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地址

剧照

桃色血案 剧照 NO.1 桃色血案 剧照 NO.2 桃色血案 剧照 NO.3 桃色血案 剧照 NO.4 桃色血案 剧照 NO.5 桃色血案 剧照 NO.6 桃色血案 剧照 NO.13 桃色血案 剧照 NO.14 桃色血案 剧照 NO.15 桃色血案 剧照 NO.16 桃色血案 剧照 NO.17 桃色血案 剧照 NO.18 桃色血案 剧照 NO.19 桃色血案 剧照 NO.20
更新时间:2024-04-11 16:01

详细剧情

  律师贝克正在追查一桩凶杀案,当事人梅森中尉和他那自称被死者强暴的太太对真相有所隐瞒,死者邦尼和他们夫妻俩到底有何秘密?贝克能查到线索,找出事实的真相吗?

长篇影评

1 ) 桃色案件

IMDb top 250的好片真是看一部少一部,首先感谢人人的双语高清CC版资源。詹姆斯-史都华在从影生涯一再出演了类似的角色,充满个人主义,智慧,说话铿锵有力,不过此片却让人有些小意外,这个角色如同去年个人推崇的《林肯律师》中麦康纳扮演的主角,利用法律外衣却行走在法律的边缘,史都华出演了一个看似正义,实则颇会算计的钻空子者。

与其将这部作品解读成法律经典和法庭杰作,我觉得不如正好相反将其理解为嘲笑法庭制度和戏谑陪审团的作品。本片有三个细节让我非常喜欢,一个是被告对法官所说“此问题和答案不被记录,陪审团不予考虑“的狐疑,”此律师轻松一笑:”他们当然无法忽略“;另一处是结尾合伙人说道”真难以置信,12个来自不同身份、地方、生活状况的人聚在一起,要对他们都不了解的人做出审判“;还有一处是在法庭休息的间隙,律师通过了解法官的爱好送了一个钓牛蛙的小诱饵。三个细节都有点荒诞色彩,但却是从不同层面,对律师的职业性、法官的专业性、陪审团的客观性以及引证举证的合法性做了辛辣的讽刺。或许有些夸张,但联想到57年经典作品《12怒汉》就不难想象,法庭上的正义,或者说法律上的正义,其实是个非常虚无飘渺的概念。

2 ) 基于真实故事的一份妥协的正义

其实本电影是基于原密歇根州最高法院大法官John D. Voelker写的一个案件。而他当时就是被告的辩护律师,而最后他也以激情杀人成功让被告脱罪。

许多评论说本片的精彩之处就是在于控辩双方的交锋,而事实如何已经不再重要。我个人非常不同意这个观点。我觉得事实如何非常重要,尽管这个事实可能只是一个推测的不完全的事实。

第一个事件在于女主是否有被强奸。在这个事件中没有直接证据,医生检测在女性身体上没有发现死者的精液,而最后的内裤也已经被洗,所以也无从找到精液。没有强奸发生时的录像或者是多为目击证人。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第一个是女主身上的瘀伤,第二个是当时在树林里找到的女主其它散落的物件,第三个是死者和女主有在一起的充足的作案时间的场地。第四个就是最后死者女儿上乘的女主的内裤。

女主的瘀伤控方一开始提出可能是被告所致,因为其有暴力解决问题的历史,但是事实上没有任何的在案记录能够证明被告曾经把女主打到多处瘀伤,所以控方提出的这种可能性为真,那么这次就是被告第一次把女主打的满身是伤,还是在女主因为强奸非常伤心难过的情况下,而且他们住在房车营地,这么打法,周围的人也都睡的很熟以至于没有听半点打骂的声响,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所以女主被死者强奸可以被认定为事实。而且也是基于以上,死者的女儿认为自己有义务把当初在酒馆捡到的内裤上交法庭承为证物。其实内裤出现在旅馆的洗衣房很正常,就是因为死者射精时是拔出体外射在了内裤上,所以作案完毕后才会想到把内裤拿回去放洗衣房洗干净以消灭证据。而法医提供的死者死时有精子发生也是可以作证这一推测。所以这属于间接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并且逻辑上互相自洽。所以基于此,就算死者没死,被判强奸罪也是没跑的。

第二个事件就是男主当时是否属于激情杀人。首先军队医生的解释非常的清楚客观,在部队医生看来,这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件。在事件发生的当时,被告已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尽管他在行为时可能可以认识到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但是他也无法控制这个行为的继续发生。而且男主以前虽然有暴力的历史,但是他都记得细节,而这一次的杀人他反而完全不记得细节。而且基于朴素的道德情感,自己的老婆被强奸了,自己去教训强奸犯这是可以被普遍理解的行为,只不过这个教训剥夺了强奸犯的生命对于强奸犯来说太重了。可是对于小镇上的居民来说,强奸犯还是会继续强奸,下一个说不好就是自己的女儿或是老婆,被除掉也是一件好事,而因为此事让一个本身就是受害者的而且是作为一个为国家做了许多牺牲的功勋累累的军官的被告为此被控一级谋杀,这种惩罚未免也太重了。

所以陪审团的优势就在于更有利于对人民有利的正义得到保护和伸张,而不会被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去利用一些法律的漏洞达到伤害正义的普通人的悲剧。就比如如果中国有陪审团制度,那些见义勇为最后被受伤一方讹诈钱财的不会发生。那种老人碰瓷的也不会发生。所以最后被告脱罪了,因为陪审团关于他的选择只有一级谋杀罪成立与否,如果还有一个更为中间的选项,比如有激情杀人罪判处5-10年徒刑,那陪审团很有可能会选择更接近正义的他了。否则也只能更为妥协的让被告脱罪了。虽然不是正义,但是比定一级谋杀罪更为正义

3 ) 法律,就像一束火把

法律,就像一束火把。听起来冠冕堂皇,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其实,火把在谁手里,谁就可以把自己隐藏在火焰后面,窥视那些暴露在亮光下的人,然后手持火把质问他,谴责他,甚至光明正大的煽动人民谋杀他。法律已不再是用事实和逻辑还原真相,而是在掩盖真相。 控方回避强奸,辩方回避杀人。无人再为正义代言。所以影片给了一个开放的剧情和结局,军官的性格脾气让人畏惧厌恶,妻子显然就是一个轻浮风骚的女人,无法信任,死去的巴尼得到伙计维护,却被亲生女儿提供的证物,坐实强奸,其实观众自己也能推理出一种可能,控方也有提及一些,就是,轻浮的妻子与巴尼约会后,被自己嫉妒心强又易怒的军官丈夫发现后,先被家暴,然后怒杀巴尼,再与妻子合谋,诬陷巴尼强奸。主要证物“内裤”的出现也很让人意外,很值得怀疑其各种可能性。 最后,脱罪的人却未付律师费而逃走,更让人觉得这对夫妻的不可靠。总之,一切都没有准确的交代。 法律已完全沦为律师糊口养家而所需要的辩论工具,与正义无关,与道德无关,与真相无关。

4 ) 案子完了,一切还是未知

不久前刚看完《控方证人》,由于同样是法庭戏,因此观看本片时很容易不由自主地对两片进行比较。
不过这样一比《桃色血案》明显就吃亏了,相比《控》从人物形象、台词以及故事安排上均充满了激情四射的戏剧冲突,观看时的快感难以言状。而本片时间超长,将近160分钟的剧情看起来松散缓慢,台词也要隐晦许多,而且涉及诸多法律概念与辩论技巧,绝非那些喜欢“看热闹”的观众的首选。
有意思的是,两部影片的被告方都是一位有妇之夫,他们的妻子也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只不过是一位主动,一位被动。两部影片中的律师差距也是很大,《控》中的伯爵一出场就是众望所归,虽身体状况欠佳,但你对他的水平会毫无怀疑。而《桃》中的贝克则是个几乎揭不开锅的单干户,他接下案子的唯一理由就是Money,大概也正是因为他并非像老伯爵那样出于维护正义的目的,所以在辩护方式上才与老伯爵完全不同。一如年轻时那些纯真、迷惘的角色,斯图尔特在法庭初期阶段给人的感觉是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而除了控方大律师的那句话,实际上影片也没有用显而易见的方式向我们解释贝克的目的,这是需要观众在后面漫长的审理过程中细细体味的。
看片时我的感觉是,如果说开始时还关心这对夫妻的关系以及丈夫的杀人动机,还有强奸事实是否成立,到了后来就完全掉入了辩方律师所设的局里,眼看着他不知不觉地化解了控方抛来的一个个难题,又都觉得非常合理毫无矫情之意,甚至来不及思考他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关于“无法抑制的冲动”与“精神失常”的区别,“蓄意谋杀”和“正当防卫”的区别,“专家意见”与“诊断结果”的区别……都被慢慢地渗透到律师们对证人的交叉询问之中。看过一些法庭戏了,还是第一次看到律师为了向陪审团证明,不惜再次传唤证人只是为了问一句话。对于这个案子来说,常见的“合理存疑”实在是太简单的标准,要解释其中层层嵌套的内容,几乎可以写一本法律书了。更有意思的是,费了这么半天劲,最后即便案子结了,我们还是不知道杀人事件来龙去脉,包括那场强奸案的真相,以及律师本人对案件的想法,原来这剧本由头至尾都是开放性的,随你去猜吧,反正重点也不在这儿。
后来很少有这种将询问证人的种种把戏和盘托出的影视作品了,所以即便是这种片长和风格不太适合现今观众的口味,对法律片感兴趣的朋友还是不容错过的。更何况,詹姆斯·斯图尔特本身就是高质量影片的保障。

5 ) 短评写不下

虽然题材和叙事更像《控方证人》,甚至过程比《控方证人》还要逆转裁判,但实际上是和《十二怒汉》对标的。

《控方证人》是一个更加精彩的案件,但缺少对司法制度的反思。而本片虽然套用了悬疑片的叙事,但只是披了张羊皮,因为奥托并没有给悬疑一个真相。这就导致前面所有的线索,和调动起来的情绪,缺少一个落脚点,以至于有很多对影片节奏的批评。

然而奥托的本意不是讲一个好故事,而是提一个好问题,和《控方证人》本就不在一个维度。它更像是《十二怒汉》里没有拍摄的法庭上的博弈。只不过这种博弈已经偏离了挖掘真相的目的,变成了颇具技术性的辩论表演,一切行为都旨在拉拢陪审团。

所以辩方可以钻司法漏洞编造证据,控方也可以做道德审判荡妇羞辱。在被法官制止的问题之下,是各自对陪审团的暗示,甚至提问的目的就是传递暗示而非获得答案。在这样一个真相缺位的庭审之下,陪审团会作何选择?你会作何选择?

这就是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各种断章取义的新闻和随后的花式反转。对陪审团的暗示进化为了对流量的猎取。在这样真相缺位的信息轰炸下,要做出正确的判断,需要何等的洞察力和运气。即便我们拥有一个公正的法官,可还是要面对这个问题:陪审团们怎样才能忽略掉刚才听到的东西?不能,他们不能。

影片的最后,老头子好一番感慨,最终也落在 “God bless juries” 。

God bless us.

6 ) 选角很好

本片的观众的地位正对应了剧中的陪审团,而导演则对应了被告律师,一个使得观众和陪审团同情被告的方式都是通过对角色扮演的认同所实现的。John steward那张正直易受伤害的脸加上剧中他的老忠仆为了寻找证据差点付出生命的代价,再加上一位帅哥被告和被告的心理医生,很快就能让观众建立起对被告的同情,相应的,剧中的控方律师一个显得有点愚蠢反应慢一个又显得从大城市来狡诈老谋深算,加上证人无论是酒吧的招待还是老迈的心理医生还是曾犯下多重种罪的囚犯,使得无论是剧中的陪审团还是银幕前的观众都不免对控方有所心理抵制。而剧情的逆转和解释的含糊就因此顺利的利用观众的心理机制展开。

纪录一下结尾

Biegler: "Well partner, what do you say we go and see our first client"
Parnell: "Who might that be?"
Biegler: "Mary Pilant, we're going to administre Barney Quill's estate'
Parnell: "Now that's what I call poetic justice for everybody..."

7 ) 关于陪审团的这段独白很棒~

Twelve people go off into a room. Twelve different minds, twelve different hearts... and twelve different walks of life. Twelve sets of eyes, ears, shapes and sizes. And these twelve people... are asked to judge another human being... as different from them as they are from each other. And in their judgment, they must become of one mind. Unanimous.
That's one of the miracles of man's disorganized soul that they can do it. And most instances, do it right well.
God bless juries.

8 ) 桃色案件

委托人撒谎欺骗律师以取得诉讼胜利的剧情其实并不少见,控方证人似乎有类似的情节?我记不确切了,虽然它上映在控方证人之后,但作为六十年前的电影,也算开了先河。 片名译得很准确,确实蛮“桃色”的。影片中提到了很多次“the panties”,关于劳拉遗失的那条内裤,没错,就是“内裤”,当它作为证据第一次在法庭上被提及时法官还专门暂停了庭审进程,召集控辩双方律师一起讨论,以期能得出一个针对那条“内裤”可以有个相对严肃、适合于在法庭上讨论的形容词,然而很遗憾没有找到,“the panties”不得不出现很多次。 法庭上比格勒和控方律师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辩论确实非常精彩,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比格勒两人对于证人帕盖特(死者所开酒吧的侍者)的交叉质询。在控方律师质询下的帕盖特显得更加放松、自信,甚至在对待劳拉•曼尼昂(被告妻子)问题的态度上有些轻浮,认为案发那天晚上是劳拉自己穿着放荡、举止风骚,甚至整晚都在勾引死去的奎尔,他的证词导致辩论被带向不利于被告一方的情况,控方律师果然立刻抓住机会引导大家认为即使劳拉和奎尔存在性行为关系也是劳拉主动勾引的奎尔。在形势已经非常不利于被告一方的情况下,比格勒凭借一己之力扭转了这个局面,在他看似混乱毫无逻辑的一顿问询下帕盖特明显地慌乱了,甚至于紧张得绞手指,一系列问答后形势瞬间又逆转了。整个庭审过程中帕盖特被传召两次,而两次都在面对比格勒时表现得慌乱不安,演员们动作细节上的设计也侧面反映出比格勒作为律师这一角色形象的专业精湛和思维敏捷。 最后比格勒和他的助理忙活半天也没得到应有的报酬似乎也是对他们约过法律边界的惩罚——“因为不可抑制的冲动而离开”,这借口是比格勒给出的,最后也让他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算是灰色幽默吧,以上。

短评

真相从未给出,所以全片只是关于激烈的诡辩交锋:法庭上的对弈固然精彩,但法庭之外的进展也同样到位,普雷明格在庭外部分给出了好多不易察觉但异常出色的细节,再将这些细节映射回法庭之上,整个故事显得十分圆满;虽说长度控制上略显繁复,但瑕不掩瑜。

4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 力荐

《12 Angry Men》為無辜人平反,觀眾是同情和站在正義的一方。這一部是教人流汗,出到戲院後你還會相信法律道德公義是如此分明嗎?放慢電影節奏,觀眾才可聽得到看明白每一個答詞、理據,沒有單純的善良和邪惡之人,法庭只不過是一連串唇槍舌劍遊戲,Preminger 遙動觀眾情緒,更是令我們無法判斷眼前所知,戲劇性都在我們內心轉動,良知和真相不重要,如何掌握詮譯權才重要,雙面刃一樣可以斬向控辯雙方,從頭至尾態度曖昧。像Preminger、Ray、Fuller,Sick一代經典荷里活,處處表現美國陰暗面貌,骨子裡的反叛。

6分钟前
  • 何阿嵐
  • 力荐

法庭里孕育着智慧,事实可以用多种方式解析,控辩方交手得还算过瘾,推进得稍显拖踏,结局男主拿到一筐弃物令人玩味。由衷不解法庭里的笑话,特干,剧里总是穿来咯咯笑声。

11分钟前
  • 藤原诚
  • 推荐

交响乐般的法庭戏,陈酿般的史都华。

13分钟前
  • 小凯撒
  • 力荐

连看了两天年轻帅气的詹姆斯,猛的看这片,略微显老和发福,不过在前天见识了他的国会辩论后,今天又见识了他的法庭激情,幽默机智,真帅!前半部分铺垫略长略平,全片再精简下也许会更好~

16分钟前
  • lanca
  • 推荐

真相已不重要,精彩的法庭辩论

18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普莱明格跟怀德的差距,就像这部和控方证人的差距一样明显,如果没有斯图尔特和斯科特,这片会死得很难看……

21分钟前
  • SydneyCarton
  • 还行

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原则多脆弱,价值观简直不能更保守…作为自认反社会中华田园女权狗,对这个可能被强奸了的女主却毫无同情且极其厌恶,只因为我认定她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检方是最恶劣的直男癌我却坚定站在他们一边…辨方我认为没有任何说服力也不理解陪审团的选择…永远无法理解和接受精神病免罪…

24分钟前
  • 橙子换马甲
  • 还行

如果只是法律教科书式的一板一眼, 还是算了看吧。我只是想说一句:这样的电影, 你看原版字幕是看字幕还是电影?(因为当下的观众喜欢原版电影)。

25分钟前
  • eastcosta
  • 还行

纯粹靠剧本取胜。法庭过程的全程展现,没有丝毫poetic justice,没有正义邪恶,直到最后也没有真相的出现,以致电影余韵很足。最后陪审团在一团迷雾中得出了所谓的真相,堪称对十二怒汉的强力反击

30分钟前
  • Arcadia
  • 推荐

重看,本片剧本甚好,可以说是好莱坞最经典的叙事方式不再荣光后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人物一个个有血有肉,不影响剧情的紧凑性的同时,尽力拉近与观众的举例,同时当代社会的各种问题(老兵,公园流浪,女性思想解放)在各种剧情侧面上折射出来,私货值得研究(或许这种处理方式是在反抗越发流行的新现实主义做法?)角色演技也可以说是丝毫不拖沓,斯图尔特和斯科特后面的法庭对手戏演绎地是如此精彩!可惜导演自己的视听语言居然拉了跨,不功不过的剪辑和调度,只能说在好莱坞工业水准之上罢了。

31分钟前
  • 巅峰Futurama迷
  • 推荐

7分。一直以为Marion夫妇是在说谎,结局却是Not Guilty。差不多100分钟的法庭辩论让160分钟片感觉不那么长并无聊

32分钟前
  • Mannialanck
  • 推荐

十分精彩的法庭辩论,并且随着讨论的深入,似乎从控方律师的口中可以得出完全不一样的事实。但谁知道呢,也不重要了,法律也不代表着真实啊。丝丝入扣事无巨细,非常有画面感。斯图尔特好!

36分钟前
  • 米粒
  • 推荐

大爱 JamesStewart !!!我心目中标准的美国人——高大、真诚、自信更主要的是幽默!

41分钟前
  • 隐遁
  • 推荐

classic! however, the husband is so suspicious and i never trusted him for a single moment...but does it really matter? not at all... btw muff喝酒睡觉那段看了二十遍,

42分钟前
  • bb andrew
  • 推荐

普雷明格五十年代的电影,是非常明确的能感受到那个独属于古典电影的,永恒的、宁静的、自洽的、黑白善恶分明的世界与秩序分崩离析了。电影终究要开始直面狂暴、狰狞、开放、无因的、无法收束的现代生活。希区柯克是直到《精神病患者》,才真正与旧世界告别。作为法庭片的《桃色血案》说的就是没有绝对的真相,没有绝对的善恶,工具理性就是现代生活的道德法则。

44分钟前
  • LOOK
  • 推荐

8.5 现在可能很少会有人有耐心写出并拍出长达将近90分钟的法庭戏,即便是在一部160分钟的电影里,剧本写得就是扎实、缜密与精彩,没什么可争辩的,普雷明格为这个本子选的基调也很好。

47分钟前
  • JoshuaLi
  • 力荐

铺陈悬疑并模糊真相,很难想象这居然通用于法庭戏。史都华和斯科特之间你来我往的神对白,既是对理智与情感的戏谑,又夹杂着对律法权杖的挑逗与推崇。普雷明格对于庭外穿针引线的细节也操控得极为精湛,丝毫不输给这场唇舌对垒。

49分钟前
  • Obtson
  • 推荐

奥托·普雷明格代表作,律政片范本。1.开放式结局的庭审大戏,非全知视角迫使观众自推真相。2.毫无冷场的针锋相对,庭外细节的暗示穿插,节奏明快。3.詹姆士·史都华凭本片斩获威尼斯影帝,道德模糊的律师一角也超越了一贯的正义良善戏路。4.索尔·巴斯的海报大赞。5.私以为不如[控方证人]。(8.5/10)

50分钟前
  • 冰红深蓝
  • 推荐

詹姆斯·史度华主演的悬念片,事实真相并不是影片所要揭示的,律师与检察官斗智斗勇,精彩的法庭辩论才是本片的重点,看着很过瘾。

55分钟前
  • 乌咪
  • 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