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一辈子在路上,不过是学会如何和自己相处
从西班牙与法国交界的比利牛斯山山区为起点,到圣地亚哥的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为终点,有一条绵延800公里的小路,跨越无数边界小镇、荒芜田野、崎岖山坡,只有乡村旅馆的上下铺,时刻可能遭遇暴风雨,罕有热水淋浴,倘若延误了行程甚至要独自夜宿荒地。
百年来,无数人选择孤身踏上这条朝圣之路。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么?是为着见证神迹而来的吗?我是不相信那些信仰拯救论的。据说许多踏上朝圣之路的人,他们的理由居然是看能否瘦身成功。大概这种理由也只是拿来揶揄那些忠实信徒的,因为真正能令人下决心脱离生活走上一条陌生旅途的理由,只有一个:总有一些难以言说的苦楚。至于那苦楚是孤独、逃避、宿命还是忏悔,可能连他们本人也无法分辨清楚,于是,只有孤注一掷,选择一条以往从来不曾想过踏上的路,以期找到那个救赎自己的答案。
一个许久都疏于运动的朋友,突然就决定,她要登雪山,在众人蛊惑下,我亦参加报了名。
第一次见雪山的人,一定都会兴奋。那是大自然天造地设的教堂,那白雪皑皑的山峰顶就像哥特教堂的尖顶一般,直通天际,就像是神的居所。
到了雪线之后,城市人立马就能感觉到一种自然的轻蔑。原来,人类亦不过是渺小的。高原、冰川、阳光,让你的呼吸和脚步越来越沉重。你却没有回头路。没有回头路,只能一步步向前走,哪怕是数小时才能行出百米的距离。在那样的时刻,除了呼吸和步履,你脑子里再也不会有其它的念头,忘却了一切尘世俗念,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到达目的地。因为谁也不会在半路陪你度过危险的雪夜。
没有手机信号,不再有尘世任何事的骚扰。半夜步出帐篷,望到漫天密密麻麻的星辰,天地安静,雪落无声。
此情此景,不知让多少人中毒深重,欲罢不能。谁又会知道他们依赖那种静谧、逃离城世的原因是什么呢?没有人会主动说起,也没有人会主动去问。只有最亲近的朋友才知道,若非不是有一颗活的不够好的心,谁会去从痛苦中寻觅安抚,就像那种空心的树,看起来枝繁叶茂,却原来已失去了部分的心。
朝圣之路的问题是什么呢?答案又是什么呢?在电影《朝圣之路》里,丧子的年迈父亲替儿子走完了全程,最后他得到一张走完全程的证明,郑重要求办事员在上面写上儿子的名字。就这样结束了吗。不,他又继续走,走到海角,将那最后的骨灰洒向大海。终于,如释重负。让那悲伤淹没于大海里吧。让所有那些悔恨随海风飘散吧。
基督教说,人生来就是有罪的,所以这一生所应该做的,都是赎罪,才能得进天堂。佛陀却是相信人性生来就是向善的,这一生所应该做的都是积累善念,才能轮回不堕入魔道。
是罪或是善都不重要。一如问题和答案最终都不再重要。没有任何一个答案可以拯救人生。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走在路上,然后原谅自己的错,然后找到一条可以跟自己更好相处下去的路。
因为,这条路,没有回头路。你,只能鼓足勇气走下去,走到最后终于可以不再在乎问题和答案的那天。
2 ) 重要的是,他们都找到了面对新生活的力量。
估计这会是一部激发许多人上路、寻求内心平静的电影,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朝圣之路总是被大家拿来和Into the Wild对比,但在我看来荒野生存强调的是一种一去不返的极端态度,但朝圣之路并没有。朝圣之路的编剧善良地给了所有主角一个退路,Sarah最后还是抽烟了,胖子说还是买件新衣服去参加弟弟的婚礼吧不减肥了,作家回想起来也发现完美的作品很难找到。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找到了从新面对生活的力量。 这对于所有观影者来说,才是最有意义的态度和立场,而不是[一个极端的人做极端的事情,最后死于荒郊野岭]这样的一个故事,使观众看完之后流下眼泪,能记得的也就只是那个悲惨的结局,并且对于远在他乡寻求内心平静这个做法望而却步。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差别导致我更中意the way.尽管into the wild也在赞颂同一种精神。
还因为他提醒了我,我是多么渴望上路,去经历一切未知的人事物。
(写这个评论,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建议大家不要看人人影视的翻译版本...Speak of the devil被翻译成魔鬼之谈...patients被翻译成耐心,各种生硬的直译也是弄得我看不下去,直接看英文字幕了)
3 ) 没有神迹,只有慰藉
开头知道是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大概剧情时,以为是一部催泪弹,或者是个父辈应尝试了解孩子心灵的说教片。可当老父亲只身上路,从满腹心事自我封闭到卸下防备敞开心扉,从一言不发面色凝重到借着酒劲宣泄情绪再到真正融入行者的队伍进入角色,一路上的美景、笑声、有惊无险,让这本来有点哀伤的话题变得自然轻松。情节虽然简单,但内心却被一个极其宏大的主题轻轻摩擦,跟随着满满的南欧风情的旅途成长与沉淀。
记得一部小说里的女主为了觅回亡夫的遗物信件,千辛万苦,甚至付出肉体与为难她的官员周折,而当拿回了信件后,她松了一口气,收进柜子,再没有看过一眼。
就像旅行,我们总是赋予它或文艺,或信仰等各种意义,而实际上,你就像片中的各类“朝圣者”一样,忘了或不愿承认你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玩、为了减肥、为了茶余饭后的夸夸谈资。
经常,我们就在为寻找自己执着之物的百折千回中迷失,最终忘记了自己寻找执着之物最初的本质。而本质和意义是事物的不同层面,不能混为一淡,也不能相互替代。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娱乐生命,都是人类浪费时间的行为以不同的方式和游戏规则,说穿了就是用来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但我们似乎习惯了从中寻找所谓深刻而独特的意义,好象这样就可以用某种崇高来掩盖浪费时间的生命本真。
你也没有在朝圣,你只是或缘分或意外的因为一个人而朝圣这个人,也许那个人是你英年早逝的儿子,是你分手后念念不忘的爱人,是你生死之交的战友,但更多时候,你朝圣的是你自己,不管愿望是大是小,每个人的心之所向即是神圣。没有神迹,只有慰藉。
4 ) 其实旅游时认识一些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也很美好
老爷爷一直设心防,因为儿子的离开而苦闷,直到一个一个遇见他们,为了减肥的大可爱胖胖,为了戒烟也不全是戒烟的高冷美女,还有一位失意的作家,几人为了不同的事情,看似可大可小的事情,走上同一条释放情绪,治愈自己的朝圣路,最后几人萍水相逢的友情,太美好了。
PS第一次知道写影评还限制字数,excuse me?为什么还强制性啊?
5 ) Thank you
Thank you
阿兰妮斯·莫里塞特演唱
不如戒了抗生素
不如开始控制饮食
那些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奖杯
那些我永远触摸不到的美好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恐惧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脆弱
感谢你 后果
感谢 感谢你 寂静
我完全不会怪罪你们
这一次我要享受当下
能够放手 原谅你 真好
一步一个脚印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上苍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空虚
感谢你 清澈
感谢 感谢你 寂静
当吉普赛人跳起明戈舞的时候,那种欢快、不羁、狂放的舞姿就让俺的大脑里又回荡起了流浪者之歌的旋律。
电影的开始,儿子就跟父亲说,生活不是选择的,生活是需要过的。
这是一场宿命的旅行;一次回归之旅;一回寻找跟被寻找的过程;一种亲情的释放;一路倾述跟被倾述的渴望;一念能改变一生的窄门。
从比利牛斯山起,到圣地亚哥为终点,一条绵延800公里的路,那是一条美丽的欧洲古道,也是一条无数虔诚者的朝圣之路,而所谓虔诚,最终都不过是虔诚自己的内心。
一路痛苦,一路欢笑,一路忧伤,一路寂寞,也仅不过是跟自己相处的过程而已。
最终该放下的仍然要放下,该执着的还是要执着,一切都没有改变,唯一不同的只是终于路尽头的时候,那种经历过的痛快,跟原本的痛快,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痛快。
在安静的深秋之夜,开一罐啤酒看一场对胃口的电影,真是乐事。特别是在剧终之际,唯恐那些弥漫开来的被剧情深深牵引着的感相再不可得,只好提笔一记,顺手再开一罐啤酒,更是乐事。
以往的秋日,俺常常能对景生情,想到柳永的‘雨霖铃’,漫游在那些古人的意境里。尤其是这些天高气爽,飘叶微凉的气候时。
可能是善于忧伤的人总能找到忧伤的理由吧。在这黄叶满地云淡风轻的日子里,谁又能不呢?
重阳刚过,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如果没有计划在这末日里的秋天玩一场离家出走的话,那么跟这四个人一起去朝圣如何?
一个丧子的忧郁医生,一个欢乐的想瘦下来的荷兰胖子,一个歇斯里地的想要被救赎的女人,一个作家。
一段平淡而没有剧情的故事;一场精彩而波澜起伏的人生。
感谢你 恐惧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脆弱
感谢你 后果
6 ) Santiago de Compostela
提到圣地亚哥,一般人多会想到位于美国西南角的圣地亚哥,或智利首都圣地亚哥。
西班牙西北端最古老的圣地亚哥(Santiago de Compostela),这是天主教仅次于耶路撒冷、梵蒂冈的第三大圣城,许多天主教徒毕生设法前来朝圣一次。该城建立于第十世纪,狭窄的石板古街和廊柱围绕的广场保存迄今,经联合国指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朝圣目的地是一座西班牙最古老的宏伟大教堂(Cathedral),原址为公元889年所建的古教堂,埋有对抗异教徒的英雄圣徒St. James遗骸。公元1074年重建为巴洛克式混合罗马式的大教堂,十二世纪由教宗指定为朝圣所,至今朝圣者络绎不绝。
朝圣的方法自古迄今未改变,必须沿着朝圣古道(Camino de Santiago)长途跋涉,从巴黎或亚耳(Arles)等地出发,餐风宿露,步行数月始能到达。由沿途三十余座教堂在护照上盖章证明,最后到圣地亚哥的朝圣局(Ofici-na de Peregrinos)取得朝圣证书。朝圣的徽章是一枚扇贝,象征“重生”。至今欧洲仍有些国家如荷兰、比利时等,法律上规定某些青少年法庭所判的有期徒刑,可以用圣地亚哥朝圣抵销,甚有意义。
进入圣地亚哥大教堂朝圣,还有一套仪式:大教堂中央石柱下端为St.James的雕像,朝圣者先以右手按石柱,左手按St. James右耳,再跪下,双臂伸入St. James肩膀两侧弯曲的深洞,和圣徒作一个最紧密的拥抱,最后绕到柱后和St. James的另一座雕像互触额头。
原声全部是我喜欢的歌!!!
有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或者只是因为一个很蠢的念头就去了。
不管心愿伟大还是卑微,心之所向即是神圣的。平实的旅途,并不算苦(儿子好像走的很苦,一星就差在这了)。粗颗粒胶片,幽蓝色画面,真是美,这风景还叫欠奉就是亵渎太苛刻了。。
公路电影,很感人的故事
以行走疗伤。比较有意思的是,本片的导演,也就是里面儿子的扮演者,现实中也是马丁·辛的儿子,即查理·辛的哥哥。这个片正好可以和《转山》做个比对,差距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片最精彩的地方在于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
“我不顾一切走在路上 就是为了来到你的身旁”
真好看,摄影、配乐、外景,偏蓝的冷色画面质感都很讨喜,还有那么漂亮的西班牙风光。汤姆这个代死去儿子上路的倔强加州老头儿,喝醉酒大闹,被关进警局这段好。队伍成为四人后,旅途更有意思了。这是今年看到的最好的泛公路电影。《转山》比起人家差的不是技术,还是视野和气度。
小伙伴在飞机上看过之后一直推荐的片儿。这条路我是早就知道的,走过个别段落,当然第次都有迷路的曲折。曾与人谈及此路。对方道“能跟你一起走完的,就嫁了吧”。 -“嗯。”对方惊“你说真的?!” -“嗯。”两个月的迷茫疲惫和突发状况,饥饿怀疑和天不我予。能并肩走完的,需要牢不可破的感情啊。
1.行走,不需要意义。生活也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亲身经历过便以足够;2.哪怕是一个悲伤的开始,却是以更多的沉默来展示父亲的内心,不煽情却也让人动容,这是一位父亲的形象;3.喜欢影片用收的方式阐述,平淡不惊,你只有静心才能体会深沉的美;4.粗颗粒胶片一直是我的挚爱,摄影太美,我怎能不倾心。
转山才是美国版的朝圣之路吧,本来徒步旅行就不是只为了到达终点的马拉松,是为了确认“I'm not most people”的正确性,是“live the life, not choose one”
看,大地多么辽阔,上路吧!
沁人心脾的佳作
电影本身其实挺平庸,但是这种穷游式的影像纪录却又实在讨人喜欢。推荐给喜欢旅游特别是穷游的朋友。PS:Coldplay的LOST一响起我就燃了...
He wanted to see the world...And he did...
同样题材的转山只是为了表达而表达的作品,这部才是让心升华的精品。不去会死。它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因为我们大多人都不是在“生活”,只是在“过活”。4.5
丰盈内心的好片子。看过《转山》,再看此部,感觉《转山》就是华丽丽的一山寨。远方,总有一个理由让你上路,一旦你双脚迈入,犹推开一道门,里面的人生际遇、各种感慨、启示,洗涤、一一扑面而来。不要问我为什么去远行,其实,问和答都是苍白无力。在路上,便是人生最美的风景之一。
现在仍存有抛下一切,背起行囊上路的勇气,不知这种勇气会不会在若干年后消失殆尽?圣地亚哥的这条朝圣之路真是安全,连被偷窃的背包都能被小偷的父亲完璧归赵。【生活不是选出来,而是过出来的】
设计感太重。
如果是以前,我看完这么棒的片子肯定会给你打电话。
按掉的一星是因为我老了,过了拔腿就走,以为自己要一生在路上的年纪了。看多了这种类型的艺文作品,也开始怀疑所谓[内心的声音]和[旅行的意义],是否被过度美化和渲染了呢。背上包出发也许是一种宣誓,选择,诀别,或者其他。但是下一步,即使在城市尽义务,却更加懂得心远地自偏的含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