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寒冬夜行人
看了个03年的老片.
充斥着尖锐的问题:种族歧视.不伦之恋.
一只大锅里面连放两种强烈的佐料,影片的气息却并未变的辛辣起来,相反的,这是部很压抑的电影.
看到结尾发现是个真实的故事就格外觉得压抑了.
人与人的相互辨认是通过记号的.对于影片里的人,共同的记号就是伤口.
那些似曾相识的痛苦是生命里妖异的鬼火.这萤光照亮自己,吓退别人.却有另一些人走上前取暖.
Anthony Hopkins问那个比自己年轻太多的女人:你为什么没有行李呢?
Nicole Kidman就从床底拖出了孩子的骨灰盒.
她开始滔滔不绝:从童年到现在,每个耻辱的痕迹.每个伤害她的人.
发问的男人听不下去了,她却叼着烟,象个对自己的伤疤感兴趣的孩子.一再揭开看看那些血肉.满不在乎的样子.
有的人的行李只有这么一件赠品:苦难.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苦难是逐渐剥落的墙皮,而对于另一些,苦难却是一个地基.前半生或者后半生就建立在这个地基上面.
Anthony Hopkins的地基是个关于人种的谎言.他终生不敢提起自己是非裔美国人.
他的人生是开满玫瑰花的篱笆.他的死穴却是篱笆后面的一口深井.井下的是一个被自卑折磨的自己.
而人生最大的讽刺却是:他最终因为被控"种族歧视"而身败名裂.
到了暮年他似乎爱上了Nicole Kidman,
Sorry,我个人不赞同这个是爱.但充分理解.
起初他只是发现另一类的女人——年轻.粗俗.放荡.是种异常原始的诱惑力.
关键是——她是自己圈子外的一个人.他毫无顾忌.在象牙塔里住久了,连她的低俗也让他新鲜,他可以俯视她,他可以略略放开被压抑太久的自己.
只是他没有意识到,放开自己往往是条无法回溯的单行道.
只能顺着这条道路更快的滑落.
之后他发觉,这个女人与他自己一样,装做对痛苦免疫其实正是对痛苦异常敏感的标志.
只是她比他大胆,她可以用一系列粗话咒骂自己的人生,他却不能.
她的歇斯底里和神经质在别人眼里或者是难以忍受的,而他只能越发怜惜.他的目光透过这个苦命人看到井下的自己.
一个长镜头之后,Anthony的手终于放在她的肩上.Nicole Kidman第一次在他怀里哭泣.
这两个外表迥异的男女.红颜白发,各自穿过支离破碎的人生.拥抱在一起.
与其说是爱,不若说是寒冬夜行人,相互取暖.
谁说这样的情感比爱情肤浅呢?
即使这种感情是某个冬日,没有预兆的车祸.一起走向深渊.
2 ) 原著与电影
1. 这部电影最成功之处在于选角。三个主角——Anthony Hopkins老戏骨,Nicole Kidman美丽的金发和神秘气质、禁欲与性感的结合体非常符合原著人物形象,最棒的选角是Wentworth Miller出演年轻的Coleman Silk,不论从外形还是种族背景来看都无懈可击,可能没有比他更适合这个角色的演员了。其他的角色也不错,但有两个角色有点令人失望,Delphine看上去太禁欲了,只表现了intelligentsia的形象没有原著中petite belle的感觉,而且她作为半主角的戏份被完全删去,太可惜了,其实是个很有故事的女人;Coleman的母亲看上去太冷酷了,没有原著中慈爱的感觉。
2. Les的故事被删去一半,电影中几乎可以说完全没有表现出他作为越战退伍军人所遭受的Post-war trauma syndrome的痛苦与心理折磨,原著中我非常喜欢的Chinese restaurant和the Wall两段完全被删去,导致电影中Les人物形象立不起来,就是一个朦朦胧胧的maniac。但是电影中私自加入的警察局审问和警察的分析那一段似乎在暗示Les并不是凶手,这和我的理解相同,Coleman & Faunia的死是全书最大的一个ambiguity,他们到底怎么死的,每个读者与观众都有自己的答案,或者根本就没有答案,如果有一个正确答案,就没意思了。
3. 由于textual & cinematic narration的差别,有些书中很细腻的描绘和人物独白只能作为台词被说出来,还有一些可能是考虑到电影时长而做的删改,个人来说都不讨喜,没有原著好。但是有一个改编很好,电影中的Coleman因为害怕自己的秘密暴露而选择没有生孩子,这比原著中的四个孩子显得更有张力,更能表现Coleman内心的恐惧与无奈。
4. Coleman本身作为一个黑人,因为放弃了自己的黑人身份伪装成犹太人,结果在课堂上因为说错一个词而被诬陷为歧视黑人的racist,晚年凄凉,本身是一个很巧妙的irony。有一个问题在看书的时候我没想到,看电影的时候突然发现,也许Coleman没有被冤枉,他也许真的算是一个racist吧,对种族身份的抛弃,对自己身为一个黑人所感受到的深深桎梏与痛苦,其实他所恨的并不是黑人,而是整个社会强加在黑人身上的不公与歧视所导致的他所承受的痛苦。但是时代变了一切都变了,阴错阳差得一个“spook”就将他精心打造的生活都毁了。Philip Roth真是一个反讽大师。
5. 总结,电影没有原著好,但是选角真的赞,还有两处改编很好。
3 ) 行为是思想的敌人
当你不敢面对自己的时候,这一部分就变成你的梦魇、禁锢你的地牢、压制你的十字架,你以为不去面对就能获得自由,你以为真的可以逃开,可是它已经变成你的影子,你身体流淌的血液,刻在你命盘里的污点。
4 ) 他的一生建立在一个谎言之上
卡夫卡说:每一只笼子等待每一只鸟。
这个笼子可以是陈规,可以是人言,可以是某种既定的生活方式,甚至可以是内心的困境。
人们难以超越的通常是这些,人们在追求的是符合这些的社会普遍的认同感。可以说,大部分不愿意站在小众中的人,不一定因为真正觉得大众是正确的,光明的,也许我可以这样揣测,他们害怕的是被置于社会的对立面,从而导致的深重孤独感。
人性的污点太多,每个人也许都收藏着仅属于自己的秘密,幽微,潮湿,躺在暗地里,期望岁月可以把它忘记。
5 ) (转:看了这个就都明白了)
菲利普・罗斯:《人性的污点》
・菊 子・
近年来,每到诺贝尔文学奖颁奖之前,美国小说家菲利普 ・罗斯(Philip Roth)的名字就会频繁出现。今年呼声最高的据说是土耳其作家Orhan Pamuk;罗斯照旧榜上有名,行家们猜测他赢的概率是11比1。前一阵子刚读了罗斯的以大卫・卡佩希(David Kepesh)为主人公的系列小说。看完电影《人性的污点》(The Human Stain)之后,又回头去读了《人性的污点》这本小说。根据经验,电影浓缩的时候会遗漏掉许多丰富的细节,看完一部好电影后,再去看原作,往往不会失望。
(一)公众审判:个人隐私的大暴露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
小说的背景是一九九八年,克林顿遭弹劾的那一年。八年后的今天回头看,当时整个美国甚至世界都盯着总统的裤子和莫尼卡的裙子,那一年显得多么天真,多么繁荣,多么无忧无虑……苏联垮台了,世界和平了,经济一片繁荣,技术一片发达,股市居高不下,股票飞涨不跌……只有太平盛世,人们才对饮食男女津津乐道。
罗斯说,其实,克林顿和莫尼卡之间的那点荤事,说穿了,不过是中学生之间的一点小玩闹,但是,却激发了美国人最传统的公众娱乐:对奸夫淫妇进行公开审判,而审判者的道德权威,则来自霍桑在《红字》中描写过的“审判精神”。罗斯多处引用霍桑的话,小说中的作家隐居之处在麻省西部,离霍桑当年曾经短住过的地方只有几英里,暗示美国社会还是在对人们施行宗教和道德审判。
《人性的污点》就是以此为背景开始讲故事的。故事还没有讲,作者就提醒读者要宽大为怀,主人公科尔曼・斯尔克(Coleman Silk)肯定有需要被人原谅的地方。因为,在舆论和道德审判的显微镜和聚光灯下,展示出来的只能是“人性的污点”。
小说的描写是多角度的,有时候是主人公直接陈述,但贯穿全书的主要叙述者是作家内森・扎克曼,主人公科尔曼・斯尔克的朋友。整个故事的起因,就是因为科尔曼用了一个有歧义的词:Spooks.因为说了这一句话,科尔曼所有的同事、上司,包括那些他自己亲自扶持起来的年轻黑人教授,都拒绝给他哪怕是一点点道义上的支持。一夜之间,他成了孤家寡人,必须面对形形色色的委员会,不断地写“思想汇报”。为了这一句模棱两可的话,他丢了工作,丢了妻子,丢掉了他一辈子兢兢业业为之奋斗的东西,丢掉了人的尊严,自己也变成了一粒人性的污点。
科尔曼身败名裂,内心的冲突、郁闷和罪恶感也无处排泄。两年之后,科尔曼遇上了芳尼亚,一位三十四岁的清洁工。他自己七十一岁,是她年龄的两倍还不止。他知道为什么他需要她:和她的关系,似乎是他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因为她,他不再对这个世界的不公正充满仇恨,也不再发狂般地写自己的故事。她也是个失败者,失败太多,于是也一无所求。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唯一的快乐,也就是人类最原始的快乐。
象其他一些男作家一样,罗斯让女人用性爱来安慰一个走投无路的男人。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的托马斯,遭到了政治清洗,事业无望,于是只好在温柔乡里讨乐趣,六年之间和二百多个女人发生了关系。而罗斯本人的卡佩希系列,则写的是一个文学教授从年轻一直到年老的性经历,还总结了一整套勾引文学女青年的手段。不过,他对老年男性的描写最触目惊心:行将就木时,老年男性更向往年轻女性的肉体带来的愉悦,年轻时出自感官和感情的需要的性,如今上升到了一种精神和宗教的高度,因为死亡在随时逼近。
圣经中的大卫王老了,于是让一群年轻美貌的少女用她们的身体来暖和他。他还是觉得冷。有了伟哥,至少他还可以有些行动,虽然行动的结果也还是冷,因为死亡还是在不远处等着。
小说中,作者反复强调,科尔曼年轻时是体育明星,如今,即便年过七旬,他从背后看也就是四十岁。电影中,安东尼・霍普金斯的形象却过于苍老。要演一个仍然有性魅力的老男人,只有格雷高里・派克和保尔・纽曼:他们即使老了,脸部还是有线条,肌肉也不往下搭拉。霍普金斯不行。尤其是电影中那个镜头,他坐在床上看妮可・基德曼裸身跳舞时,显得极度疲惫、倦怠,令人本能地产生一种生理厌恶。
(二)种族:他们是幽灵吗?
科尔曼兢兢业业当了二十多年古典文学教授,后来学校来了个新锐校长,将他命名为教务长,支持他对学校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强迫所有教师汇报自己的科研成果――很多教师只在自己学校的刊物上发表过从自己的博士论文中废物回收出来的《笔记》,教书用的是很多年前的讲义,一些特殊人物一个星期也不来学校,也不参加任何学术或校务会议。科尔曼强迫一些懒散得无可救药的老帮子提前退休,又从名校中招来一些年轻有生气有竞争愿望和能力的助理教授,这样一来,学校的风气果然被整肃一新。
新来的校长被名校看中,另择高枝,将科尔曼留给了狼群。“Spooks”一词,为对他的改革怀恨在心的人围剿他提供了最好的借口。
科尔曼改革“成功”后,志得意满,决定从教务长的行政职务上退下来,继续进行全职教学。他开了一门课,上了五个星期,每次点名,都有两个学生缺席。第六次上课的时候,他又照例点名,他们还是不在。于是他开玩笑地说,他们在哪儿呢,是不是真有这两个人,Are they spooks?
这里,他说的Spook一词的意思,显然是比较常用的“鬼魂”、“幽灵”一义。不幸的是,在六十年代某个特定的时期,Spook曾经是对黑人的蔑称,而这两个缺席的学生正好是黑人。虽然他们从来没有在课堂上露过面,教授也根本不知道他们是黑人,他们还是正式向学校提出了抗议。学校也知道教授的本意与学生的种族无关,却还是认认真真的开始了正式的调查。
种族歧视,和通奸一样,成了公开审判的名目。
学校进行调查的时候,科尔曼的正式种族身份是犹太人。曾几何时,犹太人本身也是被歧视的对象。1948年,犹太人不满各大学尤其是名大学对犹太人比例的限制,在波士顿郊区成立了一所自己的大学,以犹太大法官布兰代斯命名。小说中,科尔曼的一个儿子上的就是布兰代斯大学。几十年过去,犹太人在美国社会尤其是文化机构、知识阶层和大学里的地位日渐上升,居然成了能够歧视别人的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科尔曼并不是犹太人,而恰恰是一个黑人。从二十多岁起,他就开始生活在这个谎言之中。小说开头不久,罗斯就不动声色地交代了科尔曼的黑人身份。
借着科尔曼的回忆思路,罗斯描写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和战后初期美国社会的种族状况。科尔曼的父亲是一个彬彬有礼绅士,酷爱莎士比亚,在大萧条中失去了自己的眼科医生诊所,只好在火车上当服务员。因为是黑人,他每天承受着难于向家人启齿的羞辱。
科尔曼人材出众,聪明,健康,雄心勃勃。然而,当他以水兵的身份逛妓院时,妓女斜睨着他,说:“你是个黑鬼,对不对?”然后两个彪形大汉将他扔了出来。他的冰岛/挪威血统的女朋友,在不知他的种族的情况上与他同居了两年之后,发现真相后哭着说了一句“我做不到”,从此踪影全无。科尔曼希望摆脱身为黑人对他带来的种种具体的限制和无形的屈辱,利用自己皮肤较白的条件,开始隐瞒自己的黑人身份。Spook事件发生以后,作者让我们进入他的内心,让他一边懦弱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一边无情地进行自我谴责和忏悔。
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的片段,电影里毫无删节地保留了下来。科尔曼告诉他母亲,他要结婚了,女子是白人(犹太人)。他已经告诉那个女子,他的父母已经过世。母亲平静地说:好吧,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见到我的儿媳,永远不会见到我的孙子。你会告诉我,哪一天,我会带着孩子们从哪里经过,你几点几分在火车站等着,偷偷看他们一眼,而且,你也知道,我会去那里等着。
从那以后,科尔曼再也没有见过他的母亲。他借口要成为一个脱离了种族的独立的个人,切断了和过去的联系,逃避了争取黑人解放的人权运动。他比“白人还白人”,娶的是白人妻子,研究的是最白人的学科――希腊罗马文学。然而,仅仅是瞒着自己的黑人身份还是不够的,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种族背景,于是他编造了一个谎言,说他的祖父是来自俄国的犹太人。
克林顿受到弹劾的原因是因为性,弹劾的正式法律依据却不是性,而是因为他撒谎。同样,在《人性的污点》中,看起来科尔曼是在为种族主义言论受审,实际上,他受审的真正原因,也是撒谎。
他的妻子,至死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他的小儿子,似乎本能地知道他的谎言,从生下来时就对他有一种仇恨。母亲,妻子和儿子,再加上他本人的自责,成了他的罪行的最高审判人。
(三)芳尼亚:所有社会问题的汇集点
Antony Hopkins as Coleman Silk,Nicole Kidman as Faunia Farley in “The Human Stain”,Directed by Robert Benton,2003
霍桑《红字》里的海斯特,在受到教会和公众的凌辱和审判之后,最终却取得了精神和道义上的救赎。而罗斯的女主人公――芳尼亚,却是一个饱经失败的人物。
罗斯将美国社会的许多社会问题都安排到芳尼亚身上。芳尼亚童年时父母离婚,继父对她进行性骚扰,在她十四岁时,他又企图强奸她,于是她逃出家门,四处流浪。后来她嫁了丈夫,希望生儿育女,安居乐业,偏偏他们开的奶牛场生意又不好,最后以破产告终。他们离婚后,芳尼亚和男朋友幽会时,她和孩子们所租住的陋房着火,两个孩子双双丧生。
好象这些还不够沉重,罗斯又把芳尼亚的丈夫写成一位越战老兵。莱斯曾经两次前往越南作战,回国后与故国和家人早已经格格不入,从来就没有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越南战争是美国现代史上最大的失败、美国公众最大的心理创伤,莱斯就具体象征着这个巨大的心理伤疤。家庭的破碎,孩子的死亡,更是把他推向了愤怒的疯狂和绝望。他经常堵截和骚扰芳尼亚,责备她杀死了他的孩子。
电影中扮演莱斯的是埃德・哈里斯。他镜头不多,但却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罗斯不厌其烦地让芳尼亚身上承担着种种社会问题,是为了强调她贫困和走投无路的地位,使她和科尔曼之间的社会差别,加上年龄差别,成为他们公开交往的障碍。他想证明,正因为这些差别,他们就成了象《红字》中的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一样的“罪人”,受到了公众舆论和社会机构的谴责和审判:他原来所在系的系主任给他写匿名信,谴责他对一个贫穷、不识字的年龄仅有他一半的妇女搞性剥削;他的孩子们也不再搭理他,而她的丈夫,则时时刻刻在暗中监督和跟踪他们。
然而,我的感觉是,无论作者怎样把芳尼亚的生活写得如何悲惨,她和科尔曼之间的年龄和社会差异,并不足以让他们承受到如同作者描写的那样大的社会压力:毕竟他们是在科尔曼的妻子去世之后开始约会的。一九九八年,一个鳏夫和一个离婚女子之间的性关系,尽管有年龄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受到的谴责,与一个半世纪以前的霍桑的人物所面临的宗教和道德审判相比,实在是有些小巫见大巫。
此外,妮可・基德曼来演芳尼亚,尽管演技很好,但在熟悉她的观众的眼里,她还是太漂亮,太性感,太象个有魅力的尤物。其实,在罗斯的小说中,她是一个疲惫不堪、支离破碎的女人,她的疲惫和破碎,是这部小说的必要条件:疲惫和破碎的她接受了走投无路的科尔曼,两个人在惺惺相惜中,产生了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情愫,她一漂亮,反而减轻了那种悲壮的况味。
(四)悲天悯人
小说快结束的时候,罗斯借人物之口说:他写的小说是关于人、关于人的问题的,而不是“谁是凶手”的悬案故事。
这也是我阅读时的感觉。罗斯很早就向读者交代了科尔曼的身世秘密,只是小说中的人物还不知道,他们需要随着故事的发展,慢慢地找出这些秘密。对作者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情节推理,而是细节描述,描述二十世纪末的美国社会,和美国社会中人们所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有些章节,读起来象是社会学,而不是小说。若干年后,人们读这本书,仍旧能够了解到,是什么样的问题,在困扰着生活在此时此刻的人们。
然而,它毕竟又是文学作品,表现这些问题的方式不是抽象的议论,更主要的是通过描写生动的人物形象和他们的言行举止和心理冲突,以此来反映这些社会问题。每一个人物,都带着他们所生存的环境的烙印,代表着一个社会问题:科尔曼:种族问题和伦理道德问题;芳尼亚:家庭、婚姻和儿童教育问题;莱斯:越战;系主任:学术界知识女性高处不胜寒的艰难处境。
看完小说,不得不承认电影改编得十分成功。罗斯常常让小说中的人物长篇大论,不介意借人物之口,说出自己的哲学思考、道德评介和政治评论,就连本应当是目不识丁的芳尼亚和粗鄙的莱斯,也能够象大学教授们那样侃侃而谈。电影却不能这么作。改编后的电影,很少有过于冗长乏味的议论和对话,人物的裁减也十分得当。除了尼可?基德曼的形象太美丽了一些,电影成功地反映了贯穿于小说始终的沉重和无奈。
《人性的污点》究竟是什么,作者借芳尼亚之口说了,也就是人在离开自然后,人性遭到了破坏和污染。一只乌鸦,长期生活在鸟笼中,早已失去了自然的本能,无法重新回到自然环境中生活。人类社会污染了美丽的自然。小说的最后,作家扎克曼在冰冻的湖面上,碰上在那里独自冰钓的莱斯。平日狂躁暴怒的莱斯,此刻却显得理性,平静,温和。他说,这里与世隔绝,没有旁人的骚扰,还是干净的世外桃园,如果他有儿子(如果他的儿子没有被烧死),他会带他到这里来,教他钓鱼。
这里,我读出一些爱默生式的新英格兰超验主义的东西。人类社会和人都是不完满的,只有回到自然,才能去掉人性的污点,恢复纯净的本性。但是,作者对这种不完满的态度不是谴责:小说中所有这些人物,无论是撒下弥天大谎的科尔曼,还是咄咄逼人的女系主任,甚至是冷酷疯狂的越战老兵,一旦作者认真细致地描写他们的内心,你就不能不对他们产生发自内心的同情和怜悯。有时,作者在描写人物的同时,试探性地用显微镜照他们一下。不过,他只是虚晃一枪就停止追踪,因为他并不是真地要揭开他们的面具让他们难堪,而是想借此提醒我们,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群,经不起显微镜下冷酷的检验和审判:我们的自由和尊严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隐私。
相反,作者屡次谴责社会的不宽容。作者偶尔借别人之口把书中某个人物描写得十分不堪,等他带着我们走近他们,才发现他并不是洪水猛兽、狼心狗肺,而是有血有肉、苦力挣扎的平凡人。这些人们的种种缺陷,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也是他们所处的时代刻在他们身上的烙印,作者给我们讲述他们的故事,就是让我们在这里观察,他们是如何承担着种种重负,勉力生存。
小说的结尾,看得出也有些有意摹仿霍桑的《红字》。作者始终也没有明确断定,究竟是科尔曼自己在忏悔中带着情人走向死亡,还是嫉妒的前夫设计谋杀了他们。霍桑的小说中,海斯特的情人在示众时气绝身亡,海斯特却获得了救赎,而在《人性的污点》中,苦难的芳尼亚也随着情人丧身湖中,作者似乎认为,现代人尚未找到救赎的途径。
6 ) 秘密是人生的关节炎
又一个诺贝尔文学奖陪跑大神走了
文|袁复生
按:《纽约时报》报道,本周二,2018年5月22日,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去世了。菲利普·罗斯是一位多产、千变万化、经常是黑色幽默的小说家,《纽约时报》认为他是20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三个白人男性作家之一,另两位是索尔·贝娄与约翰·厄普代克,罗斯曾说:“厄普代克和贝娄把手电筒伸向世界,展示了现在的世界。”。“我挖了个洞,把手电筒照进洞里。"
罗思他获得了其他大多数最高荣誉:两项国家图书奖、两项国家图书评论界奖、三项福克纳奖、一项普利策奖和曼布克国际奖。
但未能获得诺贝尔奖,他菲利普·罗斯活得久,他也是诺贝尔文学奖博彩名单中陪跑最久的一位,以后这个纪录就靠村上春树同志保持了。
12年前,馆长写过一篇他的小说《人性的污点》改编的电影评论《秘密是人生的关节炎》。今天看,已经不太看得懂当年青春的呓语了。当年只是困惑。
关于人性的幽暗,小说更丰富,更多隐喻,关于身份的认同,个人与公众的关系,菲利普·罗斯的小说,应该描述得更深刻。随着时间的转移,我对“政治正确”的理解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总体上还是帮助了我们的社会进步,虽然也偶尔有误伤的例外。而且现在有了社交媒体,个人的表达,可以更完整地被外界所看到。菲利普·罗斯的忧虑,在某种程度上能得到缓解。
到了今天这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便捷,更频繁了,似乎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着以前小说里或者电影里才有的秘密,体验过正常轨道以外的人生片段。那么,如何拥有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秘密,就成了一个新问题。
【附】
《秘密是人生的关节炎》
依旧失眠,于是起床看碟。《人性的污点》,这部电影的原著作者是菲利浦·罗斯,也是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候选人,菲利浦·罗斯号称是美国当代最优秀的作家,他曾获得过普利策奖。早些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过他的《美国牧歌》等作品。
《人性的污点》故事其实很简单(关于故事内容可以参考这篇文章http://www.idigest.net/content/view/3681_89.html,http://www.xici.net/b89349/d26459873.htm)
他讲得更细致生动,我今天没有讲故事的力量。
【故事补充】
古典文学教授科曼.希尔克和情人佛妮娅在一次车祸中丧生。
科曼生前曾就职于新英格兰颇有声望的雅典娜大学,然而1998年春天,他在课堂上称一些逃课的学生为“幽灵”,而这个词在美国英语中恰好又有“黑鬼”的意思,于是他被人指为种族主义者。在“政治正确”的原则下,科曼成了牺牲品。生活土崩瓦解,几乎是一夜之间,他变得一无所有。
然而没过多久,他的婚外恋情又被曝光——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竟是一个比他年轻许多的学校清洁工弗妮娅。这令他更加焦头烂额,他不得不寻求朋友、作家纳森.祖克曼的帮助。而事实上,祖克曼一直在调查他的身世,想要以他的故事作为小说的素材。
接二连三的灾难性事件之后,科曼终于知道,原来正是祖克曼在背后操纵了一切。可祖克曼并没有满足于自己一手酿造的这些悲剧,他还要给科曼最致命的一击:揭露他一直尽力隐的身世。
原来科曼是非洲裔美国人,只因肤色较浅而谎称自己是犹太人,为了证明自己可以在白人世界立足,他放弃了自己的种族信仰、家庭,甚至在最后放弃了人格。
弗妮娅出身富裕,幼年时父母离异。14岁那年,她被继父强暴,不堪屈辱离家出走。后来她与精神不正常的越战退伍老兵莱斯结婚又离婚。期间,一场大火夺去了她两个可爱的孩子,可离婚后,莱斯还不断纠缠她。直到她遇见了科曼,两个孤独的人各怀秘密,用激情来填补内心的寂廖,抚平伤口。
最后,祖可曼教唆妒火中烧的莱斯制造了一起车祸,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清晨将科曼和弗妮娅的车挤入冰河。科曼和弗妮娅的爱情破灭了,莱斯的复仇成功了,而祖可曼根据这故事写成的小说再一次成为了畅销书。
这个故事总结出了一种人生轨迹,那就是,秘密是人生历史的关键节点。我很认同其中的一句台词,为了获得自由,为了避免被别人歧视他是个黑人(他是一个皮肤很白的黑人),科尔曼抛弃了自己的家庭,隐瞒了自己的身世。
种族的认同。人与人之间的误解与攻讦。婚姻的无助。困境中的情欲迸发。朋友的窥探与背叛。旧情人的复仇。同归于尽的结局……
这个故事总结出了一种人生轨迹,那就是,秘密是人生历史的关键节点。有了秘密,就有了失控,一切外在的力量对人生的干预变得戏剧性的强大。
我很认同其中的一句台词,为了获得自由,为了避免被别人歧视他是个黑人(他是一个皮肤很白的黑人),科尔曼抛弃了自己的家庭,隐瞒了自己的身世。但是从此,他陷入了更大的困境,等于把自己投身入一个禁闭室。因此他时刻警惕,敏感多疑,反而因此给了他更大的束缚和枷锁。
如果他一早公开了自己黑人的身份,他不仅可以说别人是“幽灵”(Spooky,被引申为对黑人学生的歧视),甚至还可以直接骂人为“黑鬼”(Nigger!)。但他不行,称呼鬼鬼祟祟迟到的学生为幽灵,学生就以“政治正确”来投诉他,说他歧视黑人,话题因此得以转换。从此走上霉运,并邂逅了有幽暗少女时代的情人。因为秘密,不同阶层的人们得以共鸣与相爱。但问题又来了。
身份的困境加剧了精神的困境,从此,他陷入了更大的困境,等于把自己投身入一个禁闭室。因此他时刻警惕,敏感多疑,反而因此给了他更大的束缚和枷锁。
关于种族问题的描述,总是那么引人注目。这是人类生存在世间,最核心的命题。这也是罗斯的《美国三部曲》之三。这个重要作家的重要作品,令我想了另一名知名作家弗里德曼的作品《世界是平的》,他在那本书里面,谈了在全球化3.0时代,印度阿三完全可以和美国大兵在一个平台上竞争。我想《人性的污点》也许在展示着全球化的另一面,在美国这个自诩最为自由和民主的社会,一样有着陈旧落后、粗鲁不堪的偏见歧视。种族歧视成为一种文化习惯,在这个最平等的国度,却存在着如此深刻的种群不平等。
我所感兴趣的,不止于种族歧视这种历史大问题。
我对科尔曼隐瞒自己的人种出身更感兴趣。普遍的价值观念,他人的观念,作用于个体身上,并根深蒂固地转变为个人的价值观念的过程,他反抗的,成为他的一种思维惯性,他反感别人说他是黑人,于是他隐瞒了自己是黑人,但当他被怀疑说别人是阴森恐怖的人(黑人幽灵)之后,他就承受了一切,这是一个“咬尾蛇”结构的死循环,是如此地让人觉得悲凉。用一句我们熟得不能再熟的话来说,“这就是人生”!
接下来就涉及到这个影片的核心——“人为什么要撒谎?”比如克林顿,比如科尔曼。从电影中获得的解释,我并不满意。影片中仅仅把答案交给了社会,而社会毕竟只是一个因素。这里面,当然还有个体自己的意志的因素。但是除了这两者当然还是不够的。我觉得,这与个体所渴望获得认同的其他个体的多寡有关系,比如恋人,比如朋友等。能否用认同感战胜孤立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个孤独的人,很难说会是一个真实的人,他可能隐藏着更多的秘密和谎言。秘密或者为了保守秘密而制造的谎言,一方面能够使一个人被包裹,获得一种安全感。但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隔绝,这种隔绝会加深个体的困境,以及带来可能发生的巨大威胁。秘密好比人生的关节炎,表面上看没有什么异样,但其中苦楚,只有自己才能体验,而且这种疾病基本没有药物可以去帮助人体治疗,机理尚不明确。
或许,还有一种治疗隐瞒和撒谎的药,是伴侣和理解。
2006-10-16
于长沙三印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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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自己的出身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浮泛无根 人是一定会倒在自己始终逃避无法面对的事情上 任何侥幸都不可避免 抛开当时的社会背景 这个问题会一直存在 不管在哪里 结尾的联合谋杀稍有点不清不楚 地域 歧视 舆论 虚荣 自卑
人性 污点 怎么这么像骂人呢……
谁都有秘密。“‘我脏 为了在这个充满了龌龊的世界 更好的活着 我不能流泪 也没有泪水可流 远方的你 是否还能替我哭泣’2月24号的午夜,贝利亚说了上面的话。”话说最后男好友跟女前夫的那段对话偶感到莫名其妙,总觉得有啥玄机,到底毛意思,谁给解释下哇!
题目大,但对于将整个人生建立在谎言上的人,又恰如其分。虽然情节的发展不时有猛料爆出,但还是不紧不慢。回忆与现实的剪辑有点支离破碎,尤其是最后才解释黑人这个事实,也许本意是堆砌出一个噱头,但实际上对这个最主要的矛盾交待却不够。我更加关心中间这么多年还有什么内心挣扎。妮可少有地性感。
制作很精良,比想象中的好多了,不过英国口音、越长越乱套的男主角和充满女神风范的女主角还是让人觉得有点搞
掩盖自己种族的真相,活在无穷无尽的谎言之中,苦不堪言。故事涉及的题材太多,种族地位、忘年恋、懦弱与谎言。屡屡提到事件发生所处克林顿丑闻时代背景,并没给剧情带来好的映射,反倒显着内容凌乱。“她不是我的初恋,也不是我的最爱,但她肯定是我最后一个恋人。”
上帝在人类的灵魂里种下了一个跳虱。它噬咬着人类的神经,嘲弄着终其一生也无法从毛孔里将它剔除的宿主们——它的名字叫“懦弱”。卡司很强大,除了影帝影后还有Ed Harris和GarySinise。尤其值得惊呼的是米帅的表演,他的爸爸也是黑人,因此此片对他来说,或者更有深意。
人都有缺点,有些人懦弱的躲避,有些人勇敢的面对。种族歧视成为社会常态的年代,白人想当然的歧视,习惯了受辱成了黑人致命的缺点,可否定自己的种族,只能承受自己内心肮脏的折磨。一部讽刺的电影,貌似教授说的一个单词是引起飓风的蝴蝶,其实真正的蝴蝶是他的思想,迟早会引起飓风!
三星半。。这是我看过关于种族歧视最特殊的一个故事。导演罗伯特本顿拍摄的时候已经年逾七十,所以你可以从电影中感受到一股沉稳的风格和沉淀的下来的气质。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影片虽然有老戏骨和新生代明星,甚至还有妮可基德曼,但就算作为文艺片,其观赏程度依旧不如预期。。
每次老牛吃嫩草的时候我都觉得的确是污点
两个大腕,有内涵的剧情,但是,整个故事的节奏太慢了,我没法投入。空镜头,长镜头,我都不喜欢。其实本来可以把这部片子拍得更商业的,但是为了表现所谓的艺术,闷死我了。Nicole kidman,真的不要再演这种角色了,虽然卸下了她的美丽,但是,像个傻大个一样的不和谐。
揭示人性的故事片,真相的交代让人有点惊诧。教授被矫枉过正的校方屈为歧视黑人,当然过往其个人言行也有点鄙视黑人,孰料44年他就与家庭割裂恩义……米帅饰演年轻的鹤健士,惊鸿一瞥的英俊。为了虚名背弃种族和至亲,让爱他的父母兄妹都同受巨创,够冷狠。父亲给儿女撑起体面生活实则躲去端盘,唏嘘。
豆瓣評分比較偏低, 爲什麽, 歧視人家符合奧斯卡的口味嗎? 當然早聽說霍普金斯和妮可在片中的不論戀和影片的種族歧視, 都是尖銳的問題, 但片子敘事卻絲毫不尖銳, 甚至可以說壓抑的讓人不忍看下去. 看著主角的時候, 叩問自己的心, 每個人都有一個秘密, 一開始只是座小土丘, 最後變成壓在背上的城堡.
我更喜欢原著 虽然在某種意义上类似于哲学论文 但是人物置于道德和政治的横向语境 讓我更以瞥見美國當代文化背景 而且將人物命運探索指向更深的境地. 電影太多的關係和影響輕描淡寫了.驚喜於nicole的"突破性"表演 和miller青澀的樣子.
也是完全没有料到,年轻的男主角竟然是米勒演的,那时的他已经演过《越狱》了吗?一个人掩藏一生的谎言,初衷只是为了获得他想要的认同,不被别人歧视,但在得到的同时也失去了更多。没读过原著,估计应该比电影更深刻吧,目前是几位明星的飚戏占了上风。其实身边的现实中又何尝没有这样的情形,比如为了融入城市,背弃自己曾经的乡村经历甚至亲属关系,结果呢?当然像影片中那么极端的结局还是少的。人总是能够很快就适应并忘却的,因为,良心现在越来越价廉了。
这电影是许多年前看的了,当时的印象是演安东尼年轻时的那演员很帅,其实他就是后来凭越狱而爆红的Wentworth Miller演的。
一生建立在谎言之上。关于大学,听从父亲还是忠于自己?恋爱和入伍时候展现的种族身份认同感何处安放?因“游魂”一词而被学生投诉歧视。妻子突然离世。爱上一个不该爱的女人,然后一起车祸中丧生。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有个作家可以记录和揭示这身前身后事。PS:妮可妈竟然养了一只乌鸦。
“与其说人性充满了各种光辉与黑暗,不如说它时刻保持着自身的不确定性。”稍微有一点晦涩难懂的剧情片,故事其实信息量很大,导演刻意得用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折磨观众,很有《神秘河》的味道。几个老戏骨加上风情的妮可表演更不必说。
由于一个含义存疑的单词Spooky而被扣上种族主义的帽子,丢掉了大学任教的工作,但皮肤近白的他却不能或更准确地说是不肯以自己的黑人身份去抗辩,因为这正是他穷其一生不惜代价也要隐瞒的天大秘密!……史上最难归为天理昭昭的诗意正义。选角霍普金斯与基德曼受到诟病,加之俩人在戏中也确实不来电。
因为一个谎言而又有了更多的谎言去圆它,以至于自己成为了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