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牛腩羊耳朵
在全法唯一一家有设备播放70毫米胶片电影的L'Arlequin二刷《性本恶》(Inherent Vice)过后的第二天,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自我陶醉中,连上班都精神恍惚,神色漠然,同事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伤心事,我回答,不是伤心(Tristesse),而是怀旧(Nostalgie)。身为六七十年代脑残粉的我,经由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这部号称无法改编的原著,凭着PTA的一套独门电影技法,令我魂牵梦绕的时代画卷活灵活现地展开在大荧幕上,却不得门可入,实在是无限的神伤。
三月刊的《电影手册》则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给了我些许慰籍,《性本恶》就像保罗·托马斯·安德森(Paul Thomas Anderson)【专题里出现的PTA是对其简称】的几部前作那样,再次登上了手册的封面专题。翻过两篇手册高大上风格的长评,一篇来自英国音乐评论家Barney Hoskyns的约稿很是让人眼前一亮,没有像手册长评那样云里雾里故弄玄虚法语生词遍处,生动明快的语言,翔实丰富的征引,把六七十年代洛杉矶流行文化史打包奉上,对于我本人来说实在是久旱逢甘霖。遂决定翻译下来,一则分享给国内影迷,二则拓展一下时代认知。
小说《性本恶》既有时代的厚重度又有喜剧的幽默感,PTA改编成电影完美的保留了原著这一精髓,这很难通过一篇评论给挖掘出来,我的批评文章《天使之城三重奏》里浅谈的三个元素【沉醉|Ivresse】【怀旧|Nostalgie】【妄想|Paranoïa】仅仅只能算是万木丛中的一片叶子而已,要看清其后的一整片森林还得读一读身为小说《性本恶》译者的洛之秋老师的诸多相关文章。我择选其中一篇,着重于品钦本人以及小说写作的背景,以求观影者能在一定的背景下更好地欣赏电影。
《性本恶》所带来的心神不宁大概还会让我“消受”很长时间,就像吸了两个半小时的大麻二手烟那样,后续的快感会依然时不时以诡异微笑与痴呆眼神的表现形式冲上大脑。PTA就是有这样的功力,在《血色将至》(There will be blood)与《大师》(The Master)这样压抑暗黑的两连炮之后,PTA证明了自己有能力在美国经典电影框架下拍出杰作。之前在《私恋失调》(Punch-Drunk Love)等前作里那个严肃与怪诞纠缠不清的更私人的PTA再次出现在了《性本恶》里。虽说国内国外对其新作的评论都不上不下,我仍然十分的私心地认为本片已经锁定了本年度个人佳片前十的一席之位。
天使之城三重奏
电影《性本恶》的开端,镜头对准1970年加州洛杉矶Gordita海滩一隅,深处海浪轻摇,拂过冲浪手归家的脚步;接上Sortilege自言自语的近镜,夏日黄昏依然耀眼的光线,在她随海风舞动的发丝间跳跃;暖黄渐隐,Shasta从一片冷蓝里走来,一声极具挑逗力的“呲”把Doc从大麻沉醉里唤醒。“他想着这是幻觉呢”。身着一袭橘色夏裙的Shasta调笑着总是分不清现实与妄想的主人公,也在调笑着我们观众。
仅仅三个镜头,PTA就完成了对电影叙述三重结构的展现:六七十年代交接处的洛杉矶海滩,嬉皮士们在这里开始做起沉醉了十年的“反文化”之梦;Sortilege的画外音叙述以自始至终的过去时,把时间流逝所能带来的怀旧效力发挥到最大;而由JoaquinPhoenix与Katherine Waterson饰演的两位核心人物,牵连着一个似真似幻伏线千里的故事。最后Doc铺满蓝色从窗外洛杉矶海滩转向一年未见的前任女友的飘忽眼神,奏起了这长达两个半小时的洛杉矶三重奏的第一个音符。
“Ivresse”
身为加州人的PTA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电影都安在了这里,《血色将至》里19世纪末20世纪初南加州贫穷小镇,《大师》里20世纪五十年代的洛杉矶,以及《私恋失调》里的当代洛杉矶郊区,《性本恶》则填补起了PTA私人加州百年史的六七十年代空白。生于1970年夏天的PTA未曾亲身经历过这个无拘无束到疯狂的年代,却也挡不住他在中年之岁时把托马斯·品钦这部还原当时洛杉矶嬉皮士风貌的小说搬上大荧幕。
那时在洛杉矶海滩上聚集的嬉皮士没有一个不是“醉醺醺”的,就像电影里Doc大麻两根齐下翻阅卷宗,因为享受极品货差点丧命于雅利安兄弟会成员之手一样,醉的可不是酒,而是各式各样的毒品。电影跟着醉醺醺的Doc调查跟他前女友有关的案子,游历了一番当时乌烟瘴气的嬉皮士聚集地,参观了一半开着修补因长期吸食海洛因而坏掉的牙齿的诊所,一半却是倒卖海洛因的“金帆派”总部的怪诞大楼,我们见到了Cory这位前毒虫兼爵士乐手兼谍报人员的嬉皮士,也最后找到了躺在精神病院里精神恍惚的大地产商Mickey Wolfman。一头长发与络腮胡子纠结在一起的Doc身上集中着当时嬉皮士的典型形象,他怪诞不经的对话与经历,则折散出了整个洛杉矶70年代初的“醉人”画卷。
“Nostalgie”
Sortilege的旁白担负着表现品钦原著语言风格的重任。PTA不曾吝啬的表达过对这位有着特立独行写作方式的当代美国文学大师的崇拜,一字不落从原著里摘引的长难句由这个原著里的配角人物用慵懒的语调在电影里念出来,大概是PTA表达“爱慕之意”的终极方式。
用着过去式讲述的Sortilege,就像她名字所代表的意思一样,有一种怀旧式的魔力,她在电影里又以画外音之外的形式出现则混淆了这种怀旧魔力针对观众的叙述作用。在占卜盘指示可一品醉意之地的段落,Sortilege的形象与其画外音叙述同时进行,这段回忆却又是由Shasta寄给Doc的明信片所引起,上面写着“我想念那些日子,我也想念你。”那是一个没有毒品可服的漫长夏日,每个人都不顾一切,都遭受着判断能力的缺失,一串电话号码的浮现只能被解释成有毒品可寻之所,Doc和Shasta赤着脚在雨中奔向日落大道72723号,却只发现了一片空地。(那片空地在接下来的场景真得成了“金帆”总部这毒品藏匿之地)毒品是当时嬉皮士的最大追求,最完美的逃避无意义现实奔向纯粹自由的方式,也只有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全部凝聚在了一场醉生梦死里。当背景想起NeilYoung的“穿越过去的旅程”(Journey Through the Past)时,PTA把对那个时代的所有怀旧情怀都表达了出来,只因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雨中午后的短暂相守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Sortilege的旁白担负着表现品钦原著语言风格的重任。PTA不曾吝啬的表达过对这位有着特立独行写作方式的当代美国文学大师的崇拜,一字不落从原著里摘引的长难句由这个原著里的配角人物用慵懒的语调在电影里念出来,大概是PTA表达“爱慕之意”的终极方式。
用着过去式讲述的Sortilege,就像她名字所代表的意思一样,有一种怀旧式的魔力,她在电影里又以画外音之外的形式出现则混淆了这种怀旧魔力针对观众的叙述作用。在占卜盘指示可一品醉意之地的段落,Sortilege的形象与其画外音叙述同时进行,这段回忆却又是由Shasta寄给Doc的明信片所引起,上面写着“我想念那些日子,我也想念你。”那是一个没有毒品可服的漫长夏日,每个人都不顾一切,都遭受着判断能力的缺失,一串电话号码的浮现只能被解释成有毒品可寻之所,Doc和Shasta赤着脚在雨中奔向日落大道72723号,却只发现了一片空地。(那片空地在接下来的场景真得成了“金帆”总部这毒品藏匿之地)毒品是当时嬉皮士的最大追求,最完美的逃避无意义现实奔向纯粹自由的方式,也只有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全部凝聚在了一场醉生梦死里。当背景想起NeilYoung的“穿越过去的旅程”(Journey Through the Past)时,PTA把对那个时代的所有怀旧情怀都表达了出来,只因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雨中午后的短暂相守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Paranoïa”
跟罗伯特·奥特曼改编自钱德勒同名小说《漫长的告别》惊人相似,私人侦探Doc受前女友Shasta所托,寻找与其有私情的一位洛杉矶大地产商,他也有一位英国妻子,这场调查牵涉出了警察,检察院,贩毒黑帮,大律师,精神病院等洛杉矶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机构人物。这种极具社会硬汉派侦探小说相的故事,却被PTA蒙上了一层妄想的薄雾,变得亦真亦幻。
Doc在调查周边人物的时候,会时不时的在随身小本子上写下“不是幻觉”这样的话来提醒自己;驾车离开“金帆”总部的段落,故意加快播放倍度与关车门的重复,配上逐渐加快的跳跃背景乐,毒品造成的幻觉感跃然纸上。开场段落,当Doc送Shasta上车之后,惴惴不安的Doc眼珠左右乱转,环顾四周,似乎整个洛杉矶城都是个假象。同样的眼神在片尾再次出现,即便一切尘埃落定,情人已在身侧,Doc不断望向后车镜的下意识动作,泄露了他从不停止的对周遭事物事物真实性的怀疑。
文 /洛之秋
“六十年代末,南加州一个叫曼哈顿海滩(Manhattan Beach)的海滨镇上,嬉皮士们开始悄悄议论一个新搬来的作家。他之前可能住在伯克利,那是学生革命的圣地,更早时则可能藏身在新墨西哥的某个旅馆里,那时他写的《V.》惹来一些记者的采访。不过,他很善于乔装打扮,躲避追踪,在曼哈顿海滩33街的这个小公寓里也不例外。”
那是个很小的单身公寓。多年后,他的拥趸来这里朝拜,发现他租住的二楼只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坐在马桶上就可以看见房间的每个角落。桌子上有台打字机,但重要的是,可以在写作时看到窗外,隔着一幢小平房,前面就是沙滩,就是海。他在绘图纸上敲打《万有引力之虹》(Gravity’s Rainbow)时,海浪声一定声声入耳。
写不下去的时候,他当然会和嬉皮朋友去街上的墨西哥餐厅,问哪里可以搞到最正点的夏威夷大麻。他也会带着那只六七英寸长的塑料小猪,去附近的书店逛逛。他喜欢在下午太阳最烈的时候,去海滩坐上几个钟头。但无论怎么晒太阳,他的皮肤还是那么白,一看就知道是从东部来的。和所有六十年代的年轻人一样,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永远这样年轻下去。
然后,他七十二岁时,写了《性本恶》(Inherent Vice)。这是2009年,他很可能已搬回东岸定居了,但这也只是道听途说。他特意给这本书的宣传视频配了音,告诉读者如何从洛杉矶机场开车,去往那个叫“戈蒂塔海滩”的地方。这个虚构的海滨小镇,分明就是他当年住过的曼哈顿海滩的模样,而他的声音,已经比上次给《辛普森一家》配音时苍老了很多。“他曾说过:“洛杉矶有两种不同的文化,一个是白色,一个是黑色。”他对洛杉矶的乡愁,是黑色的,这当然也是《性本恶》所借用的钱德勒式黑色侦探小说(L.A. Noir)的颜色。但是,就连小说主人公多克(Doc)也知道,自己只是个半路出家的嬉皮破落户,绝没有私家侦探马洛那般冷峻威猛。唯一相同的,就是所要追查的那个谜一般的城市。
稍微翻开洛杉矶的历史,就会知道这是个虚构出来的城市。它兴起于19世纪末,位于美国“最后的边疆”,是两条西部铁路的交汇点,有着广袤的土地,绝佳的地中海式气候,终年阳光灿烂,从一开始就是土地投机客们兜售宣传出来的“伊甸园”。然而,南加州东南面是沙漠,西北面吹来“圣安娜焚风”,这个干旱缺水的“天使之城”成了那些农业移民家庭的“反乌托邦”。之后,水权和土地权的秘密流转、石油商人的买凶杀人、唐人街上的帮会火拼和好莱坞的大亨情仇,在那些洛杉矶故事家们的黑色想象里找到了栖身之所。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ael West)、詹姆斯·凯恩(James M. Cain)、菲兹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这个名单可以很长很长。
当然,名单上还包括他,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透过市区侦探所的百叶窗,雷蒙德的马洛(Marlowe)看到的是这个霓虹大都会的隐秘欲望。
每一次的案件调查,都是在试图将意义注入洛杉矶的过去。
“而更诡谲的是,这个城市没有时间意义上的过去,它的历史记忆是在地理空间上的别处,在东海岸,在中西部,在墨西哥,或者更远。人们来到这个幻想之都,虚构和变幻着自己。”
黑色的悬念,即源自“现在的你”和“过去的你”之间的张力。洛杉矶就像一块海绵,“吸汲着这些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并且随之膨胀着”,变成了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笔下的“让欲望决定自己形态的城市”。而欲望是无法规划的,洛杉矶所以也就成了一个没有形状的城市——它没有中心点,没有边界,向四面八方蔓生,成了詹明信(Fredric Jameson)那里“最后现代的城市”。
而在品钦的六十年代记忆里,这个城市其实有着严格的空间语法。
洛杉矶盆地是属于大都市的。这里既有摩天大楼、商业中心、音乐厅和黑人贫民区,也有玻璃幕墙包裹下的警察局(LAPD)和司法大厦。一山之隔的海滩小镇则是属于嬉皮士和冲浪客的,这里的标准行头是T恤、泳裤和拖鞋,游手好闲的人们辗转于大麻用品店和比萨店,在海边和空姐打情骂俏,看着冲浪好手踩着最后一抹霞光回到岸上。痛恨嬉皮士的加利福利亚人住在洛杉矶东南隅的橙市(Orange),那里是共和党保守派的大本营。那些搞摇滚音乐的大牌乐手和好莱坞明星多半住在多班加峡谷(Topanga Canyon),他们在大宅里和女粉丝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纵情生活。在峡谷的下面,有个不起眼的农宅,里面住着自称“弥赛亚”的查理·曼森(Charles Manson),他将指挥自己的女信徒们去杀死波兰斯基的影星妻子莎伦·泰特(Sharon Tate)。奥哈伊(Ojai)是南加州各类灵修爱好者的“香格里拉”,通神学会和“玫瑰十字会”在这里建起了精神修炼的场所,也是严肃的嬉皮士寻找天启的地方。而那些真正控制着美国的隐形富豪们,则住在帕洛斯韦尔德(Palos Verdes)海岬或穆赫兰道(Mulholland Drive)的半山别墅里,从那里可以鸟瞰太平洋和洛杉矶市区。
“这些不同的地理处所,不仅是品钦《性本恶》这部洛杉矶叙事的故事节点,也是人物的心灵节点。多克的城市侦探历险,就是驾车摆渡于这些不同的物理和心理空间。”
他所要拯救的前女友叫莎斯塔,英文名“Shasta”正是加州的第五高峰,也是当地印第安语中“洁白”的意思。他们感情的消逝,同样是由地理坐标来定义的:一心想当电影明星的莎斯塔离开了戈蒂塔海滩,翻过山峦,进入市里,变成了所谓的平原人(flatlander)。多克要寻找的另一个人,是诈死的乐队成员科伊。从多班加峡谷的神秘豪宅,到奥哈伊的精神疗养院,科伊飘忽的行踪似乎暗示了在那个喧闹的时代,作为理想主义武器的音乐所面临的诱惑、迫害和癫狂。
《性本恶》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几乎是大团圆式的结局:莎斯塔回到了海滩小镇,科伊戒掉了毒瘾与妻女团聚,甚至连亦正亦邪的地产大亨乌尔夫曼(Wolfmann)都安然返乡。这种收束的结尾其实并不欢喜,反倒有几分悲情,因为它对应了一个时代的终结。信仰爱和摇滚的嬉皮一代,在1969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之后渐渐散去,迟迟不来的伟大革命,也随着第二年的曼森审判而化作了泡影。海滩小镇上不再有期待惊天巨浪的冲浪圣徒,日落大道的夜总会门口也听不到迷幻摇滚的电吉他声,曾经充满激情和叛逆的六十年代,就像一根大麻烟,被踩熄在地上。
迷幻药的劲头褪去后,还有多少人记得自己当年的模样?记得那个笼罩在雾霾中的洛杉矶?而历史的教科书,并没有给这代人留下太多的赞美和追忆。不过,好在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还记得,亨特·S·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还记得,品钦也还记得。
于是,趁着还记得,便有了这本书,《性本恶》,一个黑色的乡愁,关于那个已经看不见了的城市。
本文原载于2012年8月9日《纽约时报》中文网
Doc化身嬉皮士或嬉皮本身,拥有嬉皮士的所有理想状态,天真浪漫,博爱仁慈,和平反战,这是个嬉皮士感官的梦,所有的结局都朝着Doc的理想而去,没有死亡(没有引发观众同情的死亡不算,即使有死亡那也是坏人死也就死了,而非他在场发生的死亡就电视新闻里的尸体一样无所觉)没有战争(越南战争在远方,黑色交易的帆船在海上)没有剥削(连地产大佬都得精神病改邪归正,隐性大佬竟然放过了Doc),有会与穿着邋遢交往的平等的检查官,有大脚的隐性同性恋倾向,有Jade的随意的性开放行为,有毒品交易场所的无所谓开个玩笑,等等,这些嬉皮士活动里的副产物也不过耳耳,所有人都如此天真浪漫,在嬉皮士的眼睛里所有的毒品,暗杀,黑帮火拼等黑暗面被包裹着嬉皮的滤镜,在嬉皮士的耳朵里刺耳的警笛声和迷幻的音乐声同时起来,显灵板能显灵的世界本身就不在普通人的认知里,当大脚的爆炸头大卷毛黑人下一镜变成了油光西装的警察先生怀疑人物的身份时,当Sortilége与Doc聊天聊着聊着消失的瞬间人物的存在本身也存疑,我们就已经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无论后续出现什么情况,都以为这样的世界只是迷幻药的幻觉。在一个叫金牙的帆船上有毒品可以来麻醉,在一个叫金牙的精神病院有冥想等来赎罪,在一个叫嬉皮士的理想来说服自己世界没那么糟或者世界没那么好。那个面向波光粼粼的大海边下沉的台阶下有一条路,还有一条路,每个角色都没有结局,无论是莎斯塔,Jade,还有死者的妹妹,他们一直站在某个路口怀念曾经的嬉皮生活,怀念那个年代。
仅个人纪录,用以以后梳理,暂无参考价值。
虽然故事从来不是品钦小说的主要因素,但是也只有通过这个侦探小说一样的故事,我们才能清晰地了解品钦的叙述策略。小说的主人公多克是一位私家侦探,前女友莎斯塔有天上门请求他的帮助,她的现情人地产大亨米奇·乌尔夫曼陷入了危机,大亨的妻子和情人正要联手吞并他的财产,打算把他送去精神病院。随后,莎斯塔与米奇一起神秘失踪。为了寻找情人,多克成了谋杀案的嫌疑犯,差点被警长比格福特陷害。故事随后变得越发离奇,先是拜访大亨妻子寻线索,在酒吧偶遇摇滚乐手兼卧底科伊(一个女子委托要寻找的丈夫),潜入精神病院本想救出大亨不料被拒,名不副实神秘死亡的牙医,随后前女友神奇出现,悬疑的侦探效果看似无疾而终,小说本来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为了让乐手科伊重回家园,多克决定深入调查,一个惊人的庞大毒品组织和阴暗的勾当浮出水面。
《性本恶》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小说的结尾几乎是大团圆式的结局:莎斯塔回到了海滩小镇,科伊戒掉了毒瘾与妻女团聚,甚至连亦正亦邪的地产大亨乌尔夫曼都安然返乡。这种有些怪异的结尾并不像品钦的小说风格,但正是这个独树一帜的“大团圆”的结局让小说多了几分悲情,因为它对应了一个时代的终结:信仰爱和摇滚的嬉皮一代,在1969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之后渐渐散去了。小说中无处不在的“迷幻”场景,源于那个时代的人们对大麻和各种迷幻药的痴迷,小说中的场景通过这个重要的媒介,模糊了现实与幻觉的界限,造成了很大的阅读困扰。很多场景都是似真似幻,我们不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但是就在这种迷真迷幻的氛围当中,那个时代就结束了。
很多读者会认为《性本恶》情节怪异,但这本小说什么没有超现实主义的成份,只有大麻迷幻药催生的幻想,读者对叙述中“现实”和“幻想”的定位相对容易。照例有枝杈旁生的情节结构,品钦骨子里是一个浪漫主义小说家,对每个人物抱以同等的关注,为每个配角的身世打开一扇后窗。他的百科全书式风格是美国民主的文学尝试。不仅是为了客观反映社会全貌和错综的社会关系,也不只是为了证明能掌握化用以往的文学传统,而是为了成就真正的美国小说:一个时代的真实感通过一个虚构的侦探角色,通过他四处的游走、观察、碰撞,以点及面,丈量到了那个时代的历史纵深。
第一次看这片子是去年的5月份,周末影院放了三部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木兰花》、《血色将至》和《性本恶》。最喜欢的就是这部《性本恶》。片子里嬉皮士们喷云吐雾,故事云山雾罩,看得也是云里雾里,甚至飘飘欲仙了。一群人看完之后激动不已,一边为本片在“奥斯卡最佳改编”中不敌《模仿游戏》扼腕叹息,大骂奥斯卡评委的偏袒或有失公允,另一边明明才是5月初,却纷纷扬言本片铁定出现在自己的年度十佳之中。 也有尚不知《性本恶》的摄人心魄和它扑朔迷离的故事难分难解的人,如我,想去托马斯·品钦的原著中一探究竟。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翻开后却发现书页中夹藏着为数不少的白色粉末。这难不成是哪个品味不错的毒贩子,选取这样一本别有意义却又少有人拜读的小说,用作交易的工具?不敢继续再想,把白色粉末悉数扫回夹页中,赶忙还了书。 直到上个月,才终于再将书借来,一口气读完。出乎意料的是,原著中的种种谜团竟都在最后获得了解决;遗憾的是,在前因后果都已了然之后,再回来看电影,却已失去了那种雾里看花的“迷幻”魅力。好在,这样一部改编电影还是足够优秀,许多地方恰到好处地传递出原著的神韵,甚至更利于表达,实在回味无穷。 首先便是演员的选择。处于核心位置的是扮演男主角嬉皮侦探多克的杰昆·菲尼克斯。他散乱的卷发,蓄起的鬓须,黑黑的脚底板,都和多克放荡不羁的嬉皮士形象极为吻合。在开头,菲尼克斯扮演的多克躺在暗红色沙发上,灯光和被照亮的卷发头顶闪耀着金黄,而他的脸庞则沉浸在蓝色的阴影之中。三种比例协调的颜色烘托下的一张若有所思的脸庞,相信所有《性本恶》的读者看到这幅情景都会坚信,这就是多克。这种形象的“相似”更是遍布细节:一双深邃绿色眼镜经常思索着、思索着就慢慢变得湿润起来,正是那个外表大大落落却爱矫情的多克;而一些小动作,如挠挠鬓须,皱皱眉头,或是抠抠黑黢黢的脚底板,都使得在观众眼中,演员和角色早已融为一体了。其他出色的选角如扮演比格福特的乔什·布洛林,扮演科伊的欧文·威尔逊,或是扮演莎斯塔的凯瑟琳·沃特斯顿。无论是莎斯塔开头时的一身“平原地区”打扮,或是突然归来时的T恤加比基尼,都是极为神似的还原。 小说改编电影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对独白和心理描写的处理,而本片则将旁白的任务交给了女配角索梯雷格。她是多克的前助手,又有点类似于多克的精神导师,精通通灵占星。这样一种熟悉多克现实和精神生活的身份,使得旁白自然而附加了些许情感。但心理描写的处理则复杂得多。原著中许多心理描写扮演着分析和表达情感的重要作用,而电影在这方面最精彩的变化要数结尾为比格福特的“加戏”。表面上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比格福特,也是时代的“受害者”。警察比格福特,通过强硬的工作手段如愿“逃出”南部湾区,来到洛杉矶警局工作,却成为了工作中被孤立的对象。他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生活却没有起色,只有束缚和争吵。他唯一的知己是前任搭档,却因为成了警局头头的眼中钉而被除掉。最后,他生活中仅有的一点亮光便只剩下了通过出演一些广告和电视剧客串来幻想自己的演艺事业,或者和嬉皮小子多克插科打诨。因此也有人说,比格福特是羡慕多克的。这些情绪中的大部分在原著中是以多克的心理描写来揣测,而在电影中导演却以另一种极为精彩的方法来达到同样的目的。在电影中临近结尾处,比格福特用大脚一下踹掉多克的家门,坐到多克对面,将盘中剩下的所有大麻叶子倒进嘴里大口咀嚼。对面的多克早已忍不住眼泪。虽然没有对比格福特的遭遇做出任何正面地分析挖掘,却是一次情感上的爆发,更加直观地表达他的愤怒,令观众进行前因的补全。 将400余页的故事精简到电影的两个多小时,无疑是一个巨大难题。这里就体现出了导演兼编剧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对于故事结构的理解。《性本恶》结构上戏仿钱德勒的马洛系列等侦探小说,通过环环相扣的线索来推动剧情。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只需将线索拆掉几环,然后将往前平移,如此便完成了精简,而故事仍然浑然一体。但是仍然有些删减令人心生遗憾,如品钦在书中百科全书式得盘点摇滚乐和冲浪术,或是多克吸过大麻后出现的光怪陆离的幻想。尤其是多克在吃过迷幻药后所见的沉默大陆——这是一个关乎故事核心思想的寓言。 另外,故事的发生时间是在曼森谋杀案发生后不久,在原著中关于此事件的分析或调侃随处可见。尽管有几处在电影中也予以了保留,但是此事件对整个故事提供了何种背景却不见踪影。实际上,原著中立体得表现出此事件给洛杉矶地区人们带来的恐慌——人们即便在自己家里都已变得不再安全。而嬉皮士们也受此影响变成了需要提防的对象。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写给美国六七十年代“嬉皮时代”的一曲挽歌。嬉皮士们不仅是生理上对大麻、对性渴望,更是心理上的追求:他们通过这种途径来反抗贪婪无度的商业社会的腐朽,来对抗资本主义的虚无。他们所对抗的,正是具现化后的“金獠牙”公司,以“金獠牙”号帆船为符号。原来备受恩宠的“受护”号,摇身一变成为了象征贪婪和罪恶的“金獠牙”。“金獠牙”敛金的手段便是着眼这群嬉皮瘾君子:先把毒品卖给他们,再帮他们戒毒。最讽刺的是,只要还有嬉皮士渴望着摆脱贪婪的社会和虚无的生活,“金獠牙”的罪恶生意就会生生不息。托马斯·品钦正是在这里抛出了那个关于“固有缺陷”(inherent vice,海事保险用于,小说和电影的题目)的寓言:亚特兰蒂斯和利莫里亚两块罪恶深重的大陆在远古沉没,天使之城洛杉矶成为了拯救他们的“诺亚方舟”,但是却无法保证所有幸存子民的救赎,因为他们在登船之前,早已被贪婪和罪恶所浸染。[1] 《性本恶》的中文译者也在译后记[1]中说道,这部前因后果交待得七七八八的小说,是一部不太品钦的品钦作品。相较之下,可能没来由没去处的电影的叙事,更像是品钦以往的风格。尽管我也迟疑究竟这两种,哪一个是这个故事更好的形式。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因为这个故事,爱上了托马斯·品钦和保罗·托马斯·安德森他们两个。 [1]参考译后记。
风格类似科恩的《谋杀绿脚趾》,喜感疯癫,荒诞行径下的正义故事。看似大大咧咧,实则细腻,需要慢慢品读。年代感与文学性强,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还是需要读原著理解。
品钦不愧是大师,占星和降灵都懂。片子里说很多吸毒的人,出生时有天海刑的相位(天王星与海王星成90°),实乃行家之论;而当男女主角,问通灵板哪里能搞到毒品时,通灵板竟然给出了卖毒品人的电话号码,果然魔法不能普及,否则这个世界还有何秘密可言。
ちょっと、健一郎、どーぞ、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はい?はい?はい?
看完回味了四个小时,感觉就像喝了烈酒一般。PTA对70年代南加州的迷恋,融进一个钱德勒似的小说里,观众跟着嬉皮侦探走街串巷,遇到各色人等,线索错综复杂,甚至有些只能由台词说出。但跟不上这些不重要,整个片子笼罩着那种大麻混合烟草的味道,一些角色和情节完全是致幻产物,跟着醉就好了
8.5/10.典型的豆瓣低分佳片
8/10。PTA最接近大卫林奇的一次。抽象姿态下是玫瑰窗效果的表现主义色光和前卫的音画交错,还加上邪教、执法腐败、叠和溶啥的我头都晕沉了。用荒诞不经的细节解构一个时代,诸如富翁的色情领带柜、死对头警察狂吞大麻。杰昆的鬼脸、扶墙慢行、蠢笨瞎闹更贴近内心的声音及异化,也间接削弱了角色塑造。
这片能概括出烧脑也是醉了,连导演演员自己都没有头绪。威尔逊谈及拍摄,“有时我都不需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导演鼓励我们可以为所欲为。”……能够部分抵消故事脉络挫折感的是一些即时可懂的声画元素,大致都与药、性、“吃”,“吸”有关。或许后者才是导演希望观众感受的,情节只是一个大号麦格芬。
3.5。PTA导演生涯的意志轨迹就是一个从“让你单看运镜就能知道我牛逼”逐渐过渡到“让你不看运镜都能知道我牛逼”的过程。至于片子本身讲了啥,冒昧套用一下把老师的句式来扯:磕嗨致幻的,究竟是我们的主角、嬉皮士、尼克松美国、70s还是PTA?全选是个好答案。
从DCP到35mm再看到70mm对片子本身的印象竟也一路走高。PTA对文本的忠实改编远非形神兼备,但终究还是押中了气质的殊途同归。依靠节奏掌控营造的谜越解越乱,人则从烟雾缭绕中逐渐清醒的过程被影院里观众的反应精准同步:When did it stop being funny? 海浪与斜阳象征的总是永不过时的怀旧气息。#70mm#
一部《木兰花》给了我爱上PTA的错觉,本作则是狠狠打醒了我,自己只喜欢看PTA非常直接的炫耀他的运镜。本作给我留下的最直观印象就是好漫长好煎熬,怎么还没结束,根本体会不到一些短评里提到的嗑药、迷幻、嗨飞的感觉...
简单的故事故弄玄虚2.5小时,就因为是个抽大麻的私家侦探,原声让试映不是那么糟糕。
我是冲着名字看的,结果看了两个多小时的叨逼叨,企图为了理解剧情而倒退找线索或期间不断思索理清线索的,劝你还是放弃吧,导演拍片的时候嗑药了。
原声不错,但我实在受不了这节奏。又缓慢又冗长而且还不停叨逼叨逼叨,且讲的一个挺简单没啥情节的故事。导演您肯定磕了药才拍出这片的吧
一个黑色侦探故事,PTA才懒得把这样一个好故事装进侦探电影的类型模板里呢,这样的故事本来很容易让人想到【唐人街】那类的片子,它反而削弱了这类电影的辨识度和类型属性,放大了它的文学性和时代质感,全知的说了很多画面不演的,把驱动性的情节和配乐减到很低,片子的后劲却更足了。★★★★
凤凰叔是个好演员可是我不喜欢,PTA是个好导演可是我不喜欢,品钦是个好作家可是我不喜欢……==
泥萌都是大师 窝看不懂
电影一开幕就已昏昏入睡,一幕接一幕的荒诞看得我云里雾里。大概明白了梗概却味如爵蜡,末了只能再次感叹PTA不对我的胃口。
闷骚、暧昧、欲言又止,本片不是致幻剂,是安眠药。PTA近来的片子故事张力越来越弱,情绪和意境到做得挺足,也难怪总被颁奖季无视
烟雾缭绕般看完此片。以男主角侦探多克为视角,错综复杂的多线头故事,以悬案为主轴的各形色人物线索,温吞墨迹话唠般的对谈揭秘,而这整个过程欲言又止,荒诞不经,绝无高潮,像个絮絮叨叨的醉汉在向你复述多年他前听来的故事。不过影片台词考究,音画迷离,还是有它的魅力在,但绝不是我的菜
PTA还原嬉皮一代,迷幻的观影体验,分几次迷迷糊糊的嗑完,配乐太赞,杰昆颓废而迷人的表演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