譬如目光悄悄聚焦在手上爬行的小虫。对我而言最好的部分是结尾:咫尺之外,人人都在笑语笙歌,三步之内,你却与他各自落寞。
选角皆入戏出彩。葛优笑起来像猫,不笑像老鼠。梅艳芳“该死!这肉还带血的怎么吃啊!”。黄磊民国一小生。黎明温吞水脾性。民国暮色黄昏里,浮世的悲欢,南京玄武湖清凉山上,荒烟漫草的年头,梧桐将故事染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目前来说是张爱玲的作品被搬上大荧幕中表现最佳的一部,演员的选择气质非常精准
“以前我以为我和姐姐不一样,其实我是跟在了她的后面”。真可怕。张爱玲的现实主义作品,电视剧处理成琼瑶味了,电影版许鞍华处理的恰到好处,特别叔惠和翠芝,寥寥几个镜头,却表现出了极汹涌隐忍的感情,有类似体验的人都会懂。黎明版的世钧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许鞍华拍张爱玲的东西总有舞台感,看《倾城之恋》也是如此,不知是同期录音还是灰暗的色调,或是压抑的灯光?偏写实的处理让这个故事更生活了。最后一场是神来之笔,再也回不去的感情。
我们相见是缘,但无份,注定的半生缘
「我想每个人到老都总会有两三件事情可以拿出来讲的。如果我跟他真的结了婚,生几个孩子,那一定不会是个故事了。」很久以后仍旧是个寒夜,沈世钧才知晓顾曼桢当年的遭难。但又有何用。知道或不知道,重逢或无重逢,终究遍地都是最俗套的,回不去了,四个字。正如小酒馆内人声喧沸。
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不如电视剧呢,林心如演的更像曼桢= =
黎明是真帅,沈世钧也是真温吞。他说有人来抢曼桢也不会被抢走的时候,悲剧就已经注定发生了。两个人在一起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就算没有祝鸿才,我也并不看好这种不去争取的感情。顾曼桢头也不回地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几乎以为她的苦难就此结束了,文学作品热衷描述的无条件的母爱终于不再出现。但她最后还是回去,我感到悲伤。似乎所有人都是造成这个悲剧的推手,但最大的黑手是时代。女人的性命如草芥的时代,她最大的价值是她的身体。她用她的身体去战斗,她因她的身体而坠落。曼桢是,曼璐亦如是。
我发现以前的剧真的都特别的经典,这里面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梅艳芳的表演,特别棒,里面对情感的表达都是刚刚好,让人看的特别入迷,挺感动的!
为选角赞一个,黄磊年轻的时候太帅了,不亚于剧中的黎明,梅艳芳戏路太广了,总觉得演什么都是对的
虽然是改编张爱玲原著,但传达的还是许鞍华的寻根动机,属于她口述近代史作品的序列。在作品整体的立意上,许鞍华是较少见的华人眼界,跟王家卫杜琪峰的香港立场还是区别明显的。演员阵容里除了梅艳芳是配音说的都是国语,能想象说戏上做的很细致,黎明和吴倩莲天台晾衣服,黎明不小心弄掉了袜子又捡起来,状态很自然,整个人是在戏里的,全片演技大体都这种。李屏宾的摄影很出色,用镜近似日本电影,不过丰富的老上海物件、布景给这片子一种侯孝贤早期的乡愁感。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特殊年代人物命运起伏不定,乍然起落无有规制,但这份经历交错心意割舍的决然,是古今一般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