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关于文明与野蛮的悖论
应该说,最初的时候,邓巴中尉是以文明者的形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的,他的军装衣料考究,他写日记,他拥有一切文明人都拥有的特质。而那些印第安土著的苏族人则衣不蔽体、身上涂满象征民族图腾的颜料、手拿原始的弓箭,看的时候甚至会暗暗担心这些人会不会是远古的食人族,会把这个孤零零的白人吞的连骨头都不剩。
但人是耐不住寂寞的种群,套用一句哲学的话来讲——人具备社会的属性,哪怕这个“社会”仅仅是一个印第安的部落。草原的生活让邓巴首先结识了一头狼,而正是与这头狼的接触使得印第安的苏族人开始认可他的存在,并由此诞生了他的印第安名字——与狼共舞,这个名字同时还是这部电影的片名以及主题。印第安苏族的野蛮形象也在邓巴的融入中一点点淡化,这群人热爱自然、热爱自己生活的家园、相互依赖、相互信任,构成的事一个和谐自然的大家庭。这是邓巴从未接触和感受过的,他一步步走进这个家庭,成为这个家庭的一份子。
所以,当有外敌入侵的时候,邓巴义不容辞的拿出了文明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枪,这些枪帮助苏族人取得胜利的同时,苏族的单纯与原始开始不复存在。
下一步就显得那么理所当然,白人的军队开始进驻这片土地,这些接受过文明教育的人在一开始就用武力对待他们的同胞,仅仅是因为邓巴的穿着打扮是印第安土著的打扮。他们对他拳脚相加,他们把他的日记一页页撕开当做厕纸,他们向“两只白袜”开枪,不是为了衣食,仅仅是为了找乐子狂欢。当他们被印第安人全部收拾掉的时候,你会觉得他们是那么活该,那么罪有应得。
可是,一个无可挽回的悖谬就这样出现了。表面上,印第安的一个孩子干掉了一个美国士兵,而事实上,这个孩子却因为杀掉一个人而变成了白人文明侵蚀掉的第一个受害者。
当白人的枪声在这片土地上响起的时候,印第安文明注定会伴随着这一声枪响烟消云散。影片的结尾用字母向我们揭示:十三年后,他们的家园毁了,野牛群也消失了。在内布拉斯加州罗宾逊堡,最后一群苏族人归顺了白人,伟大的平原马背文明消失,美国边疆成为历史。
看到这,真的很难说清,究竟谁是代表了野蛮,谁又代表了文明。看似文明的白人却在暴力血腥的对待着自己的同胞,对待草原上的生灵;而看似野蛮的印第安土著反而明白对自然的索取不能过量,明白要爱护自己极爱那个中的每一个成员。但是那个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印第安的混血后裔今天活跃在美国影坛,主演世界闻名的爱情魔幻电影《暮光之城》,不知道当他被问到这段历史的时候,会作何感想。
自由宣言的火炬下,那些土著的文明,包括印第安、也包括墨西哥,他们的贡献功不可没。不知道美国电影学会将这部电影评为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时候,是不是想向那些被野蛮侵占的文明表达一丝微弱的悔恨与歉意。
2 ) 《与狼共舞》电影剧本
《与狼共舞》电影剧本
文/(美国)迈·布莱克
译/沈善
导言
我们常常认为我们与真正上了电影的人物有径渭之分,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我们可能比你想像的要平凡得多。
如果你家选购了这本书,那可能意味着你是个电影爱好者。认识了这一点,我再告诉你这篇导言打算作为个人对这部影片和形成这部影片的构想的一次介绍,你就会感到心安理得了。
《与狼共舞》首先和最重要的是一部影片,并且应当把这视为一回事。本书的价值绝达不到你第一次观看这部影片时的感受。既然我知道这个故事,我时时处处都要留神不让它掺杂走样,以免你们可能深究并察觉。
把心中的话倾吐出来之后,我就能告诉你,《与狼共舞》事实上是诞生自个人的需要,发轫自一场很可能轻易就会使长久友谊破裂的斗争。《与狼共舞》是迈克尔·布莱克构想出来的,荣誉永远属于他,我非常幸运参与其事。
《与狼共舞》作为故事,与绝大多数故事一样,开始时作者面对着一张白纸。没有前提条件。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由于有这种自由,就产生了情发为文的机会。
迈克尔要写美国边远地区,从许多方面来讲完全令人惊讶。我喜爱它并不足怪。迈克尔设法锻造出所有最能吸引我的元素———质朴,尊严,幽默和辛辣刺激。他创造了一个故事,这故事包含了一种在传统上(既在历史上也在银幕上)一直被颠倒的文化。
《与狼共舞》已是一部影片那是清清楚楚的。而我是不是应该导演这部影片则可能是最大的问题。这变成了既是个人的也是职业上的战斗。然而有一件事情我明白,那就是:如果《与狼共舞》哪怕有丝毫不像我所喜爱的那些影片那样美满成功,我就会永远后悔我的决定。
我唯一的希望是,这部影片对你有冲击力。制作它不是为了操纵你的感情,不是为了重新发现过去,或者为了改正历史记载。它是对我们历史上那段骇人听闻时期的传奇式的回顾,那时在进步名义下的开拓所带给我们的是极其微薄的,可以说让我们付出的代价却是沉重的。
这本书体现我对这部影片必须担负的最后的有形责任,并通过它我能想到已交的新知和身旁的老友。我思考我是如何成长起来的,现在我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明白我的家庭的价值和我的朋友们的厚爱。
如果我有幸康健,毫无疑间我一定会创作其他影片,但是如果不可能,《与狼共舞》就算完成一部从我孩提时起就属于我自己的影片。它将永远是我对过去的一封情书。
凯文·科斯特纳
制片人的话
我初识凯文·科斯特纳是在1981年拍摄《斯泰西的骑士们》的时候,那是我执导的一部以雷诺为背景的冒风险的影片。这之前几年,在伯克利我已经和迈克尔·布莱克一起进了电影学校,并雇用他写了这个电影剧本。这是我导演的第一部影片,也是他第一次真正拿报酬写作。
这也是凯文第一次当主角。我们曾为威尔·彭纳尔这个主要角色会见了许多演员,后来挑中凯文来试演。当时他是拉列制片厂(现在我们的公司就设在这里)摄影棚经理,他为此花了一个下午没有干本职工作。迈克尔、我以及选角导演一致同意他担任这个角色。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但是此后八年,直到《与狼共舞》拍摄之前,我们没能得到再度合作的机会。
我密切注视着迈克尔小说的进展。偶尔,他呆在我家,朗读一些章节给我的妻子和我听。我立即想到邓巴中尉这个角色非凯文莫属,而他一读到手稿,也立即同意了。除了凯文,我不想为任何人制片。我将尽全力完成它,因为我对迈克尔的故事有信心,对凯文作为一个演员和导演的天性有信心。
凯文一旦下决心导演这部影片,寻找拍摄该片合适的外景场地就成了关键性的任务。我需要19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辅之以美国土著的部落、野牛和马的牧群、河流流淌和山顶积雪的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景色———所有这些都要在能够提供我们二百人以上的摄制组给养的城市驱车能达到的去处。不用说,我们飞行了无数次,在八个州以及加拿大和墨西哥寻找外景场地。
首先我想到的是俄克拉何马州和得克萨斯州,因为在迈克尔小说中的印第安人是科曼契人,而他们就土生土长在那些地区。读过这本书又看了这部影片的人可能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部落会改变成苏族?必须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我们最终选择的外景场地。
是真正的牛群把我们指向南达科他州。我们几乎已经看中了另外一个外景场地,但是我们听说南达科他州的首府皮尔城外一个大牧场中有庞大的牛群。我们与该州前副州长罗伊·豪克联系,并飞往他的牧场,他在那个牧场里照看着世界上最大的私人牛群……共有三千五百头。于是我们明白我们找到了。正如凯文所说,这就像砂金突然开始撒落在这项计划上。
南达科他还有一个好处,它拥有这个国家最大的美国土著群之一,苏族。他们从大量的保留地撤出来,包括玫瑰花蕾、松岭和鹰山。一旦他们意识到我们的影片叙述的是些什么并且知道我们努力如实地来描绘他们的道理,他们就提供了巨大的支持与合作。像多丽丝·李德尔·查吉,她就充当了我们的拉科他语翻译和教练,并在影片中扮演“漂亮的盾牌”,像她这样一些人,才是影片成功的关键。
挑选印第安人担任角色,这是一次挑战。我们从全美国和加拿大雇用演员,除了苏族人以外还有许多别的部族参加(尽管有二百五十个南达科他保留地的苏族人充当了临时演员)。有一个谁则是:我们必须让人们看到有可信的时代风貌,而许多印第安城市居民已经剪去了他们的头发,或者是不像所需要的人物。但是我们的选角导演伊莉莎白·刘斯梯格干了无与伦比的工作,挑选出一些人,他们不仅看上去像角色,而且给人物赋予了生命。
直到我们真正到了拍摄现场,并估计了需要多少那个时代的运货车(最终是把凯文的妻子辛迪拉来积极投入行动,集中了大约有四十辆运货车),我才记录下这部影片的规模。我起先并不十分清楚凯文是怎么想的,后来很快就发现了。为了狩猎野牛群,我们统共需要一架直升飞机,十辆掘土机,二十四名无马鞍的印第安骑手,一百五十个临时演员,二十个骑马牧人对付三千五百头真实的牛群,二十五头供娱乐的牛和七架摄影机。很合乎逻辑,我们勉力完成的事迄今为止仍让我惊愕不置,不用说在当时有很多人都怀疑我们未必能够把它付诸实现了。人们说我们拥有的钱数不可能拍成影片……说凯文首次导演就承担这样一部反映颇成问题的时代的影片,甚至累及儿童和牲畜群,再加上全年拍摄的挑战,对他来说真可谓匪夷所思。
凯文如何处理他那众多复杂的角色是拍摄前最大的问题。我以前和他一起工作过,知道他有过人的精力———事实是,尽管他扮演的角色只不过存在于少数几个场面中,然而与此同时,他却在导演,在检查摄制的细节,并由他自己完成绝大多数的绝技场面。这必须在一百八十天极其紧张的拍片过程中都继续下去。
凯文、迈克尔和我对约翰·J·邓巴这个人物以及他对当时还保持原样的西部想要了解的渴望,认识非常一致。我们都珍重我们生活中的独立并且已经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边远地区”。
最大的满足是实现我们想要千的事。《与狼共舞》带上我们大家作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旅行。
关于本书,创作一本有关《与狼共舞》的书时,我们愿意让读者和观众知道有些什么样的想法拍进了影片。所以除讲述故事并配以本·格拉斯所摄的插图以外,我们还叙述了一些涉及服装、布景和道具的工作……叙述了演员们是如何学习用拉科他语念台词的……有些难度大的场景是如何拍摄的……,印第安人在这部影片中担任角色时是怎么想的。
我们也引用了边远地区和苏族的历史和文学,引用了迈克尔·布莱克在探索他的故事时所用过的以及我们摄制组给它以生命时所用过的书。我们翻印了苏族历史性的照片和绘画,以及出自他们之手的一些艺术品和手工制品。
我们不是把全部电影剧本外加导演阐述付诸梨枣,而是选择了最精采的关键性场面,概括了一些剧情,用散文叙述出来。这是出于印刷上的考虑,因为电影剧本摘录印刷的字体较大。按照已出版的那些电影剧本的一般做法,我们也把某些最后被奥利翁影片公司发行时从影片中剪去的场景包括了进去,这些场景都以记号标出。
我们希望这本书在影片放映之后展示出的一些故事能反映出投入制作《与狼共舞》时的精神与忧虑。
吉姆·威尔逊
作者的话
像绝大多数五十年代的孩子们一样,我对美国土著的最初印象不是很正面的。印第安人被广泛地描绘成恶魔,说他们的毁灭在开拓西部的进程中完全是必要的事。孩提时我看过的每本书和每部影片都有这种倾向。
但从一开始,我总感觉到这种故事有点不完善。后来在小学里我读到了一本奎厅·雷诺为少年读者写的书。我已记不起书名了,不过这书是写卡斯特和第七骑兵队以及小大角河(注1)的。我非常爱读,也像绝大多数男孩那样,我牢牢地与白人士兵们同命运共呼吸。
然而也还有什么其他的东西点燃了我未来年代的兴趣。在雷诺的书中有一个特殊的印第安人被描绘成一个伟大的勇士和首领———“疯狂的马”。我从读到他的时候起,就想知道更多一些。这也许是因为他的名字的味道,或者是为对他的战斗精神的描写所吸引,但我清楚地记得我放下书时是怀着这种想法的:“我想知道‘疯狂的马’更多的事。”
在接下来的年头里,我从没有全部丢掉要知道得更多的愿望,不过到二十五岁上又碰到印第安人时就不再想了,这次是读到迪·布朗的经典著作《在‘受伤的膝盖(注2)’埋葬我的心》。我感到震撼,心都碎了,受到了启发。
但又过了十年,我才完全陷进去。在我三十五岁上,重读了《埋葬我的心》……第二次读的时候它还是那么有力量,我发现自己突然对更多的印第安故事如饥似渴。我开始拿起别的一些书。我读啊,读啊,读啊。
又过了十年,我仍旧在读美国土著的历史。对我们先祖们以发展的名义和以由我们这些人构成的“后代”的名义所犯下种族绝灭和文化消灭的罪恶的研究,往往是一种令人难过的研究。
我一想到践踏伟大的“马文化”和它的人民所遭受的损失,就无限惆怅。这儿的人过着质朴纯真的生活,以苍天、大地、平原为家;牢固的家庭生息在尊重并关怀它们成员的社会中。这不仅绝大部分已经被毁,而且硕果仅存的那一点点也被紧闭在远离公众视线的荒无人烟区域的保留地上。
所以,写作小说《与狼共舞》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我想介绍我所知晓的一些历史记载。这是我的愿望:想在展示失去什么的同时,有可能重新获得什么———但丝毫不可能获得对我所写的人们那些自尊的后裔有新的尊重,他们到现在还居住在我们祖先给他们圈定的保留地里。
在1863年———《与狼共舞》故事发生的年代———所有的一切都还这般完美无损,不过我都没有赶上;读历史,我只能管窥蠡测。而创造邓巴中尉,我却能真正体验这种生活甚至超过我所期望的程度。我现在还在体验。
但是我想爱心可能是《与狼共舞》存在的最大的理由。我爱与我们同在一个行星上的动物。我爱旷野的谦逊品格。我爱一度比比皆是野牛群和狼群的西部。我也爱那些让我向他们学习了很多的虔诚而自由的人们。
我有幸现在有机会分享我所感受到的爱。小说正在再版,这本书完整的音响读物已经制作出来,这个故事的杰出影片已经上映,并且新市场出版社还为那些希望知道更多一些的人提供了这卷精美且资料丰富的书。说故事能分享到这么多的赠与,一个作家的梦想实现了。
迈克尔·布莱克
序幕 沙场
田纳西州圣大卫旷野,1863年
1863年血腥的秋天,当政府军通过田纳西向前推进的时候,联邦政府军队和南部邦联军队的两支小分队在旷野中遭遇,彼此相距二百码。连续对峙了三天,双方都断定不了对方的虚实,也不愿作出转移的决定。但狙击手致命的火力使双方都有伤亡。
在联邦政府野战医院的帐篷里躺着一个年轻的中尉名字叫约翰·J·邓巴,他的一只脚上有一处深及骨头的弹片创伤。他疼得迷迷糊糊的,听到两个精疲力竭暂停手头工作去喝过咖啡回来的军医在说,要把他登记一下,他需要截肢———是那一天他们做完好多这种手术之后的又一次。
邓巴疼痛难忍,在棚屋里坐了起来,找到一只被早先截肢的人丢弃的靴子和一根能咬在他嘴里的棍棒。他登上靴子时,几乎晕了过去,但他还是设法溜出帐篷,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一瘸一拐回到他的队伍中。
在那里,他发现他的伙伴们由于没有行动,而带领他们的军官又犹豫不决,因而都感到厌烦沮丧,士气低落。战场两端,他们和敌人都相对蹲伏在矮石墙下,在等待着……自己也不知道在等什么。少校指挥官也不知道,因为他的长官泰德将军已茫临观战,一切更无所适从了。中士派朴尔向他们身后的树丛做手势,那里有几个人簇拥在一辆敞篷车系着的庞然大物周围,他把最新的情况向邓巴作了补充。
派朴尔:我们升上去一个气球,离地面还没到一丈就被他们给打下来了……所以各路都没人逃跑。整天都他妈的没见过高下……这会儿少校正看着将军,将军正想着我最好干点儿什么,你明白那意味着什么了……
但是邓巴没有再听下去。他目光扫过一排拴在桩子上的马。由于没完没了的疼痛,有个奇怪的想法在他的脑子里形成了。反正他就要死去,否则就如医生所说的……好吧,至少他死也可以双腿齐全。死之前,说不定还能干出一些与士兵相称的事,一些让人们怀念的事。
他一句话也没有对别人说,就跌铁绊绊地朝那排马走去,走向一匹他看中的体魄健壮的鹿皮色的马。他拖着身子上了马鞍,策马向石墙冲去,马腾跃而起,从惊呆了的中士派朴尔头上越过石墙。
当坐骑向南部邦联军阵地奔驰时,战场上的双方士兵都从蛰伏状态中醒来,惊愕得目不转睛……叛军们赶忙把弹药装进步枪。山谷上面的小丘上,泰德将军用他的袖珍望远镜凝望着,并诧异地摇着头。看起来这像自杀。
[战场上]
邓巴现在能够看见南部邦联军的步兵了。他们正从墙后面站起来瞄准他射击。
他离敌人阵地有五十码远,仍然没有被击中。他骑着马向左急转弯,与南部邦联军侧翼平行飞驰起来……火力凶猛得很吓人。中尉的帽子被打飞了,一颗子弹掀起了他的一个肩章,但是仍然没有子弹击中他。
中尉在战场尽头的远处勒马停下,在精疲力竭中低下头,但是越过战场有一片声音传来,使他又迅速抬起了头。震夭动地的欢呼声正沿着政府军阵地滚滚而来。……
邓巴顺着腿望下去,只见鲜血从伤口涌出。他又用脚跟狠踢马肚两侧,沿着阵地飞奔起来。南部邦联军试图再装弹药。少数人还能匆匆射上一枪,但是他们都太晚了。
当靠近南部邦联军队伍另一侧时,中尉稍稍拐向石墙。中尉闭上眼睛,让缰绳垂落在马颈上,张开双臂。坐骑隆隆冲向步兵队列。
泰德将军率领身后的随行人员冲下山丘跳过石墙。政府军一致跟随他呐喊着涌过战场。叛军溃败了,并向树林散开。
[战场]
战场顿时平静下来。远处有一支步枪在射击,除此之外,万籁俱寂。在战场的尽头是那匹孤单的鹿皮色的马。骑马人躺在地上,一只脚还挂在镫上。
人声正在逼近。忽然泰德将军朝下凝视着邓巴,而邓巴也目光呆滞地向上盯着将军。
邓巴:别锯我的腿。
泰德将军向下目不转睛地看着邓巴那张茫然的脸。他靠近中尉跪下,弯腰凑到他耳边轻声细语。
泰德将军:你安心休息吧,孩子……你会保住你的腿的。上帝作证,你会保住它的。
将军抬头瞧瞧他的一个随行人员。
泰德将军:把我的救护车弄来。让我的外科医生也一起来。我们有这么一个军官,他配使用备置在这儿的东西。
将军觉得自己被邓巴所作的牺性深深感动了。他的话兑现了,他安排自己的医生挽救了中尉的腿,并密切注视着他的康复。他相信邓巴对南北战争已经作出了超过他所应有的贡献,所以让他选择远离前线的任何岗位。
邓巴的回答除了他本人之外,令所有的人都吃惊。他要求派往西部,在边远地区。那里并不重要,但那里却是他向往已久梦寐以求的去处,他想看看广裘无垠的草原和耳熟能详的天空。现在既然他已经活过来,他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他仅有的另外一个请求是,能带上这匹鹿皮色的马。
第一部 边远地区
达科他地区海斯要塞
邓巴的日记
“人生奇妙莫测。我本求一死,却被奉为活着的英雄。”
春天,约翰·邓巴中尉向西踏上漫长困顿的旅途。他带着那匹在田纳西驮他安全通过南部邦联军火力的鹿皮色健壮的马———现在取名为西斯科———坐汽船溯密苏里河而上到达皮埃尔要塞。然后开始越过田野向海斯要塞,这最后一个位于达科他平原的大卫戍区进发。
切延尼河以西的田野是拉科他·苏族世代相传的领土,不过其他部族如克鲁族和凶猛的帕尼族也在那儿漫游并袭击这一带。在这个区域,海斯要塞的军队还一次也未曾参加过与印第安人的大规模战斗……那是后来当东部后面较重要的事务安顿好了之后才发生的。
在最大程度上,他们是被忽视的,既被其他印第安人忽视,也被他们在东部的主人所忽视。只要他们骑马出来进行相当规模的巡逻,印第安人就躲开他们。然而对于小群的旅行者和占有宅地的人,如果某些印第安人决定袭击他们,那是容易受到伤害的。
当邓巴骑着西斯科去要塞时,他第一眼瞧见大原草立刻就激动万分。他有点无法解释,感到自己好像正在回家似的。
他的调令必须递交给要塞指挥官范布鲁少校。他在办公室里发现范布鲁,而这短暂的会见却是一次不可思议的会见。虽然邓巴己对此一无所知,但少校长年孤独驻守、擢升无由、沉湎醇酒和寂寞鳏夫的日子已经使他那不稳定的品格付出了巨大代价。他妄想成性,已在不知不觉间神经错乱了。
[范布鲁的办公室]
范布鲁(指着文件):你的调令说你必须派驻边远地区。边远地区是印第安人的故土。我很快得出结论,你是个打印第安人的斗士。
他扬起一道眉毛,向中尉挑衅。他有一双忧郁而肿胀的眼睛。他是个职业军人,错过了太多次升迁的机会,眼下看上去不像是个健康的人。
范布鲁:由于我笨,没有升到这个位置。
邓巴:不是的,先生。
邓巴平静地观察着范布鲁。这位少校的紧身短上衣上沽满食物的污迹。满头冒汗。不修边幅。他的双手稍微有点颤抖。看来他病得不轻。
这会儿少校有些明白公文上说的东西了。他很快地看看中尉,又看看公文。嘴唇在翕动,但没有发出声音。
范布鲁:这里说你得过勋章。他们却把你派到这儿来戍边?
邓巴:确实的,先生,我是自己请求到这儿来的……我想看看边区……在它消失之前。
少校用狡猾的目光盯着邓巴。
范布鲁:这么个漂亮的小伙子,直冲着我来啦。
范布鲁仍是狡猾地把手伸进旁边的抽屉。在他摸来摸去时,有一种特别的玻璃碰玻璃的声音。范布鲁找到了他所要的东西———一张空白的公文表格。他开始用乱七八糟的孩儿体把它填写出来。
范布鲁:骑士先生,我在派遣你去完成骑士的使命。你要向王国最远的前哨……塞吉威克要塞的卡吉尔上尉报到。
他以一种小学生式的兴奋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用花里胡哨的花体字签上名字。
范布鲁:我个人的印章将保证你安全通过没有开化的敌国的千山万水。
他把公文折迭起来交给邓巴。
邓巴:我想知道,先生,我怎样才能到那儿呢?
范布鲁: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邓巴:不是的先生……恰恰是我不知道。
范布鲁:住嘴。
少校从椅子上转身,通过一扇单个的脏窗户往外瞧。他看见外面有个驾驭四轮运输马车的人,正给一辆满载的车子绑扎苫盖的帆布。
范布鲁:我正想助人为乐,所以一定会给你方便。你瞧见那个农民了吧……他管自己叫廷蒙斯。今天下午他正好要到你那个塞吉威克要塞去。如果你愿意,可以骑马随他一起走。他认识路。就这样吧。
邓巴敬了礼,范布鲁学他的样子回了礼。中尉向门走去。
范布鲁:骑士先生……
邓巴转过身来。范布鲁正站在桌前。少校的裤子前面有一大块深色的污渍。他双手插进裤权的前方并发出咯咯笑声。
范布鲁:我刚刚尿湿了裤权……谁也拿它没办法。
谒见范布鲁少校使邓巴直起鸡皮疙瘩,他渴望远远逃离那儿。他赶忙找到车夫的运货车,安排到新目的地塞吉威克要塞事宜。当车子从海斯要塞隆隆驶出时,邓巴听到后面传来单声枪响。他无从知道这是范布鲁的手枪,是它结束了不幸的少校的生命。眼下除了这个四轮运货车的驾车人廷蒙斯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约翰·邓巴的去向。
邓巴的日记
“眼下我们已经走了四天,我们仍然没有看见活物的足迹。只有大地和苍天。”
从海斯要塞到塞吉威克要塞大约有一百五十英里,这旅途对邓巴来说,却能永远继续下去。他已爱上了大草原。它那荒无人烟广寰无垠的地平线使他感到既兴奋又抚慰;在他的心灵中有些东西对这地方的反应与别人不同。夜间,他坐在簧火旁记日记,惊叹那浩瀚无际、繁星满天、不时有流星飞快划过的苍穹。
他带着激动与害怕交织的心情盼望第一次看到印第安人。第三天开外,他们在草地上发现一辆被焚毁的运货车残骸和一堆白骨。邓巴发现被一支箭射穿了的一个人类的骷髅,他只能想像在这里发生过的一连串紧张事件。除了由于这个粗鲁而气味难闻的廷蒙斯的存在杀风景外,这里真是天堂。风向不对时,邓巴简直不能忍受挨着他坐在车座上,只得退到车子后部栖在货堆之上。有时他从车尾解下西斯科,骑过绿涛滚滚的草地,从隆起处侦察。但是除了小动物和偶然出现一只羚羊或鹰以外,没有看见任何东西。
邓巴的日记
“如果不是为了结伴,我相信我会度过一段非常欢乐的时间。我明白他心地不坏,但他很可能是我所遇到过的最粗鲁的人。”
邓巴和廷蒙斯并不知道,数英里以外有一纵队衣裳槛褛的士兵正缓缓穿过大草原,走上同样的旅途,但方向相反。
塞吉威克要塞小小的驻军多少个月以来盼不到给养和生力军。但是东部的战事已经把政府军的资源消耗殆尽,遥远的边区哨所总是置于最末位的。
有些人并了小差。统共只有两匹骨瘦如柴的马也在印第安人袭击时丢失了。剩下的一小撮营养不良难以控制的士兵在要塞下的悬崖旁挖了一些洞,用以聚在一起警戒。最终,他们的指挥官卡吉尔上尉把他的乌合之众召集起来,告诉他们这局面结束了。他要把他们带回海斯要塞并对后果负责。*(注3)
[大草原]
第十天上,跋涉接近终点,邓巴走过一个牧草肥美的小山谷。运货车还不见影子。他回头喜爱地看着西斯科,它也在自己蹓跶,寻找上等的嫩草。
廷蒙斯的车子进入视线了。
邓巴的日记
“尽管我们开始晚,但我们对这片广阔的田野仍作了许多探究。它似乎是无边无际的。虽说廷蒙斯唠唠叨叨,可他也说不堆我们什么时候能到达塞吉威克要塞。除了大约五天前路过时见到的骨头,仍然没有人类生命的印记。我肯定我作出了正确的选择,我渴望见到我的新家。”
邓巴:我们怎么会看不到野牛群呢?
廷蒙斯:没法算准这些讨厌的野牛群。有时你几夭也看不到它们的影子,有时它们密密匝匝像娘子的头发卷。
邓巴:印第安人怎么样呢?
廷蒙斯:该死的印第安人你还是不看见的好,少让这些杂种送死。他们只不过是些贼和叫花子。
过山梁时四轮车消失了,邓巴又独自一人。他稍稍有点害怕,用手掌拂着齐腰摆动的草梢,四下里扫视天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孤独。他急速地把缰绳抛到西斯科的脖子上,一只脚插进马蹬。
邓巴过了山岗,看见四轮车停在峭壁边上。邓巴和廷蒙斯凝视下面的山谷。
廷蒙斯:工作条件不像你想的那样吧。
四轮车东倒西歪地过了峭壁顶部往下走。我们看到了塞吉威克要塞那可怜的残迹。
景转换为这个被舍弃的要塞的全景。廷蒙斯独自坐在车子上。
廷蒙斯:这儿什么也没有,中尉。
邓巴出现在卡吉尔原先的营房。
廷蒙斯(画外音):所有的人都跑啦……要不然就是转移了。
中尉看了廷蒙斯一眼,向坍塌的供应库房走去。他猫腰闪了进去。然后又从供应库房里出来,盯着驾车人。
邓巴:好吧……让咱们卸车。
廷蒙斯:什么,把所有的东西全留在这儿吗?
邓巴:我也要留下来……我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儿。
邓巴转到车子后面。
廷蒙斯:这儿什么都没有,中尉。
邓巴:这会儿没有,是的。
廷蒙斯:既然事情这样,咱们最好也调头回去。
邓巴:这是我的哨所……
廷蒙斯:“这是我的哨所”……你疯了吗?孩子。
中尉怒气冲冲地瞪着眼。突然拔出臂部上的长左轮枪对准廷蒙斯的头。
邓巴:这是我的哨所!那些是哨所的给养。快给我挪屁股帮着卸车。
廷蒙斯赶紧服从,很快把给养整齐地码在院中。邓巴在廷蒙斯准备离去时从堆集的物品中重新取回一箱鸡蛋端给他。廷蒙斯祝中尉走运,并且答应他,要让政府军知道他在哪儿。然后,廷蒙斯吆喝牲口,四轮运货车隆隆离开,消失在峭壁后。
邓巴的日记
“来到之后发现塞吉威克要塞已被舍弃。现在正等待着驻军返回或司令部来消息。哨所条件十分恶劣。已决定从明天起派给自己的任务是整理。给养充足。
这片国土一切都如我的梦想。在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像这样的地方了。”
第二天邓巴开始工作,这占了他好几天的功夫。他钉好了垮掉的畜栏,整顿了他的宿舍和储存给养的茅屋的内务。很快把从海斯要塞运来的食物堆放在这两处,高及屋椽。他苦苦思索这个要塞和失踪的人更深一层的谜,同时也发现了凹进悬崖的简陋的洞穴,并把食品塞了进去。
要塞下面斜坡的坡底,是这些命运不济的驻军丢弃废品的肮脏的垃圾堆,流经那儿的溪流两侧都被堵塞了。最糟糕的是,溪流和饮牲口的水坑塞满了各种被饥饿的人们杀来充饥的动物腐烂的尸体。邓巴给西斯科套上暂时代用的挽具,在西斯科的帮助下,费劲地一一把它们拖出水面,拖上岸。
当最后一具尸休扔进这个庞大的垃圾堆时,他浇上燃料,点燃木柴。一柱黑烟直冲云霄,他在迟来的恐怖中醒悟过来,这无异给周围许多英里的任何印第安人送去明显的信号。
没有印第安人来探究邓巴的火焰……但是百十英里以外的一处火却引起了一小伙印第安人的注意,这一伙是四个武士、两个躺在橇上的受伤的人和他们的矮种马。
[大草原]
他们是平原所有部落中最骇人的帕白尼族人。一个离得稍远些的人看来是“最凶猛的人”。这四个人蹲在大草原的一个小山包上朝同一方向凝望着。
这烟柱远比邓巴的要小,它从远处的逶迤溪谷间升起。
“最凶猛的人”:只有白人才会点火让每个人都瞧见。
第一个帕尼人:可能不止一个。
“最凶猛的人”转过身子面对其他人。他一语不发跳上马。其他三个武士在考虑该怎么办,又是一阵沉默。
第二个帕尼人:咱们没有步枪。白人肯定都有步枪。
第三个帕尼人:咱们应该忘掉这些,回家去。
“最凶猛的人”一直在听,越来越嫌恶。他怒气冲冲地把肩上的毯子扯下来扔给他的伙伴们。
“最凶猛的人”:那你们回家得了。至少我不认为在我自己的国土上一缕烟有什么了不起。
他赶着他的矮种马从小山包上下来朝烟柱的方向走去。
第一个帕尼人(摇着头):我们不死光他是不甘心的。
帕尼人去探个究竟,这时,他们发现烟柱原来来自四轮运输车车夫廷蒙斯,他在回海斯要塞的途中给自己造炊,傻透了,竟用青枝点火。终究,他只是一个人,于是他们从容地一支箭接着一支箭射死了他,取下他的头皮,带上他们认为值得取走的所有用具,骑马离去。
话且回到塞吉威克要塞,邓巴不知道世界上最后一个晓得他的所在的人已经死了。他只知道自己对处境仍然手足无所措。
邓巴的日记
“卡吉尔上尉的命令杳无音信。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有我离开这里,讯息才得以沟通,但我不想放弃我的哨所。昨天下午作了一次短距离的巡逻……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明天要走得更远一些。”
一天下午,邓巴正在干些零星杂活,抬头并吃惊地看到,不出百码之外,草地上坐着一只孤单的狼正望着他。他首先本能地伸手拿枪,但有什么阻止了他。他似乎并不需要猎来当食品,再说这只狼好像好奇多于危险。
从此以后,这只狼几乎每天都要来。邓巴由于缺少其他的娱乐,开始试着引诱这个动物走近一些,并用吃剩的干肉哄它。
邓巴的日记
“有一只狼似乎对这里所发生的事很热心。然而它不像要伤害人,且不说西斯科是我唯一的同伴。两天来,每天下午它都来。它的两只前腿都是乳白色的,像穿了袜子。如果它明天再来,我就叫它‘两只袜子’。”
这以后许多天,西斯科和“两只袜子”就是他仅有的伙伴。
第二部 真正质朴自然的人类
达科他区域塞吉威克要塞
邓巴的日记
“几乎一个月了,一直没有人来。这种状况越持续下去,我越相信不会有人来了。下雨迫使我在屋里呆了顶多两天。我已经开始搭遮篷。这活儿使我的双手遭了殃,不过我很兴奋,它会给这地方一些改善。这是最寂寞的时光……但我不能说我不幸。”
邓巴与世隔绝的状态就要打破了。一天早晨他在岸边洗衣服。他赤身裸体地蹲在溪边,在一块狭长的石头上槌洗脏裤子。
山垄外他视线所达不到的地方,有人正站在大草原深深的牧草中,沉思地注视着“新”塞吉威克要塞:整洁的地面,巨大的遮棚,修复的牲畜栏。鹿皮色骏马拴在其中。
这是单独一个印第安人、身边站着他的矮种马。他那张引人注目的脸放出智慧的光芒。他是他们群体中一个特别成熟并有权威的人,是苏族巫医,名字叫“活蹦乱跳的鸟”。
[河岸上]
邓巴赤身裸体感到很舒适,正沿溪流逍遥自在悠悠闲步。他皙白异常。他的皮肤在阳光下几乎在闪光。
邓巴正在爬峭壁。最陡峭的部分是边沿,在这里他四脚落地掉了下来。能看清他的脸了,他在战憟。
有人在遮篷的幽暗处爬行……一个土著。
邓巴在峭壁后面蓦地把头缩下来,光屁股蹲下,他自己都能听到心脏在怦怦直跳。他睑上冒汗,口干得一滴口水都没有。他重新调动起片断的印象:一件鹿皮衬衫,两袖沿边缝着一股股毛状物。流苏护胫。一条褪了色的深色腰布,串珠状缘饰的鹿皮鞋。一头有光泽的乌发后垂着一大张单片的皮。辫子盘绕在羽毛中。一根能致命的石棒挂在一只红手上。这张极其动人的纯朴的脸上却没有眉毛。
邓巴蹲伏着,同时想让发软的腿站起来。他呼吸急促,嘴巴张开。
一声马的嘶鸣让他吃了一惊。中尉极其缓慢地在峭壁上面窥测。
这个土著正在牲畜栏里。他慢慢地走向西斯科。伸出一只手镇定马,另一只手抓住一根绳子。他发出轻柔的咕咕声,只差一两步就能把他的绳子套在马脖上了。
邓巴:喂!
“活蹦乱跳的鸟”直跳起来。落地时他旋转着去迎接那使他吓得非同小可的声音。
邓巴来了。他紧握双拳,双臂在身旁僵硬地摆动着。
“活蹦乱跳的鸟”一见这般可怕的光景就拿起石棒。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往回晃动了几步。然后转身就跑,扯开牲畜栅栏,就像它是细嫩的枝子围成似的。他跳上马,策马飞奔起来。
邓巴在院子里观看。他咬紧牙关,仍然紧握双拳。但是莽莽草原已经空了。“活蹦乱跳的鸟”已经消失了。
邓巴的日记
“与未开化的印第安人已有初次接触。一个印第安人来到要塞想偷我的马。不知附近还有多少人,不过我正为他们再次莅临采取措施。正在埋藏过剩的军械以免落入敌人的手中。”
邓巴除了埋藏枪支弹药以外,还窖藏了绝大部分的供应品。他在泥草茅屋的墙上开了一个窗户,好往外看动静,并把下午数次骑马削减为在要塞四周的短程巡逻。
邓巴的日记
“凡我能想到的地方都作了准备。作适当的防御,我不胜负荷;不过可以在他们来到的时候勉力给他们留一个深刻的印象。
我遇到的这个人是一个仪表堂堂的家伙。”
“十头熊”一伙的苏族人大约有一百五十来个壮年人,他们刚从塞吉威克要塞以西约十二英里处祖传的夏令狩猎营地回来。巫医“活蹦乱跳的鸟”独自骑马出来想避一避这群人重新安顿时的喧闹,看一看大草原今年的长势,并感受一下“大神灵”的存在,使心情平静下来。
但是却如此出其不意地在他们假定已没有人的要塞发现赤身裸体的“瓦西楚”(白人),在这之后,他的心一点也不能平静了。到目前为止,他们跟白人之间一直没有多大的麻烦,但是他听到传闻说,有更多的白人要来。士兵总是成群结队地来,可是———为什么只有一个人在士兵的要塞里呢?他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这一伙人中年高德劭的头领“十头熊”注意到“活蹦乱跳的鸟”神不守舍。过后一两天,他决定给他的朋友一个机会谈谈究竟是什么在困扰他。
[“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
“活蹦乱跳的鸟”坐在他的帐篷里挨着火同他的孩子在玩耍———但是有什么事让他出了神。在帐篷搭帘处有走动的声响,“十头熊”伸头进来。
“十头熊”:我可以进来吗?
小男孩向老首领跑去。“活蹦乱跳的鸟”一把把他拽开,但是“十头熊”表示这孩子应该留下来。
“十头熊”:别,别,让他跟我坐在一块。
小男孩坐在“十头熊”膝上,感到很满足。
这两个人在火旁落座,一阵沉默。
“十头熊”:咱们家乡今年夏天好像挺不错,不过我还没有出去看看。
“活蹦乱跳的鸟”:是的……很好。草地丰盛。猎物充足,也不逃跑。
“十头熊”:听了真高兴。可野牛群迟迟没有来。我总是为咱们孩子们的肚子发愁。
短暂的沉默。
“活蹦乱跳的鸟”:我想到要开一个跳舞会。
“十头熊”:是啊,舞会永远是个好主意。它对标志强大有好处。
“活蹦乱跳的鸟”似乎顿时不安起来。小男孩走开了。
“十头熊”:说起标志也真有趣。它们常常飞到我们脸上。我们明白标志是好还是坏,不过有时却也挺奇怪,没法了解它们。有时它们让人糊涂,但是一个机敏的人却不露声色,藏它两三天。如果他仍旧感到理不清,他会告诉别人的。他很可能到你这儿或者到我这儿一吐为快。机敏的人常常这样做。
“活蹦乱跳的鸟”终于并口告诉老首领他曾看到了什么。
于是“十头熊”决定召并一次会议。*
[“十头熊”的帐篷]
这一族当中年纪最大最受尊敬的人,包括“十头熊”和他的好朋友“石头牛犊”、有影响的武士“披发的风”和“活蹦乱跳的鸟”,都围坐在火旁。在他们周围拥挤着处于张脉偾兴状态的是这村子主要的武士。会议在进行中。
“活蹦乱跳的鸟”:他可能是一位神,也可能是一个特殊的首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考虑要跟他作一次谈话的原因。
火的四周响起了几声细语,接着沉默下来。“披发的风”站起来说话了。
“披发的风”:我才不关心跟一个白人谈话哩。不管他是什么样的白人,他既然不是苏人,就不重要了。咱们在这儿扎寨已经十天了,每天咱们的侦察都没有发现什么。咱们需要肉———不是谈话。
“活蹦乱跳的鸟”:你是对的,今天、明天咱们都需要肉。但是咱们十年都必须要有肉。
“活蹦乱跳的鸟”在这里停顿了一下。每个人都专心地听着。
“活蹦乱跳的鸟”:但是白人来了。咱们的朋友肖肖恩和凯奥瓦一致认为———白人来了。多得数不清。
“披发的风”:“活蹦乱跳的鸟”总是站得高看得远,那是好的。但是当我听到说白人来了,多得数不清,我就想笑。咱们从这些人手里夺过一百匹马,这事并不光彩。可他们骑不了好马,射不准枪,他们肮脏。他们没有女人,没有孩子。他们甚至在咱们土地上过一个冬天都办不到。能把这样的一些人说成是兴旺的吗?我认为不出十年他们都得死光。
帐篷里掀起热烈的浪涛,而“披发的风”处在浪尖上。
“披发的风”:我想这个白人没准是被丢弃的。
这种分歧的猜测引起了一场敦厚的大笑。
“活蹦乱跳的鸟”:“披发的风”说得坦率。他的话坚强有力,我已经听到了。这是真的,白人是一种可怜的人种,很难了解他们。但是我既然看见孤零零一个白人在咱们家乡不感到害怕,那我就认为他不是被丢弃的。我想他可能有魔力。我看他是一个能代表全体到这里来的白人。我认为这就是一个能跟他定约的人。
“披发的风”:这个白人不会盖咱们的棚,射咱们的箭,喂咱们的孩子。我要带领一些壮士……今晚这里就有许多。我们骑马去士兵要塞给这个白人几箭。如果他真有魔力,就真伤不着他。如果他没有魔力,那他就会送命。
这是到此为止最好的主意,火堆四周人们纷纷在谈论。“十头熊”准备说话了,他们静了下来。
“石头牛犊”:谁也没法告诉谁该怎么办。不过杀一个白人却是棘手的事。杀死一个、肯定会来更多的。
“十头熊”点头称是,大家都等着看他怎么说。
“十头熊”:这些问题容易引起混乱。很难知道该怎么办。我们应该再议议这件事情。我该说的就这些。
他垂下头,闭上眼,开始入睡。会议结束了。
一个苏族少年“笑口常开”跟他的朋友“水獭”和“蚯蚓”在帐篷外偷听了会议,酝酿了一个计划,要在午夜骑马到塞吉威克要塞去偷“白神”的西斯科,这样一桩伟迹,将会为他们赢得相当的声誉。
听到西斯科嘶鸣,邓巴仲出去时在门道上绊倒,失去知觉,他们设法牵出西斯科。但是西斯科有另外的主意。它从领它回村的少年那里脱缰逃跑,把“水獭”猛拉下马摔断一只胳膊。
西斯科回来使邓巴感到宽慰———他们之间有着坚不可摧的情谊。但是这次夜袭只有增加他的紧张不安。他深信印第安人还会再来。
在孩子们突然袭击空手而回之后,“披发的风”再也管不住自己,定要骑马去白人兵营。他要带领一小队人去———不是孩子们———决定不射箭,除非白人先放枪。他将证明并没有魔法保护要塞。在苏人社会中,任何受尊敬的武士最后都可以干他们想干的事,因此没有人试图阻止“披发的风”。
[河岸]
邓巴正在要塞下方的浅水中剃胡须。肩上挂着海军大左轮手枪和子弹带。邓巴瞥见远处峭壁上“两只袜子”静静地坐着观看下面的剃须仪式。
当中尉剃好他的小胡子之后,又抬头看了“两只袜子”一眼。这只狼的注意力已经转移了。它专注地盯着河对岸,警戒着。
邓巴赶紧朝最靠近要塞的峭壁看去。一切都很平静。他再往回看“两只袜子”,这只狼已经离开了。
这时中尉听到了什么。马蹄声。匆匆的马蹄声来了。他从水中冲出来爬上斜坡。
他们从他身旁川流而过。六个骑马的武士团团围住西斯科:这些骑着用颜料绘上图画并以羽毛装饰起来的矮种马的是强壮的生番。“披发的风”是其中之一。在他们的脸上有色彩绘制的条纹,武器挂在他们双肩周围,近乎赤裸的身体都是强壮的筋肉和骨头。他们是十足而惊人的赳赳貔貅。
邓巴惊呆了。当这一壮美的行列在他前面经过时,他一动也不动地站着。
一看见邓巴,“披发的风”好生为难,以致在百码之遥处停了下来。他骑在打转的马上试图决定他是否应该直面这位白神。过了一会儿,他作出武士式的选择。“披发的风”向伙伴们叫喊继续前进,他冲下斜坡……径自冲向邓巴。
邓巴的眼睛盯住这个正在接近的骑手,身子动弹不得。
“披发的风”全速跑来,伸出长矛。最后一刻,他好不容易才勒住,致使黑马被煞得坐了下来。这马又迅速站起,使人难以驾驭。它在邓巴中尉的前面只有几步的地方来回踱着。
“披发的凤”:我是“披发的风”。你没瞧见我不怕你吗?……瞧见了吗?
邓巴毫无表情地盯着这苏人的眼睛。他没有眨眼。
“披发的凤”蓦地掉转马头,策马跟在他的伙伴后面,脸上绽出宽宏的微笑。
邓巴凝视着消失的人马。他感觉到枪的分量,就任它掉在地上。他往回朝营房走了几步,然后一阵致命的晕眩使他昏倒在地。
但是西斯科又一次在回村的途中挣脱它的捕捉者,甚至连六个超级骑手全速奔驰也不能赶上邓巴这匹千里马。他们不再难为他们的矮种马,掉头返回了,他们对这个白人走运有这么一匹好马而啧啧称奇———说不定他真有什么魔法哩。“披发的风”对中尉在自己突然发动威胁性猛冲时脸上那副冷漠的表情同样印象深刻。
回到村中,“披发的风”等知道了一部分远去与帕尼作战的人情况不妙。好几个勇猛的武土丧生,大家沉浸在巨大的忧伤中。
一个年轻的寡妇尤其悲劫得不能自持。她有苏人的仪表风度,但又有些相异之处。如果仔细观察她那深樱桃色的头发、轮廓分明的相貌和浅棕色的眼睛,显然她是一个白人———或一度是白人。“攥拳挺立”从小就在这个部族中生活,她是在全家人被帕尼人杀害后孤零零一个人在大草原上被苏人发现的。她只记得“十头熊”这一帮人是她唯一的家人。
她非常爱她的武士丈夫。在最初那阵呼天抢地的悲恸之后,她决定以传统的方式悼念他。
她出了村子,到能独自呆着的地方,去缅怀他以及他们共同生活的日子,唱歌赞美他,洒上几滴鲜血以纪念他的死。为此,她带着一把锋利的刀子。
邓巴最近与印第安人的碰面,把他从过去那种等待的情绪中唤醒。
邓巴的日记
“我现在明白过去我错了。这段日子我一直在等待……等待什么呢?等待印第安人来偷马吗?等待看到野牛群吗?自从我来到这个哨所,我一直瞻前顾后。这已经成了一个坏习惯了,我厌恶这种习惯。
明天早晨,我要骑马到印第安人那里。我不知道这个想法的后果和是否明智。但是我己经成为目标了。目标造成坏印象。我要从等待状态中走出来。”
邓巴决定全力造成一个好印象,他擦亮了靴子和纽扣,刷干净他的制服和西斯科的毛。
第二天早晨他向来访者的方向,也是他一直见到有烟霭的西方地平线那边进发。美国国旗在一根插进他靴子的旗杆上飘忽。
在邓巴骑马深入大草原若干英里后,他的注意力被一种奇怪的时断时续的声音所左右。他想,这不是鸟,骑近一些,这声音听起来更像占卜之类的歌唱。他骑到一个土墩上,隐约看见一个人影坐在孤零零的三角叶杨树下。
他轻轻地走得更近一些,就看见是个手中持刀的印第安妇女。这妇女看见他,惊恐地站了起来,她衣服的前部染满了血。“攥拳挺立”在肉上划开小口(悼念仪式的组成部分)时,割股太深,伤及动脉而流血了。
邓巴震惊之余,试图接近她。但是她害怕他。她最恐惧的是一旦白人们来了,会把她从她的人民那里带走。
[大草原]
她太虚弱了,不能跑动,脸朝下栽倒在草地上。她开始爬行。
邓巴松开西斯科,踌躇地把手仲向她的肩膀。一触到她,她便尖叫起来,于是他把手又缩了回来。不过在她爬行时,他还是徒步跟着她。
邓巴:你受伤了……你需要帮助。
他又去抱起她,这一次把她抓得牢牢的。她扭动后背,全力挣扎,还猛掴他的脸,但是他捉住她的双手,抓得条紧的。他们面对着面。
“攥拳挺立”(用英语):别……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而她也不敢相信自己能说出这个字。她吐出一连串苏人的咒语,把头向后扭去,嚎叫得像一只狼。然后晕了过去。
邓巴从旗子上撕下布条,尽心为“攥拳挺立”扎上伤口。他不禁注意到她衣服下的皮肤比露在外面的腿和脸要白些,他也注意到她的泛红的头发。加上她讲了一个字的英语……难道她真的是白人吗?
但时间不容推测。她的矮种马近在身旁,可是分明她自己无法骑,所以他把她举到西斯科的背上,自己坐在后面,继续缓慢地向村子骑去。
就要到达村子了,他们经过牧马群,那马群规模之大让他惊奇。更让他惊奇的是他第一眼见到“十头熊”村子展开在河边上的那幅景象———云烟氤氲,一片以合用的皮革为顶的圆锥形帐篷,一些柳木支柱呈扇形伸向天空,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来来去去忙自己的事情。这景象犹如纬幕升起,古老的生息场景活脱脱展示在他的前面。
一见到他,村里立刻骚动起来。在惊恐之后,全村人面对着他站在村口处附近。武士们首当其冲。“披发的风”走上前来,当他明白是“攥拳挺立”被邓巴抓住,就从他的怀里夺下这个女人,咆哮着令他离开。
虽然邓巴不懂他的话,但明白他的意思,邓巴被弄得莫名其妙,失望地缓缓骑马离去。有几个武士要骑马跟踪他,但“活蹦乱跳的鸟”把他们制止住,指出这个白人士兵显然不是来打斗的。邓巴尽管安全到达塞吉威克要塞,但是他感到他的任务没有完成。
[“十头熊”的帐篷]
那一夜,又开了一次议事会。一如往常,主要人物围着“十头熊”的火堆而坐,而其他的武士们则挤在阴影中站着。“披发的风”挨着年长的人坐着。
“十头熊”:我同意“活蹦乱跳的鸟”的看法。我们应该去和这个白人谈谈,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披发的风”立刻加入对话。
“披发的风”:会议如果决定去士兵要塞与这个白人谈话,那就应该去。不过我思忖,一个苏人的头领,一个像“十头熊”这样堂堂的头领,去请教一个区区的来犯的白人,总觉得不对劲。……只不过是个有匹机灵的马和几件白人衣服的士兵。
许多人对这个看法点头称是。“十头熊”照例不动声色,让这阵爆发的冲动平静下来。他漫不经心地突然把一块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十头熊”:我不去。你们去……你和“活蹦乱跳的鸟”去。
第二天,八个苏族武士出现在塞吉威克要塞上方的峭壁上。六个武士呆在峭壁上,另外两个骑马缓慢地向要塞走下来。邓巴见他们过来便伸手去拿他的步枪,经过重新考虑,他放下步枪出去迎接他们。
他对他们欢迎备至,希望他们能懂得他的用意。“活蹦乱跳的鸟”致以苏人的敬礼,然后这两个印第安人以极大的好奇心环顾要塞。他们和邓巴无法互相了解,不过,等到中尉决定询问有关野牛群的情况时(它们不来同样使邓巴和苏人迷惑不解),局面才有变化。
他拙劣地模仿了这种动物,用毯子塞在衬衫下面作为野牛背部的隆肉,从头上伸出指头作为牛角,又喷鼻息又吼叫。“披发的风”认为他简直是疯了,但是“活蹦乱跳的鸟”懂了,并且说出苏语中的“牛”字。邓巴急切地模仿着直到他说对了。这是个开始。
邓巴的日记
“凶猛的人”(我就这样称呼他)似乎是一个很鲁莽的人。我希望我永远用不着跟他战斗。从目前我聊胜干无的所知来看,他似乎又是个诚实而十分痛快的家伙。
我非常喜欢“文静的人”。他一直有耐心并且好发问。他似乎热切地想交流。我得出结论大概他在他们的人中间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活蹦乱跳的鸟”和“披发的风”继续来访。一天,邓巴用一个稀奇的器械磨咖啡豆来娱乐他们,并给他们喝新鲜咖啡。开始,他们对那味道并没有印象……等到他给咖啡加上糖,那就不同了。他开始学一点点手语,并且觉得受到鼓舞,有可能交流了。
邓巴的日记
“虽然这么许多事都是没有用语言来进行的,但是我有个奇怪的感觉,总觉得这些人,尤其是‘文静的人’,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究竟是什么,我无法猜测。不过,说已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信并不为过。”
夜间,邓巴在他的日记中描写了这种奇妙的会见,并速写他那些印第安邻居们的肖像。他也在练习手势。
邓巴的日记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学会了头、手、马、火、咖啡、野牛、你好、再见这些字。不过这远远不够。‘文静的人’似乎也像我一样急切地希望突破障碍。为了什么古怪的原因,他坚持叫我卢·坦·坦特。我曾试图让他改了,但是他坚持己见。我不得不允许……它确实有一种独特的铿锵音调。”
“活蹦乱跳的鸟”的确因交流的步子缓慢而越来越不耐烦了。他决定运用他以前还没有用过的一着。他和他的妻子曾在“攥拳挺立”复元时,把她接到池们的家中住。如果能说服这姑娘去回忆起她儿时说过的语言,他就能通过她跟卢·坦·坦特交谈了。在他判断她的身体和感情的创伤愈合得差不多时,他把她叫到住处跟她谈话。
[“活蹦乱跳的鸟”的帐篷]
他们在帐篷当中的火坑旁就坐。短暂的沉默,这其间“活蹦乱跳的鸟”在研究这个低着头的姑娘。
“活蹦乱跳的鸟”:你的伤好了吗?你来这儿跟我家的人在一起高兴吗?
“攥拳挺立”:我很高兴来这儿。我在思念我的丈夫。
“活蹦乱跳的鸟”要把话题引到某件事上来,而“攥拳挺立”却害怕它。她继续低着头。
“活蹦乱跳的鸟”:我们从许多地方听说白人正……
“活蹦乱跳的鸟”停住不说了。他明白这一定是很难的。她眼睛对淮巫医,等待下文。
“活蹦乱跳的鸟”:他们正进入每个印第安人的家乡。他们不久就会来咱们的家乡。那个住在旧兵士要塞的白人,他管自己叫卢·坦·坦特……我已经看望过他,我相信他是好心人。他知道那些白人的事而咱们不知道。
他停下来,让这话铭记在她心中。
“攥拳挺立”:我害怕那个住在要塞的人。
“活蹦乱跳的鸟”:他只不过一个人。
“攥拳挺立”:我害怕他告诉什么白人说我在这儿。我害怕他们想把我带走。
“活蹦乱跳的鸟”:他们胆敢的话,全营每个武士都会和他战斗。
这话并没有使她更多地消除疑虑。她作为失败主义者能做到的,只有再一次低垂下眼睛。
“活蹦乱跳的鸟”:我没法叫白人说话。卢·坦·坦特不懂苏语。
“活蹦乱跳的鸟”等待着。她仍旧不抬头。
“活蹦乱跳的鸟”:你会某些法术是别的苏人,不论是男是女都不会的。
“攥拳挺立”:我已经长久不说了。
“活蹦乱跳的鸟”:我不是为自己求你……我是为我们的人民求你。
“攥拳挺立”:我全忘了。
“活蹦乱跳的鸟”:我要你试试回忆一下这些字。
“攥拳挺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活蹦乱跳的鸟”:你不想知道。
这句迸出来的话震撼了“攥拳挺立”。她跑出帐篷,一路跑下河边一路哭泣,心神都陷入混乱之中。当感情的风暴过去之后,她逐渐平静下来———然后,突然回到了过去的情景,她第一次回忆起好久以前帕尼人来时的许多细节。她如何和她的小朋友威利爬到泥草屋顶上,而印第安人正在跟她的父亲争论。她父亲如何背上中了斧头,倒了下来,母亲发出尖叫,威利如何把她从屋顶上推开,命令她快走,随便到哪儿都行。她如何藏在大草原上狭窄的地洞里,直到另外的印第安人听到她那绝望的哭声。
在那天白人士兵发现她从而迸出个“别!”字之前,她已经记不住任何英语单词了。现在它们又回到她的脑中来了。她不知道她的舌头能不能再说出这些词,但是她要试一试。她要为“活蹦乱跳的鸟”一试,当苏族人在大草原上发现这个无助的孩子时,他曾为她的活命力争过……在她新近的困难中,他曾照顾过她。
邓巴的日记
“‘两只袜子’像西斯科一样,已经变成可信赖的朋友。它仍旧不从我手中要吃的,但是他那锐利的眼睛和耳朵在发现什么事情不对劲时决不忘记提醒我。”
这只狼突然变得猛烈起来,接着穿过草地溜走了。邓巴明白是“两只袜子”受到了惊吓。
护送队像平时一样停留在小山顶上。今天只有“活蹦乱跳的鸟”和“攥拳挺立”骑马前来。“活蹦乱跳的鸟”抱着什么又大又笨的东西横在膝前。这是上好的牛皮披肩。
他把礼物送到邓巴的怀里,邓巴被吸引住了。“活蹦乱跳的鸟”做出手势问,“你看到了野牛群了吗?”
邓巴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中有某种绝望情绪。他告诉他们,如果他们需要食物,他有;但是“活蹦乱跳的鸟”直摇头,并且骑马小跑回到在峭壁上的等待他们的护送队那里。
第三部 猎牛
塞吉威克要塞
[邓巴的宿舍]
是月圆之夜。当我们俯瞰要塞时,能听到从大草原远处传来一种陌生的声音。一种轻轻的隆隆声。
邓巴中尉在月光下睡着了。隆隆声越来越响,惊醒了他。他摸索着点亮了提灯,谛听着这奇怪而有力的声音。
空中有什么东西。他把提灯举向顶棚。是尘埃和细小的脏东西从屋顶上被震下来了。大地在颤动。
邓巴只穿着裤叉和靴子就走出来,举着提灯,沿峭壁向河上走去。现在这声音大得可怕了。他面前扬起一座尘土的长城,于是他停下脚步。同时他明白在尘土之墙后面还有活着的东西,并且辨认出那声音……那声音是成千上百的蹄声。
他看见有一只改变了方向,现在又有一只。又有一只干脆从一片滚滚的尘土中冲了出来。当它们发出雷鸣般的响声奔驰而过时,这大草原上最强大的声响似乎成了大地上最强大的力量。这是野牛群。
邓巴不加思索就给马上了辔头,立即跳上没有备鞍的马背,像有魔鬼追赶似地风驰电掣地奔向苏族村寨。坐骑很快奔过村外,奔向一簇大火,那里聚集有许多族人。
男人们戴上野牛头饰在火光中与别人一起跳舞。邓巴一直冲到他们当中,把跳舞的人冲散了,才勒住西斯科。西斯科后腿站起来致使他滑倒在地,一些武士立即过来揍他。只是在“活蹦乱跳的鸟”的干涉下才没有把他打成重伤。
邓巴努力屏住呼吸,气喘吁吁地说出他已经学会的“野牛”这个词,一面还用手指比划角的样子来强调特征。“活蹦乱跳的鸟”终于好像明白了。
[苏人村寨,营火]
“活蹦乱跳的鸟”:野牛群?
邓巴:是的,野牛群。塔通卡。
“活蹦乱跳的鸟”站起来向他们的人大声叫喊。
“活蹦乱跳的鸟”:野牛群来啦!
霎时间鸦雀无声。继而苏人欢欣雀跃。邓巴中尉仍头昏眼花,他吃力地站了起来。人们涌来团团围住他高兴地叫喊着。
第二天黎明时分,“十头熊”营地转移了。几乎全村出发朝猎场进发。开路的是头领的斥候,接着是“十头熊”和他的参谋人员,“活蹦乱跳的鸟”和“披发的风”也在其中。大批武士紧随身后,殿后的是妇女、孩子和老人。邓巴骑马走在最后一批人的前头。
邓巴的日记
“骑马的人被派遣去寻找野牛群的踪迹。同时他们带走我在塞吉威克的东西,全部落都上路了。人们转移的效率和速度足以给任何军队指挥官留下印象。
情绪高涨。一夜之间我从一个被怀疑的人变为一位名副其实的有地位的人。人们以真率的笑容和赞赏的目光欢迎我。总之,我已成为一个著名的人。
斥候们已经寻找到它们的踪迹,真在如我所料的那个地方。这并不难发现……一条极其宽阔的踩出来的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边。野牛群体所创造出的这幅难得的图象,是很难想像的。”
邓巴享受着厚待,但是他自己却不断地打量在他身旁的“攥拳挺立”。现在比较容易发现她一度是白人了。
三个远距离斥候跑回来了,一会儿功夫之后,“披发的风”带着十二个武士飞奔而去。邓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男人们的脸上突然消失了无忧无虑的神情而变得神色严峻。片刻后,“活蹦乱跳的鸟”示意中尉同他一起骑到纵队的前头。
邓巴很快就在前面高处看到一幅奇怪的景象———连续出现车辙压出来凹凸不平的粉红色地面,四周是黑色的斑点。然后他们骑马穿过屠宰地,那里有二十四头野牛被打死,剥了皮,任它们腐烂或者让老鹰之类来叼走。一头不幸的初生牛犊在它母亲尸体旁哞哞叫着。当他们从旁骑过时苏人的脸上充满悲哀和愤怒。
邓巴的日记
“谁会干这种事?这片旷野足以证明那是个没有价值、没有灵魂、不顾苏人权利的人干的。四轮运输车的车辙通向远方是没有什么可怀疑的,而我知道这只能是白人猎手们干的,我的心下沉了。
继续了整个早晨的长时间的欢庆声现在沉寂下来,就像那些死了的野牛任凭腐烂在这山谷里———杀死它们仅仅是为了取它们的舌头和值钱的皮。”
他们骑马前进,当他们来到靠近斥候们估计的野牛群出没所在地时,暂时安营扎寨。邓巴、“活蹦乱跳的鸟”和斥候们继续骑马到侦察基地,基地导向一处峭壁。他们把马留下系在谷底,大家攀登山坡,靠近顶部时匍匐而上。
一干人一同到达了小山顶,凝视着一片宽广的山谷。它们就在那里,真是满坑满谷,正在黄昏中静静地吃草。野牛群。
*[大草原]
包括邓巴在内的野牛群斥候奔驰着回到临时的宿营地。宿营地隐约出现在他们的前面,在落日的余辉中,牛皮顶的帐篷像许多支蜡烛在闪烁。营地中央一堆大火在熊熊燃烧。
当其他骑手走进喧闹的宿营地时,邓巴却踯躅不前。有件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了。邓巴观察一下这番景象,发现有些异常。火堆后面的阴影中有辆四轮运货车。
邓巴和西斯科在营地的边缘慢步四下走动。中尉在搜索坐车来的白人的迹象。他没有找到,于是把焦点集中在围绕火堆跳成一圈的跳舞者身上。
其中有一个挥动着长矛的人,那是“披发的风”。邓巴沿着矛头看去,他发现了白人。从“披发的风”的矛尖垂下来的是一张新鲜的带发头皮,淡黄色波浪形。另外有几个人也有带发头皮。这些头发都不是印第安人的。
邓巴缓缓退到阴影里。西斯科拴在近旁。距离在草原上火光冲天的临时宿营地半英里之遥,邓巴在旷野上铺开毯子。
黎明时邓巴被一只捅他的肋骨的穿鹿皮鞋的脚弄醒。他朝上看,看见
3 ) 具有文化历史美学价值的经典西部片
西部片后期的经典之作《与狼共舞》(Dancce With Wolves)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自导自演的剧情长片,影片描述在美国南北战争末期,北军中尉邓巴与拉科塔印地安人的故事,电影的对白多使用拉科塔印第安人语言,配以英语字幕,这在当时的美国电影圈很罕见。
本片获得七座奥斯卡金像奖,票房也大获成功,象征着西部片在好莱坞的复兴。2007年,此片因为它「文化上、历史上、美学上」的重要价值,被选为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典藏。
《故事开篇》是美国南北战争战场,战事焦灼之际北方联邦军的一名军官约翰邓巴(凯文科斯特纳饰演)的脚已血肉模糊受伤严重,他忍痛穿上军靴, 犹如壮士赴死般毅然策马奔驰穿梭在南军的枪林弹雨中,他奇迹般毫发无伤平安而归,并强势助力北军转败为胜。
在众人认为他即将受到拔擢赏识,军途一片光明美好时,他却自愿请调到充满危险与未知的西部荒原边疆驻守。这跌破众人眼镜的选择完全缘自他对战争的厌弃与质疑。于是一个孤独寻求生命价值的英雄踏上一段探索与凡俗价值截然不同的旅程。
但当他随着补给蓬车抵达边疆营地时,却发现此地早已被弃守,基于一丝希望,于是他单独留守在该营地里,并开始自己在荒野上打理生活,也与一只狼结成朋友(此狼因脚上有两片白毛而被他称为「双袜」),邓巴中尉的营地离一个拉科塔营区不远,他也逐渐发展出与拉科塔人的友谊。
在碉堡驻守时,邓巴逐渐认识这群印地安人,学习他们的语言之后,他对印地安人的认识也由原本的疑惧转为钦佩、向往,最后,他离开营地与印地安人一同生活。这段无疑是表达了反战的思想,两种不同文化的人,如何因开放的心胸,善意的互相尊重彼此帮助,进而成为互相欣赏平等的好朋友。而不是相互攻击的仇敌。片中邓巴和拉科塔好手捕捉野牛的一场戏,镜头以仰角拍摄硕大的野牛奔驰时中箭倒地朝镜头冲来的瞬间,低沉有力的撞击声和扬起的大片尘土不仅满足渴望刺激的视觉与听觉享受,也衬托出印地安人英勇矫健的身手。而本片也精心安排呈现出许多南北战争时期白人和印地安人的生活文化,让观众能看见当年草原上印第安文化的风貌。
在白人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不同部落间,战争仍然是无法避免的重要篇章。历史上,白人残暴大量屠杀了印第安人,死于印第安人仇恨报复下的白人也不少,反战者唾弃战争,仍然无法避免弱者为反抗强权压迫侵略,保护家族而勇敢抵抗的战争,这也是导演认同师出有名的战争。做为英雄人设的主角当然是为公义扶弱的一方,他投入为保护拉科塔而抵抗美军与猎头族的阵营。
最后邓巴与妻子颠踬跋涉在冰雪漫漫的险峻峡谷中,企求将事实真相公诸于世。这里象征人类为追求正义和平的道路是何等的崎岖困难,也是英雄无法避免责无旁贷的生命道路。
《与狼共舞》是独立制片体系下的作品,虽然没有庞大制作预算,但是呈现的却是一部不输好莱坞电影的杰作。本片有深刻浓厚的人文视野,中心主题严肃的探讨反思了战争、英雄、正义、生命等等重要价值传递表达十分成功。镜头大量摄取美西草原的壮丽开阔自然风光,整体呈现出一部气势磅礴的史诗经典作品。
4 ) 与狼共舞的人学学视角分析
多元化地展现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情调融为一体的伟大史诗,世界电影史上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
——《与狼共舞》的影评
电影《与狼共舞》一直被认为是一部经典之作,在这部影片中可以见到广阔荒凉而野性大气的美国西部景色、成百上千只疯狂奔跑的水牛,勇猛无畏的印第安战士,以及在所有西部片中无一例外的——爱情故事。
但《与狼共舞》与其他西部片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多元化地展现了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当我们以人类学的视角审视这部影片,亦当有所获益。本文将试图以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视角尝试解读这部影片,而既然是一部影片,也就不必生拉硬拽的将其全部纳入学术范围内。
狼
狼是贯穿于影片始终的角色,影片大概是想借助狼与主人公最终建立了超乎物种界限的信任关系这一事实来反衬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敌视和杀戮。影片中,主人公邓巴是在营地附近发现了狼,而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由于某些影片未交代但我们大致可以想到的原因,即这匹狼饿极了没有食物,才跑到人类的营地附近觅食(否则就是没有原因,总不可能这匹狼太孤独了跑来和邓巴交流下感情吧?)。而邓巴同学在营地也是百无聊赖,“抱着试试的态度”产生了和狼交往的想法。在影片后来的发展中,导演也显然有意把狼描述成了狗,无比忠诚、誓死跟随,这明显又是一种误导。值得注意的是,狼作为一种野性极强的动物,第一,其极其饥饿的情况下,跑去人类营地只会拼死攻击人类以获取食物,而非摇尾乞怜。第二,我们没理由相信,人与狼之间的信任和忠诚通过如此简单的互动便可以达到。
所以,我认为“与狼共舞”基本上是导演讲故事的工具,虽然表面上看是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实际上,就在这部影片里,人与狼之间的信任与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没有可比性,因为,一、在人和狼之间在精神上(邓巴同学对狼)和物质上(狼对邓巴)是相互依赖的,而影片中邓巴同学与其他白人人之间则不存在直接、强烈的依赖关系。二、实际上前者关系的形成是极个别的狼与极个别的人在双方极个别的境况下偶然缔结的、独立于双方生存必然之外的,而人类社会的关系则是相对同质化且固定),我们也没必要太过关注。
礼物
礼物在这部影片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互赠礼物成为了邓巴同学和苏族人初步接触阶段增进双边互信、建立持久合作的仪式上的重要保证。在一本论述亚马逊森林中某部落的生活的一本人类书著作里(忘了叫什么名字了),有叙述说,在某个部落散乱聚集区域里里,互赠礼物甚至是他们部落之间互动的极少的几种形式之一,由此可见此仪式的重要性。其实互赠礼物一直是人类社会中各成员和组织相互表达善意、增进互动以维持长期的和平、合作的重要形式。这一点在影片中表达的淋漓尽致。
服饰
服饰是一个民族重要的外在标志。《与狼共舞》为我们提供了以下几个镜头:一、苏族部落的巫师见到赤身裸体的邓巴吓得落荒而逃,并百思不得其解看到“一个全身赤裸的白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征兆;二、当邓巴身着苏族人的服饰回到营地之后,被白人士兵未加区别的射击,而军官也揪着邓巴的衣服说“看来你归顺印第安人了”。这些都意味着,服饰不仅仅具有保暖和遮羞的作用,它更大的作用是符号意义上的,不论是未开化的原始部落还是文明的现代社会,服饰都是个体归属某一个群体的最直接、最外在的标志。但是,外在的一般都不是本质的,一个民族最为本质的属性应该是语言和社会规范。如果一个民族独有的语言和社会规范消失了,那么即使有大量后代繁衍,我们也可以认为这个民族消失了。
语言
语言是一个民族最为本质也最为外显的标志。语言对于一个民族的重要性在文化人类中已多有论述。语言独有的识别性特征使邓巴在习得苏族语言后融入这个族群具有了初步的可能性,也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影片中,使用相同的苏族语言至少起到了这样几个功能:一、增进苏族人对邓巴同学的认同感,这是邓巴融入苏族部落的第一步;二提高了沟通的效率,如果沟通长期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效率的话,由于人的耐性有限等等原因,群体成员将有可能固化邓巴是外族人的印象;三、为邓巴脱离白人社会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四、强化了邓巴对自己作为苏族部落一员的认同,这从邓巴被军官拷打时用苏族语言回应的场景中可以看出来)。
苏族部落的组织形式
很明显这是一个典型的原始部落。在苏族群体中,族长由年老男性担任,并享有绝对的权威(影片中族长多次平息了族人的争吵,并做出各项重大决定);同时巫师被认为具有先知的能力,能获得神祗的启示,因而巫师事实上成为了部落内仅次于族长的权威(决定“挥拳而立”服丧的时间长短)。青壮年男性担任了狩猎和保卫部落所有人安全的责任而勇猛无比、义无反顾;女性负责日常生产、照顾幼儿。
苏族部落存在以下的特点:A、群体成员有限;死亡率较高;B、食物来源严重依赖季节、且相对不充裕;B、时刻面对强有力的外族的入侵。第一个特点导致苏族部落老年男性较少,加之其生存经验较为丰富,因而易于树立权威;B、C则导致了合作的必要。加之A点,合作则进一步导致了那种令邓巴同学温暖的氛围。
我这样分析的目的是,原始部落社会之所以是这种形式自有其原因,或者说是因为特定的环境因素、历史因素导致了必然有此种类型的社会形成。而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一旦固定,就将具有独特的风俗、传统和道德规范。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强求现代社会具有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温暖关系,正如我们不会要求原始社会具有高度发达的社会组织、政治组织或者科技文明一样。简单说就是不同的原因导致了不同的社会,而不同的社会必将具有不同的特点,同时社会成员之间也必将具有不同的互动形式和关系。
但是,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那种和善的、相互信任的互动形式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几乎是“理想”的、至少符合大多数人想象和期望的样板,而所有积极地试图向那种温暖人心的社会靠近的努力都是有其正面价值而值得肯定和赞扬的。
5 ) 与狼共舞
屠杀印第安人奴役黑人排斥华人,这就是美国的人权历史。关于黑人反抗的影片尤其多,正面印第安人的毛鳞凤角,华人的基本没有。当年能拍出这么一部影片,无论从创作方式还是价值观念都是一次创举。只可惜,印第安人已然几近绝种。
关于忠诚、勇气、理解、友谊、爱情以及人性的善恶面,人类文明的进程就是伴随着杀戮和剥削而来。影片配上业已消逝的神秘西部处女地的美丽画面以及无与伦比的约翰·巴里式恢宏配乐,珍惜回味那仅存的良知和美好吧~
赛德克巴莱加上与狼共舞让我对土著居民有了可能偏正面的具体形象。踢鸟和吐吐沫多有诸多相似之处。让人想到人类社会原始状态与现代的异同,以及亲近融入自然的状态。
6 ) 人类的末路
只要是好片,看完之后总有些郁结在心头,高中语文老师说,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在你眼前撕碎,这次又是感同身受。
当现代文明的枪炮驱赶了古老的印第安文明,可悲的究竟是谁?
邓巴是幸运的。作为军人的他,毫无激情可言,只不过是战争机器的一枚被遗忘的棋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印第安人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使他由一个恪尽职守的军人升华成了深晓大是大非的英雄,他的生命就是一座桥梁,连接肮脏的工业文明和淳朴的印第安文明,当他从哨所走向部落时,身后的桥梁也随即倒塌。世界上仅有的知晓两种文明的人做出了价值选择,在开启了新生活的同对丑陋的工业文明做了毫不留情的否定。印第安人如同那匹孤独的狼,外表凶恶其实内心本善,其凶恶也仅仅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存。如同邓巴所说,印第安人的战斗仅仅是为了储备粮而已,哪里有什么政治,纯粹地美好。
但美好的东西往往是脆弱的。邓巴深知他所爱的苏族人必然灭亡,自我保护的本能让他最开始情感上不愿意加入这个即将灭亡的民族,但当完美和谐的自然被原本同族的白人用废弃的酒瓶和破败的茅屋玷污时,邓巴已经在心底对自己所谓的职责产生了怀疑,对白人产生了厌恶,于是他对踢鸟说白人会无穷无尽,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是一个苏族战士。更加重要的是,明知道苏族人会灭亡,枪兴许一次打不中狼,或许狼也可以一次次躲过子弹,甚至自己可以打到一个开枪的混蛋,但是子弹是无限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此时仍然坚定不移地不离不弃,邓巴已经升华为一个伟大的英雄,悲怆而壮烈。他不是整个白人世界,邓巴可以理解狼的善良,其他的人能么?整个世界都目不识丁拿日记擦屁股时,所谓的背叛和离开就是是崇高的选择。
人类已经自以为是地毁掉了太多东西,回头一看没有路,于是更加坚定地笑着破坏下去,美其名曰一不做二不休……
" 我无法理解我朋友的死 现在我明白了 他的离开就是为了你的到来 "
他是阿凡達祖宗
1.旷远的大草原上落着温柔的雪,豪迈的血液中流淌着细腻的情。2.反思之作,不再是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和征服,而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压,不是对白人的称颂,而是对历史的重新审视。3.繁荣的都市不是向往的地方,美丽的大自然才是归宿。4.对待大自然,不再讴歌政府,而是呼唤着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多元展现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将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情调融为一体的伟大史诗,世界电影史上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4小时片场,有一种深刻隽久的心灵震撼。8.9
对狼的侧写在美国西部文化里也很流行啊,其实不太理解这种,但是能感受到影片里面喷薄的热情,了解到西部的一些文化
看完它,我知道了与狼共舞 是一个很美的名字!
好吧 我觉得这片子太自我陶醉了
野蛮与文明,文明与冲突,冲突与暴力,混乱与秩序,自然与社会,宏大叙事下的微小细节,一部经典的电影史诗。抛弃电影中那些经典又让人震撼的镜头和大气磅礴的配乐,情节上的张弛有度的叙述也是极佳。不可多得的西部经典,不可错过的人类学与社会学教学片。
一部值得让你一个人在屏幕前默默看一下午的电影
如果不是最后40分钟军队的到来,这一切在我心中都是美好而神圣的,在与苏族人交往前,邓巴满怀希望军队可以到来护卫边境,可当他了解了印第安人的习性之后他才发现,真正需要守卫的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边境,而是土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KevinCostner心中的西部,绝美的镜头记录下了鲜为人知的历史,荡气回肠中夹杂着对人类文明的反思,文明是侵略者的遮羞布,历史是伪善者的赞颂词。影片拒绝了西部片那种文明与野蛮对立的叙述主题,而是将其转换为一种体现当代文化意识的主题:文明与自然的冲突与对话。结尾邓巴中尉选择回归自然意味深长。影片以远景和大远景的摇拍把昔日的西部荒野拍得如诗如画,广袤而令人神往。JohnBarry的配乐气势不凡
不批判却胜过批判
看西部片总是提不起精神,不过剧情还是挺精彩的
真够长的,题材仍旧让人提不起兴趣
看得我好心疼:荣誉没了,US的马没了,穿袜子的狼也没了。(03:56)
别样的野性风情,一直很喜欢这种西部片,看看大自然,再体验那里的历史文化。
一部4个小时的长电影,一直断断续续地三天才看完,值得找个下午再重新完整看一遍。P.S.音乐很棒。
看了以后好想当印第安人啊。
长达四个小时的电影,中间专门留了五分钟放音乐好让观众跑去撒尿。为导演日后的连年衰运扼腕叹息
凯文·科斯特纳一鸣惊人的导演处女作,忧伤、纯朴、诗意满满。展现印第安人与白人间的文明冲突,却一反常态地站在原住民一边批判殖民者,《阿凡达》与本片故事架构极为相似。摄影美到爆,场面调度更不用说。同为自导自演并获奥斯卡的史诗片,本片比《勇敢的心》在立意和思想性上都高出不少。(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