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与狼共舞的困惑与启示——人类学视角下看电影《与狼共舞》
这是我的文化人类学课的作业,就是写这部片子的感想,欢迎同样和我喜欢这部影片的朋友们来阅读、评价。
电影《与狼共舞》在影史上的地位尤为突出,首先它是美国几十年来第一部西部片,导演凯文•科斯特纳大胆地选用了公认不受欢迎的西部片题材,并成功地复活了一个几乎濒临死亡的片种。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一改传统西部片的西方中心价值观,从老套的以白人为主角的个人英雄主义跳出,而是对北美大陆上白人与原著民之间的文化冲突和相互理解进行探讨和思考,使《与狼共舞》成为最具有人类学精神的西部片。
影片的前半部分是以美军中尉邓巴的视角进入陌生的苏族人的世界,而后半部分,导演将白人世界与苏族人的世界置于同一个平面上展示给观众,不再是白人作为探险者的身份进入苏族人的生活,因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以西方价值观作为观察核心的追踪白人视角的描写方式。作为一部相当长时间都说苏族语、打英文字幕的“另类”大片,凯文•科斯特纳追求的是为观众营造这样一种观察视角,即站在苏族人和白人的价值观之外,让观众自己来评价、思考这对矛盾主体各自的思维方式和他们之间的冲突,在最大程度上使观众以韦伯所倡导的“价值中立”的态度来对待历史上白人与苏族间的冲突。
一.白人的态度——当征服成为一种“习惯”,以及殖民思维的产生
那个时代美国政府对待原著民的态度是“顺则招降,逆则清缴”,不管怎样都要强迫所有原著民服从西方价值观,以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我们现在对那个时代美国政府的这一系列对待土著居民的做法是口诛笔伐也好、辩护其历史局限性也好,都必须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白人对待土著居民的态度是自然的,是必然形成的。这都可以归因为美洲白人的特定历史和西方文明发展的必然性。现代西方文明从十五世纪发端于地理大发现开始,就注定了其征服性的特质,随着西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完整建立,和对未知世界探索的深入,那种中心价值观的思维方式,和对自己所持信仰“不证自明”的坚定,更在西方人的大脑中深入根植。
所以,自从第一批欧洲人登上美洲大陆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了,在白人看来都是理所当然的了:西班牙探险者践踏中美洲帝国的行为完全合理,因为那些“野蛮人”屡教不改,不信上帝;大英帝国和波旁家族应该拥有美洲殖民地,因为这片土地上的原著民“未经开化”;合众国必须同化所有土著,因为“生活在美国版图的人民应该获得自由与民主,理性与法制应该推广”。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影片中花旗大兵们见到印第安人的仇视和鄙夷,“所有拒绝改变的‘红番’都是美利坚的敌人”……融入苏族人生活的邓巴中尉也就成了“叛国者”,他叛的这个“国”(state)是政治和价值观层面上的思维方式实体……
二.苏族人的态度——社会结构分析和对白人的认知
世代生活在这片大陆上的苏族人是一种金字塔型的狩猎采集型的小型社会,虽然广义上的苏族人包括从北美大平原到南加拿大地区的各个人数庞大的氏族,但是由于缺乏适宜农耕的土地,苏族人无法做到自给自足地为自己带来大量财富,所以社会分工非常简单,也就失去了建立国家机器和成为一个等级森严的帝国的机会。这样的社会的特点就是,他们无法离开能为他们带来食物的小范围地区。对于苏族人来说,赖以生存的就是大平原上数目庞大的野牛,即使因为环境因素而需要整个部落整体迁移也离开不了大平原地区。大酋长和七大氏族的酋长是苏族人的行政和宗教精神领袖,各氏族以“部落议会”为纽带决策各类事项。
综上各因素,决定了苏族人对世界的认识和自身的认识。他们不像西方世界,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分化,狭小的欧洲大陆无法满足西方人的生存需要,所以对世界的认识采取探险和科学分析这种“眼见为实”的方法。苏族人的一切认知局限在野牛众多的河谷和部落里来自长老的迷信传说。但相同的是,无论是白人或是苏族人都以自己的认知经验来定义他们所见的陌生事物。
在苏族人看来白人的对未知世界的征服是愚蠢并且令人费解的,因为停留在他们的思维方式中只要固定的土地和吃不完的野牛就足够了,他们相信没有人拥有土地。土地,天空,海洋都由伟大的神灵“百康塔卡”而来,谁都不能拥有,只能享受大地的恩赐,使用土地而不是拥有土地。人可以拥有马,帐篷,衣服,但是拥有不了土地。不少苏族战士也手刃过不少白人平民,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些“异类”都是贪婪残忍的,都是来与苏族争夺土地的敌人。人类总是有这样的思维习惯,即忽视个体的特质,而只停留在对某同类群体的刻板印象上。于是苏族人对整个白人群体产生了仇恨,在他们看来白人如同蝗虫。白人来了,说要买土地,给一些东西交换,淳朴的苏族人以为白人只是要租用土地,以为他们不久就回离开。白人告诉苏族,你们可以永远住在美丽的黑山上,可是马上就背信弃义,疯狂的开采黑山黄金。白人来了,疯狂的捕杀野牛,毫无计划,把野牛杀光了。苏族人失去了食物,苏族也捕杀野牛,可是他们懂得在控制野牛的数量,而白人却要把野牛干尽杀绝。白人带来了许多奇怪的病,许多苏族人受到传染后死了。白人又带来了烈性的酒,苏族人从来没喝过酒,有人得病了,有人开始撒酒疯狂,勇猛的战士变成了醉鬼,兄弟之间开始打架,苏族被污染了。白人要苏族象他们一样生活,不许打猎,要去种地。白人要苏族人不允许有自己的信仰,连最重要的“太阳之舞”祭典都不可以举行。美国的西进就是伟大马背文化的灾难。
三.文明的冲撞——当邓巴中尉与“风中散发”相遇和“帽子事件”
以上是电影中矛盾双方的核心价值观的展现,接下来,导演就让这两个主体好像棋盘一样放置在对垒状态,让观众细看他们之间的冲突、谅解一直到相互的理解。
苏族人和邓巴中尉刚开始一直在相互试探,在双方的原有意识中,对方都是带有敌意的。对邓巴来说,他直面的是传说中的“野蛮人”,当他发现苏族人并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毫无原则地烧杀抢掠时,他试着去接近他们。在众多苏族长老中,也不乏乐于学习陌生事物的人,但是即便是双方都愿意放下自己的主观价值判断,试着理解对方,也会产生摩擦。我对一个情节的印象特别深刻:邓巴在获得部落的信任,帮助族人一起捕猎野牛的过程中不慎丢了自己的帽子,在晚上的全族宴会上,邓巴却发现苏族勇士“风中散发”毫无顾忌地戴着自己的帽子出现,当提出要回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甚至差点引发冲突。因为在邓巴看来,帽子是属于他的,在丢了之后,拾获人理应交还属于他的东西,这是典型的西方式的权利——义务思维方式,根源于西方世界经济生活中的民事法律精神。而“风中散发”认为这是他拾获的,作为“战利品”不但应该属于他,而且对所有对他的“战利品”所有权提出疑问的,都被视为是对他的“挑战”。因为在苏族的社会中,骁勇善战的战士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而“战士”也是最出色的猎人,战士的“卡利斯玛”正是体现在所拥有的“战利品”上,任何对“战利品”的疑问都是对战士自身地位的挑战。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来自于不同文化类型的人,在生活经验上的不同是如何产生差别如此巨大的价值观。
四.启示
也许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苏族部落中有像“踢鸟”那样乐于学习,善于理解的人。而邓巴又是那种友好的白人,那大家都放下各自的一些成见,坦诚相见不就解决冲突了吗?其实不只是影片中的白人与苏族的冲突,我们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冲突和误解都是那么难以和解。而核心的问题就是自我中心。从前文我们可以得出:民族价值观的偏差和主观意志的自我中心其实相当大地来源于各自文明不同的生活经验。由于生产方式和客观环境的制约,使各文明对整个世界的认知或是哲学观都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世界的认知的差异深刻地影响了对来自陌生文明的事物的判断,例如我们难以想象一个来自西方经济理性社会的欧洲商人与一个来自狩猎采集型部落的战士在某件物品的所有权上达成共识;又例如一位以“契约精神”为判断依据的西方法官和一位受传统社会“价值理性”熏陶的乡村官员在同一个案件上产生了迥异的判决,却都认为各自的判决符合“真理”或是“天意”。在“真理”这些根本性问题上产生文化偏差的条件下,弥合文明间的冲突确实很难。
在《与狼共舞》中,邓巴中尉和“踢鸟”是两个引人深思的角色,他们虽然如同他们的“同类”那样,对对方文明产生怀疑甚至鄙夷,但是,他们敢于去主动了解对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既然相对于自己的生活经验来说,陌生文化的价值观是如此难以接受,那就去了解对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思考其所属文明的社会运作方式。如果脱离这点去寻求弥合矛盾或是理解的途径,那就是空谈,难以放下自己的主观成见和价值观中心态度。因为这样就根本没有理解对方的资本。在影片中,邓巴中尉可谓是拥有了一系列经典的人类学调查体验,不但敢于学习,更是融入其中,也只有通过一个拥有这样个性的角色才能让我们感受到思维方式的不同和让习惯于西方价值观的观众换个视角来观察历史上发生的这一切。
2 ) 文明的失落——《与狼共舞》观后感
很早就知道这部片了,只是一直没有看。今天还是看了,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看前两碟的时候,吸引我的只是故事,也不难看,让我看到印第安人的那种淳朴,那样的凝集,集体的感觉;以及两中人群慢慢交流的一个过程,其实他们并不掩埋,真正野蛮是自以为开化了人们,自以为用用自己的文明去开化他们,可自己却永远也不知道这样只会相互的冲突和血腥,打搅了他们固有的那种简单而纯真的文明。
有一个场景记的很深,当“与狼共舞”被押送到一个地方的时候,那只狼始终跟着他,与那帮蠢士兵始终保持这一段距离,任士兵怎么用枪打都不走,它使我感动,他们建立起的关系无非只是一个是荒漠中的人,一个是荒漠中的狼,都是因为孤独,揍合在一起;当他前一次要离开他的时候,因为动物的本能恐惧性,最终的亲密始终还是有段距离的,那一次,它却从他手里叼走了那肉;这样一别,就很遥远了,可它却在他押送的路上再次出现了,那样的亲密人与人之间都无法体会,让人都觉得羡慕,也令我震惊。也时无想气〈天下乌贼里〉傻根的一句话:“我在工地的时候,都是狼陪我的,狼都能这样,何况人呢?”现在想想对人是一种讽刺,人总是把别人说的太坏,这样就有了消灭的理由。现在狼也没了,被人关着动物园里,狼也不是昔日的狼,虎也不再雄风;一切都丧失了。我不知道人研究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是处于什么,是怜悯、惋惜、忏悔、还是愧疚,所 做的一切等等。
这部片是奥斯卡最佳影片,不禁要问一句,为什么?其实拍的比这样片好的多的是,为什么?是呼吁人们认识到自己对印第安人所做的一切,以前看到过一些有关印第安人的文章,他们用教育去感化他们,用金钱去抚慰他们,而他们的文明呢?仅有的文明却要他们摆弄出来给所谓的文明人来看,不觉得很可悲吗?现在令我最迷茫的是大兴旅游业,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固有的文明本来就很弱,一点受外界的侵扰,它的文明只能消失,留给人们的只有怀念。最近在看〈狼图腾〉,那样的文化其实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傲气的蒙古狼只能在作者笔下从容、撕杀、挥洒。西藏的文化还能持续多久,那里的洁净还能沉受得了多少慕名而来游人的脚步。
商业能够带来经济的繁荣,也能带来文明的流失。
3 ) 在狼的呼啸中思考
狼,首先给我的印象是孤独,但它潜在地隐喻了一种悲怆而坚强的信仰!在这个平静的周末晚上,思绪又一次汹涌了,我说不出这是对主人公和印第安民族友情的敬意,还是对人性的欲望和残酷的现实的黯然神伤,但我想终归是此刻我已沉浸在狼的世界中不能自拔:《与狼共舞》这注定是一部不平凡的电影,尽管它用了冗长的将近4个小时的时间讲述了平静地一个感人的故事。“与狼共舞”,是纯洁善良的印第安人赋予邓巴中尉的一个名字,优雅而怆凉,奠定了整部影片那种诗意而忧伤的基调;又是一次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密接触。但狼终究是孤独的,不为人理解的,片尾山顶狼的那声呼啸就注定了它的命运,这到让我想马修·连恩的那首《布列瑟农》,悲伤的萨克斯与哀婉的苏格兰交相辉映,倒显示出一种宿命的感觉,这与影片美国移民和印第安土著居民间的隔阂与最终屠杀的必然性到有几分相似了!我想约翰·巴里出色的配乐有可能是受它的启发。
如果说野牛在影片中是印第安人的生活的图腾,那么狼就直接映射了这个带有悲剧色彩的民族。整部片子始终以邓巴中尉和一匹狼之间的感情转变,来带动他与印第安人之间从隔阂到融洽的过程。但既然是宿命,他就永远不可能属于这个民族,虽然他努力地去适应他们的习惯与生活,并且也爱上了这种感受,但文化与交流是两个民族间的事情,一个人终究还是无能为力的,现实的残酷依旧不能使他们的净土不遭破坏。正如最后那匹狼被美国士兵射死就直接隐喻了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必不可免。这又不得不让我想到《最后的武士》,类似的情节,同样面临的是一种文化即将被扼杀,但似乎后者比前者幸运,至少以一群人的流血促成了统治者的觉醒。所以当看这部影片时,对于狼与印第安的宿命感我是抱着一种奇迹出现的态度在等待的,但结尾处银幕上打出的一行英文字幕还是叫我失望了,惟有狼的那声呼啸在盘旋,好象一种控诉,我不由得陷入沉思,许久不想说话。
影片中极力表现了印第安人生活中的仪式和习俗,除了为了宣扬印第安文化,满足观众的猎奇心理以外,我认为更主要的是形成一种人性的反差,以印第安人之间的融洽善良来反讽美国人利益为先,欲望为先的贪婪与狰狞。正如影片中邓巴中尉带领苏克斯部族人击退入侵的敌对民族时说,“我从来没有经过这样的战斗,这和丑陋的政治目的无关,也和领土,财富争端或者救人无关,人们为了保护事物储备而战,这样会帮助我们度过整个冬季。只为保护妇女和孩子的生命,爱那些仅离开几英尺远的人…”这和影片开头时的那场战斗完全不相同,可见这种原始的单纯在现在社会已经是如此罕见,甚至通过这场战斗,邓巴找回了真正的自我。
而影片的语言又是极富表现力,开始当邓巴极力想要融入印第安人的生活时,他说了生硬的印第安语,而语言障碍的逐渐消除,也正是他与这个民相处族融洽直至产生感情的重要伏笔。而最后快要分别时,族长“踢鸟”竟说了踅脚的英语与邓巴告别,说明他们之间的友情已经非常深了,这种语言的切换也增强了戏剧的表现力,把人物情感把握得尤其到位!让我不禁对凯文·科斯特纳的执导水平也刮目相看啊。
狼,呼啸了…是带着复杂的感情的,这一叫也乱了我的心神,我似乎能够隐约地明白二战时犹太人被排斥或者卢旺达大屠杀的原因了,可我想不通的是人类欲望居然可以使我们异化得自我毁灭,自取其辱,难道这样做就是所谓的涅磐了吗?别给我找借口,一切皆因你人性之中的原罪。我另一个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这部电影能够拍得这么出色呢?
4 ) 丑恶归根结底是欲望
现实是残酷的。这句话实在不假。不断的战争,无休止的掠夺,流不完的鲜血摆明了那样的美好景象只不过是一个梦境。在世界存在的某一天起,一种情感油然而生——仇恨。人们对仇恨如此牢记在心,日积月累,一代传一代。后来的人们对仇恨如此盲从,如此笃定,硬是认为这是合乎所以的,没有道理可循的。仇恨越来越大,像乌云一样笼罩天空,无处不在。 为什么呢?为什么现实注定是残酷的,美丽的梦境注定只是一个梦境呢?因为世间充满了仇恨。可是又为什么充满世界的是仇恨而不是宽容、理解、关爱、照顾呢? 我想,是因为欲望。 记得一个纪录片中所说的,原子弹的威力极为强大,而原理却极其简单。仅仅只需靠两个普通的大学生和几本基本原理书就能自制一颗危害力极强的原子弹。“人类终于制造出毁灭自我的武器。”为什么往往丑恶的东西更容易得到,而美好的东西却似乎极难呢?我想这也许是上帝考验人类的手段,又或者这恰好证明了人类的丑陋——如果人类把花在发明原子弹的时间和精力花在环境保护和人文关怀上,这个世界又会美好多少呢?可是,到底为什么人类总是要做这样的自取其辱、自寻毁灭的事情呢?我想,还是因为人类无可遏制的欲望。 是欲望,让我们的行为动词中出现了抢夺、侮辱、残害、欺骗……是欲望,让我们的情感世界中出现了仇恨、嫉妒、冷漠、虚荣……是欲望,让我们的发展过程中充斥着战争、武器、暴力、不和谐……是欲望。一切一切的丑恶归根结底是欲望。
5 ) 象凯文科斯特纳一样寂寞
多年以前,在南宁读书,日子无味。那时民族路有个科技馆,专放获奖的文艺片,闷得可以把整个科技馆的空气全部凝结。某个晚上一个人去,随便选了一部《与狼共舞》,居然看完了。冬日的某一晚,不知道是第几次把这部电影D版DVD放进碟机,慢慢看完。突然间发现,原来我是一个孤独的人,很享受寂寞。
导演和主演凯文科斯特纳,他是一个有孤独特质的人。片子开始,漫长的战斗中邓巴中尉双腿冻伤,医生没理他,得锯掉。他也没说话,穿上靴子骑上马跑到前沿阵地,在马背上张开双手,听着射向他的子弹啾啾地从脑壳飞过。结果是想死死不了,还振奋了军队士气打了场胜仗。于是成了英雄,军队颁发他荣誉奖章,任由他选地方继续服役。这孤独的邓巴中尉,偏偏就选了最偏远的西部岗哨,在茫茫黄沙中,与印第安人为界。他来到岗哨时,岗哨的人已经解散不知所踪。但他留了下来,要一个人享受这广阔的天地。你看过几段电影里的经典舞蹈?舞王约翰屈伏塔在《周未狂热》?太旧的片子,没看过。阿尔帕西诺在《闻香识女人》有一段不错的探戈?他也太老了吧。张国荣穿白色小褂、短裤在《阿飞正传》里对着家里镜子那一段?只是代表颓废的经典。请你欣赏这么一个片段:夜,一轮弯月,也不知几点,空旷的野地燃一堆篝火。一个没表情的边疆中尉围着火堆跳舞……没有固定的姿势编排……或许只是在动着手转圈、或许是国标或许是土著的……没有音乐没有节奏,反正也没有观众。一匹白狼在不远处友好的观望,虽然眼里闪着绿光。冷。还有比这情景孤独的镜头么?
以上片段并非不可缺少,因为影片要说的故事,到这里还没有开始。环境铺垫很长,但我却很喜欢以上这些片段,看着看着,那种孤独的味道就集聚在身边,慢慢地、再漫漫地散开在能看到的所有空间。凯文在这段前奏中形体上常常只有一个人,代表着他那种孤独,但内心的寂寞更是表现在整部影片。他一个人代表着美国,骑着马穿行于茫茫黄沙,去印弟安人的营地进行谈判或者可以称为友好接触。马背上插一面美国国旗,高原的风吹来,孤独的旗帜一飘一飘。这已是多部DVD的封面海报。影片最值得一看的是猎杀水牛的场景,在那片广阔的西部高原,猎杀水牛的十几匹印弟安人马加一个美国现役军人,追杀着五六千头水牛,那万牛齐奔的场面,时而昏天暗地,时而迸射耀眼冬日阳光,即使是那么豪放的镜头,那么雄壮的调度,我还是把这些片段称为“掩饰不了的孤独”,因为,看着那片无边黄土,看着那群黑乎乎的牛,看着一个美国人邓巴,看着逐渐失去家园的印弟安人,感觉人类和水牛都是渺小而且孤独。
《与狼共舞》是凯文科斯特纳孤独的典范,之后的《完美的世界》、《广野牧场》,也是我喜欢的电影。分别还有不同的孤独表现形式。完美的世界中,很多人喜欢的影片的最后这些镜头:他躺在一大片绿绿的草丛中等死。他睁着眼睛,看着蓝天白云,洁白的羽毛缓缓飘散在他的视野上空,缓缓地,一片片落在草地上。死也这么孤独,酷。《广野牧场》里,他干脆成了有思臆症的牧民,当然,这个牧民长得很帅,也玩得一手好枪法。赔大钱的烂片《未来水世界》,他是一位鱼人英雄,一叶机帆独行于茫茫大海,腰里系着一包包泥土。影片里泥土成为最稀有物品,但他去过不少有土地的地方,他用泥土换酒喝。《邮差》里他是一位独来独往的邮差,当然,最后也是英雄。
挺有思想的张楚唱的: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生命象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相爱。
张楚说的很对。然而孤独的我并不是可耻的。因为,电影也是我的情人,我的生命就是我的恋爱季节。最后提一下,那部《与狼共舞》片长180分部,如果你不是孤独的人,建议你不要有看完的念头。
6 ) 人类的末路
只要是好片,看完之后总有些郁结在心头,高中语文老师说,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在你眼前撕碎,这次又是感同身受。
当现代文明的枪炮驱赶了古老的印第安文明,可悲的究竟是谁?
邓巴是幸运的。作为军人的他,毫无激情可言,只不过是战争机器的一枚被遗忘的棋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印第安人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使他由一个恪尽职守的军人升华成了深晓大是大非的英雄,他的生命就是一座桥梁,连接肮脏的工业文明和淳朴的印第安文明,当他从哨所走向部落时,身后的桥梁也随即倒塌。世界上仅有的知晓两种文明的人做出了价值选择,在开启了新生活的同对丑陋的工业文明做了毫不留情的否定。印第安人如同那匹孤独的狼,外表凶恶其实内心本善,其凶恶也仅仅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存。如同邓巴所说,印第安人的战斗仅仅是为了储备粮而已,哪里有什么政治,纯粹地美好。
但美好的东西往往是脆弱的。邓巴深知他所爱的苏族人必然灭亡,自我保护的本能让他最开始情感上不愿意加入这个即将灭亡的民族,但当完美和谐的自然被原本同族的白人用废弃的酒瓶和破败的茅屋玷污时,邓巴已经在心底对自己所谓的职责产生了怀疑,对白人产生了厌恶,于是他对踢鸟说白人会无穷无尽,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是一个苏族战士。更加重要的是,明知道苏族人会灭亡,枪兴许一次打不中狼,或许狼也可以一次次躲过子弹,甚至自己可以打到一个开枪的混蛋,但是子弹是无限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此时仍然坚定不移地不离不弃,邓巴已经升华为一个伟大的英雄,悲怆而壮烈。他不是整个白人世界,邓巴可以理解狼的善良,其他的人能么?整个世界都目不识丁拿日记擦屁股时,所谓的背叛和离开就是是崇高的选择。
人类已经自以为是地毁掉了太多东西,回头一看没有路,于是更加坚定地笑着破坏下去,美其名曰一不做二不休……
7 ) 具有文化历史美学价值的经典西部片
西部片后期的经典之作《与狼共舞》(Dancce With Wolves)是好莱坞明星凯文,科斯特纳自导自演的剧情长片,影片描述在美国南北战争末期,北军中尉邓巴与拉科塔印地安人的故事,电影的对白多使用拉科塔印第安人语言,配以英语字幕,这在当时的美国电影圈很罕见。
本片获得七座奥斯卡金像奖,票房也大获成功,象征着西部片在好莱坞的复兴。2007年,此片因为它「文化上、历史上、美学上」的重要价值,被选为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典藏。
《故事开篇》是美国南北战争战场,战事焦灼之际北方联邦军的一名军官约翰邓巴(凯文科斯特纳饰演)的脚已血肉模糊受伤严重,他忍痛穿上军靴, 犹如壮士赴死般毅然策马奔驰穿梭在南军的枪林弹雨中,他奇迹般毫发无伤平安而归,并强势助力北军转败为胜。
在众人认为他即将受到拔擢赏识,军途一片光明美好时,他却自愿请调到充满危险与未知的西部荒原边疆驻守。这跌破众人眼镜的选择完全缘自他对战争的厌弃与质疑。于是一个孤独寻求生命价值的英雄踏上一段探索与凡俗价值截然不同的旅程。
但当他随着补给蓬车抵达边疆营地时,却发现此地早已被弃守,基于一丝希望,于是他单独留守在该营地里,并开始自己在荒野上打理生活,也与一只狼结成朋友(此狼因脚上有两片白毛而被他称为「双袜」),邓巴中尉的营地离一个拉科塔营区不远,他也逐渐发展出与拉科塔人的友谊。
在碉堡驻守时,邓巴逐渐认识这群印地安人,学习他们的语言之后,他对印地安人的认识也由原本的疑惧转为钦佩、向往,最后,他离开营地与印地安人一同生活。这段无疑是表达了反战的思想,两种不同文化的人,如何因开放的心胸,善意的互相尊重彼此帮助,进而成为互相欣赏平等的好朋友。而不是相互攻击的仇敌。片中邓巴和拉科塔好手捕捉野牛的一场戏,镜头以仰角拍摄硕大的野牛奔驰时中箭倒地朝镜头冲来的瞬间,低沉有力的撞击声和扬起的大片尘土不仅满足渴望刺激的视觉与听觉享受,也衬托出印地安人英勇矫健的身手。而本片也精心安排呈现出许多南北战争时期白人和印地安人的生活文化,让观众能看见当年草原上印第安文化的风貌。
在白人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不同部落间,战争仍然是无法避免的重要篇章。历史上,白人残暴大量屠杀了印第安人,死于印第安人仇恨报复下的白人也不少,反战者唾弃战争,仍然无法避免弱者为反抗强权压迫侵略,保护家族而勇敢抵抗的战争,这也是导演认同师出有名的战争。做为英雄人设的主角当然是为公义扶弱的一方,他投入为保护拉科塔而抵抗美军与猎头族的阵营。
最后邓巴与妻子颠踬跋涉在冰雪漫漫的险峻峡谷中,企求将事实真相公诸于世。这里象征人类为追求正义和平的道路是何等的崎岖困难,也是英雄无法避免责无旁贷的生命道路。
《与狼共舞》是独立制片体系下的作品,虽然没有庞大制作预算,但是呈现的却是一部不输好莱坞电影的杰作。本片有深刻浓厚的人文视野,中心主题严肃的探讨反思了战争、英雄、正义、生命等等重要价值传递表达十分成功。镜头大量摄取美西草原的壮丽开阔自然风光,整体呈现出一部气势磅礴的史诗经典作品。
看完它,我知道了与狼共舞 是一个很美的名字!
凯文·科斯特纳一鸣惊人的导演处女作,忧伤、纯朴、诗意满满。展现印第安人与白人间的文明冲突,却一反常态地站在原住民一边批判殖民者,《阿凡达》与本片故事架构极为相似。摄影美到爆,场面调度更不用说。同为自导自演并获奥斯卡的史诗片,本片比《勇敢的心》在立意和思想性上都高出不少。(9.5/10)
长达四个小时的电影,中间专门留了五分钟放音乐好让观众跑去撒尿。为导演日后的连年衰运扼腕叹息
KevinCostner心中的西部,绝美的镜头记录下了鲜为人知的历史,荡气回肠中夹杂着对人类文明的反思,文明是侵略者的遮羞布,历史是伪善者的赞颂词。影片拒绝了西部片那种文明与野蛮对立的叙述主题,而是将其转换为一种体现当代文化意识的主题:文明与自然的冲突与对话。结尾邓巴中尉选择回归自然意味深长。影片以远景和大远景的摇拍把昔日的西部荒野拍得如诗如画,广袤而令人神往。JohnBarry的配乐气势不凡
他是阿凡達祖宗
好吧 我觉得这片子太自我陶醉了
1.旷远的大草原上落着温柔的雪,豪迈的血液中流淌着细腻的情。2.反思之作,不再是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和征服,而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压,不是对白人的称颂,而是对历史的重新审视。3.繁荣的都市不是向往的地方,美丽的大自然才是归宿。4.对待大自然,不再讴歌政府,而是呼唤着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一部4个小时的长电影,一直断断续续地三天才看完,值得找个下午再重新完整看一遍。P.S.音乐很棒。
看得我好心疼:荣誉没了,US的马没了,穿袜子的狼也没了。(03:56)
对狼的侧写在美国西部文化里也很流行啊,其实不太理解这种,但是能感受到影片里面喷薄的热情,了解到西部的一些文化
一部值得让你一个人在屏幕前默默看一下午的电影
真够长的,题材仍旧让人提不起兴趣
" 我无法理解我朋友的死 现在我明白了 他的离开就是为了你的到来 "
看了以后好想当印第安人啊。
如果不是最后40分钟军队的到来,这一切在我心中都是美好而神圣的,在与苏族人交往前,邓巴满怀希望军队可以到来护卫边境,可当他了解了印第安人的习性之后他才发现,真正需要守卫的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边境,而是土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多元展现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将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情调融为一体的伟大史诗,世界电影史上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4小时片场,有一种深刻隽久的心灵震撼。8.9
不批判却胜过批判
看西部片总是提不起精神,不过剧情还是挺精彩的
野蛮与文明,文明与冲突,冲突与暴力,混乱与秩序,自然与社会,宏大叙事下的微小细节,一部经典的电影史诗。抛弃电影中那些经典又让人震撼的镜头和大气磅礴的配乐,情节上的张弛有度的叙述也是极佳。不可多得的西部经典,不可错过的人类学与社会学教学片。
别样的野性风情,一直很喜欢这种西部片,看看大自然,再体验那里的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