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其实还是比较有张力的
影片的主人公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Loser,一遍遍的咆哮着I don't wanna it,拒绝面对现实的世界,一门心思扑到football里头~
在停车场工作的他,最快乐的时候,可能就是对着电话把自己写了一天的稿子表演出来吧~
现实的利益和盲目的狂热,那个更好呢?
不同的人,可能会对故事有不同的解读吧。看完感觉很复杂,今天在wc的时候,突然想到,很多人对big brother,不就是这种思想感情吗?
2 ) 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
就像看过很多A片一定能在片中发现女同学(当然只是长相近似的女星),我们总会以偶然的方式怀念、以等待的姿态寻找。其实在无穷尽的随机因素组合的物理世界里,包含人本身在内的所有巧合并不具备任何哪怕一点多余的意义,可不忘幼时从一棵桃核看出仙境的人类怎能轻易舍弃善于编织奇异幻想的自娱气质,以各自命运河边第二次相似景色旁一个诗意观望者的身份,耽视巧合牵扯因果链条的此端遥忆彼端,觊觎更多意义和更多桃核仙境一类的自娱。
因果链条的彼端在2009年,记忆里那年的《big fan》只是一部简单的电影,以偶然的方式被我看到并遗忘。这部属于巧合的电影当时之所以不具备意义,一是因为当年的《Inglourious Basterds》太过耀眼;二是因为我才刚刚开始经历一系列的奔波与冲突、还未达到足够的火候成为现在的自己,所以这部其实能调侃地解读我个人追求与生活信念的影片并未令当时的我感到惊讶;三是因为彼端我没把心嵌在自己的胸膛,固执地追逐心中那片海,无果而终的几次约会休止符一样挂在夜幕下流浪的背景乐里,天光昭示启程恍惚间便知那年不过是中转站。
09年发生的事还有很多,但秋过春回往事都已成川,2012年如果有可能成为回忆,那么其中一件美好的事情就是再次遇见《big fan》
“屌丝的灵感本”
Paul(Patton Oswalt饰),纽约斯塔滕岛的车库管理员,35岁屌丝,亲人眼里的loser,和他唯一的一个朋友Sal(Kevin Corrigan饰)是教科书版的white trash,同时也是纽约巨人橄榄球队的忠实粉丝。Paul把所有时间都用来关注巨人队,他每晚在车库收费亭盒子大小的逼仄空间内重复着连缴费者破口辱骂都懒得回头说上第二句的单调、受人鄙夷的工作,街道彻夜的嘈杂声中,他时刻关注身边唯一有生气的东西——收音机并在笔记本上专心地记下收听体育热线节目时得到的灵感。凌晨1点Paul回到家,拨通纽约760兆赫Sports Radio热线,代表巨人队畅快地嘲讽了费城队的球员,按照灵感本用犀利的语言连珠炮轰这档节目里另一个种子级热心观众——支持老鹰队的Phil。每一天有24小时、1440分钟,只有热线里火辣评论的这一分钟,Paul闪着光芒、着了火,巨人队收割了上一个对手,他在广播中嬉笑怒骂收割了其他球迷相形见绌的牢骚评论。
如果说“与人相识“算是”观赏电影“的一个恰当比喻的话,这片头五分钟就可比作”相面“,《big fan》给人的第一印象用相亲流纯屌丝的的标签来分类就是”A罩杯丑得不能看“。还好我算是个想象力不弱忘性不小要求不高不怕遇人不淑就怕识人不深的社交流屌丝影迷,深谙相面技巧熟知片首段落是最能体现电影化叙事独特艺术魅力的动人外貌。因为多层次各线索的铺垫需求,我们很难简单方便地从这一个无聊透顶的主角和片头的两个简单场景中猜到导演将要带我我们什么。但如果耐心看至结尾反过来再看开头,才揣摩到用三年时间才完成《摔角王》剧本的Robert D. Siegel精益求精的一面,在这部自编自导的电影里他只用了五分钟有节奏的叙事,就不露痕迹地把主角Paul与母亲的冲突、与基友的相投志趣悄然的埋下伏线,用节俭平淡的语言创造了这个平凡平淡的小人物。
P.S 我也有个灵感本
“屌丝的三观“
话说回来,这种水平的组织电影语言、构造故事框架的例子随处可见,我出于个人追求对编剧技巧层面的喜爱和推崇,仅是我第二次找到该片的原因,不值得过多解释(要是愣拿黄金大劫案跟它比那还是值得解释多点的)。这部片令人瞩目之处在于他是一部“既幽默又审视人性的佳作“(媒体评论)
人生、世界、价值,是人类灵魂的红黄蓝三原色,马路上随便捡个人过来,脱衣拔毛、去皮剔肉、剉骨扬灰,接着拽着他去宗教的意识形态领域,如果他还活着如果还能说话——不能去别的地儿,别的地儿肯定死球了——你问他“麻溜儿地跟我说你到底是个什么”,一顿口舌之后——他在回答你这问题之前怎么也得先来句“我招你惹你了”类似的反问——他的回答无外乎这三种颜色的组合,而且大部分人给出的回答都是灰不拉几跟俩月没擦的窗台一样的颜色:“我这辈子只娶了一个老婆”“这个世界不太好”“我觉得能一气娶两个才算好”。假如碰到个大黑大白“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哥们,你运气好的够中大乐透了。
这一团颜色,这一堆干净不干净先不管至少纯粹了的东西,这点“什么”,就是我们天天挂在嘴边的人性,“性,质也”(《广雅》),不去其形,焉见其质?如果你跟那被扒皮去骨的主一样想弄俩老婆,恭喜你,你就是窗台灰,投胎以后努把力搞成个星光灰、石板灰、哑光灰吧,想点老婆以外的没准整个皇家蓝、马鞍棕、卡其布什么的。
这点人性就是我们的信仰、追求、理想,抛去物质形态后残留的那点精神。Paul的精神不是常见的窗台灰,窗台灰们为衣毛皮骨、为“生”追求的太多,为用钱买不到的“质”追求的太少,更关键的是在窗台灰的追求里很少快乐。Paul是快乐的,这快乐还会加倍因为是付出后得到的。这快乐是无敌的,因为能战胜皮肉上的痛苦与来自家庭的压力;这快乐也是无价的,因为只有一种方式能获得而不能购买交换;这快乐还是经受得住考验的,因为精神是不毁的;这快乐还是向善的,因为追求快乐的过程中不会受到世俗的蒙蔽。
对于Paul,他的伊甸园和忠贞信仰显而易见只与巨人队有关,不用褪毛剔骨就能知道Paul的答案“我就是巨人队的粉丝”。每个人都有偶像,每个人都有信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成为铁杆球迷,可天才Robert用笔下的Paul证明了同样拥有渺小精神世界的窗台灰的肤浅虚伪。他让Pual贫困到无法负担一张门票只能在球场外用电视看直播、无情地把现场助威呐喊的普通球迷基本权力从Paul身上夺走,还安排了一系列事件把Paul置身于一个普通球迷不敢想象的困境中任其挣扎,亵渎他的偶像去考验底线。被自己钟爱的巨人队球星Bishop揍伤躺在医院昏迷3天,睁眼后Paul的第一句话却是问巨人队上一场的比分;警察介入伤人事件调查,因为不想让Bishop继续被禁赛Paul没有选择坦白;专门代理人身伤害案件的律师哥哥不顾他的反对提起诉讼并索赔7700万美金时,Paul为避免庭审只得选择把自己关进监狱。在一系列的冲突中,我们看见了Paul一如既往的对巨人队的忠诚与激情。
Robert就这样制造了一个不可复制的狂热粉丝。
“屌丝的战斗”
列夫•托尔斯泰曾经曰过:“艺术起源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第二次看完这部影片,我一厢情愿地相信Paul这个艺术形象是作者Robert D. Siegel的自身体验的再现——在执着的追求被沦为笑柄,在选择妥协距离巨大回报仅仅一步之遥的时刻,庸俗和刻薄的阵前最伟大的坚守才能成就最孤独的尊严。这部电影让我心甘情愿地把Paul和Robert树为自己的偶像,感谢上苍赐予我的这一次巧合,让我在朝圣的路途中胸怀热血。
屌丝不是一个允许你唤起同情的名词,从《洛奇》一二三四五六到《百万美元宝贝》,到去年的《铁甲钢拳》,屌丝的战斗这一主题经久不衰,从中可以看出草根文化巨大的群众基础,也能总结出影迷崇尚的荧幕角色的特点和其代表的美国民众的理想价值内涵。
这些荧幕角色必须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尤其像本片这样主人公角色刻画需要依靠强烈的戏剧冲突,其角色只有低贱得令人生厌才能够让观众从角色行为上的反差中体验到足够大的心理反差。在影片开头,Paul让观众感觉他的生活目标和他的生活本身一样卑贱不值一提,但影片完成叙事以后,我相信每一个观众对他的理想和他对理想的态度都会抱有无限的崇敬。这在美国文化的范围内也是极容易获得理解的,美国是一个宣扬信仰自由生活方式自由的国家,基督教、犹太教、穆斯林、耶和华见证会等等覆盖了全体民众,善男信女们信奉各自的信仰,除此之外,人们还有各自的价值追求和生活信念,但每个人为目标付出的程度各不相同,所以人们都把心中那个对目标笃信到底的完美自己为偶像。而Robert将这个观众共有的理想化自我外化为电影主角,造成这个经受巨大考验甚至在遭受偶像殴打之后仍忠心不改的Paul有足够的张力引起观众的共鸣。
现实主义的记叙手法和诙谐幽默的元素一样是必不可少的。屌丝们如果真刀真枪来一回“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碟中谍们还怎么吃英雄拯救世界这碗饭?屌丝们不在乎战斗的成功,只要这战斗时悲壮的。电影《洛奇》中洛奇没有把拳王击败,但他的失败体现了自身的价值。洛奇不需要成功,因为胜败没有区别即便胜利他也不再有机会成为专业拳手,重要的是他站在拳台上表现出来的勇气和不懈的意志力(此处评论略显多余,但我一直认为洛奇对我来说是启蒙我写作影评的现实主义兼顾传奇色彩的力作)。结尾处彰显现实主义的人物命运安排,永远是让观众离开影院之后交谈评论回味的不二法宝。Paul没有机会改变自己,没有机会改变父母和已经提起诉讼的哥哥,他更知道自己没有机会在广播中澄清自己,他选择了接收老鹰队粉丝Phil的挑战面对面地与交锋。
冲着Phil举起彩弹枪后,Paul悲壮地向这个世界道出了深藏心底的无奈抱怨“…and it wears me out”,又一个无情天下有情人的悲剧,但他不是英雄不是石头一样无情的修士他只是解构英雄解构信仰的有血有肉的狂热粉丝;从枪口中射出的不是群秒敌人的子弹,而是羞辱惊吓作弄另一个屌丝的彩弹;他在对手倒下后说出的不是“I’ll come back”也不是“我以我血荐轩辕”,他只是狠狠的说了句“Eagle Sucks!”战斗结束,Paul落荒逃跑,路上音乐响起轻盈的音乐,一如无谓轻淡如扩散在水中的墨水一样自由潇洒的,跟宏举大义无关的屌丝专属的那片颜色。
感谢各位读者看到这里,忍受了近四千字的“影评”,还记得杨丽娟么?你们对她的看法有没有一点改变?
下期预告:我写完这篇东西不知道他妈的疯了多少次,拖了一个多星期,还好有自己比较喜欢的几处。“士力架来一口”那玩意没广告中那么给力。本期算是个bonus吧下期依照老路子来两部电影一起写的比较式影评,请期待《我的路》《桃姐》。
文/亦逍Eeshaw
3 ) 和杨丽娟有一拼
有人信教,有人信钱,有人信春哥,片中的男主选择信仰巨人队。
从头到尾都感觉男主和杨丽娟有一拼。但是如果这个世界注定是金字塔型的,那塔基下的人群为了不和男主一样脱离现实,连YY的寄托都放弃,那他们的生活岂不是更无望?又或者同男主一样永远把寄托放在远处,那不是注定这辈子都只能在塔底仰视塔尖?
不懂导演干嘛故意找个矮又肥一看就很失败的男主。现实中很多人都有男主的影子,比如NC棒粉。男主完全可以更普通点,剧情可以更荒诞彪悍点,多点黑色幽默分会更高。
PS: 美国的球赛到底有多贵啊?靠听广播听出来的粉丝能牛成这样?
4 ) is that 'loser' the fuckin kinda life im goin 2 have?
special recommended to 雄,with hornor of ur sticking to ur own way of life
正文:
首先音乐很棒,乡村摇滚,很乡土,美国的乡土
一个在大都市ny做停车厂收费员的小人物,who really stick to his own way of life, which's considered miserable. reminds me of 雄,always being confident in his zone,and that‘s firstly because he has a zone...
no doubt the miserable paul is living like a loser through most people's eyes. even me the younger loser feel shame about him at some points,
but he has two gifts at least, first he is good at criticising football game on the phone. secondly he enjoys what he's good at without any other distracton. that really makes the man live like he has a goal just as any other 'successful', 'normal' guy in the world. so he won't commit suicide and he won't act like a 马加爵 the sucker. this guy, when his family feel pity on him, and when most people are mean to him, just wont be lost. he is just a careful guy with his own kinda courage burst
out at the fuckin proper time! braveness of his own, yeah fuck, it's his
life, and maybe will be mine.
4 stars for the prediction, lost 1 for us, for neither of us contribute
to the society that feeds us. fuck it, though.
5 ) 《狂热粉丝》:卫我心中的神圣
文/满囤儿
很多人心中都有一块神圣到不可侵犯的领地。如果这块领地和家国、自由、和平相关,那这个人就是爱国志士;如果这块领地和兄弟、情义、恩仇相关,那这个人很可能成为侠客义士;如果这块领地和明星、球队、作家相关,那这个人通常被人们称作“粉丝”。辨别一个粉丝究竟是真的把偶像作为自己神圣的精神支柱,还是仅仅是跟风追星,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当着他的面摧毁他偶像的形象。《狂热粉丝》的主角保罗就遭到了这种考验,他的偶像不仅毁了形象,而且其形象的毁灭竟和他自己直接相关。整个事件变成了一次对保罗忠诚度的考验,更是对他心灵的锤炼。
本片尽管目前IMDb评分高达8.0,但是只有450人投票导致其说服力有限。估计看过本片的人不多,就破例简述一下剧情吧。来自纽约市斯塔滕岛的车库管理员保罗-奥菲尔罗(帕顿-奥斯瓦尔特 饰)今年35岁,胸无大志且仍与妈妈住在一起,但他自称是“全世界最疯狂的纽约巨人橄榄球队球迷”。保罗几乎将自己的全部业余时间都用来给当地电台的体育频道打电话,借机对他挚爱的球队发表忠贞不渝的演说。可电波中总有一位费城老鹰队的球迷菲尔(迈克尔-拉帕波特 饰)与他争执。一天晚上,保罗和他的死党萨尔(凯文-考利甘 饰)在一家加油站里,认出了一辆SUV里坐着的正是巨人队的明星后卫球员考恩特莱尔-毕舍普(乔纳森-哈姆 饰)。他们鬼使神差地一路跟随毕舍普的豪华座驾来到了曼哈顿,进入了一家脱衣舞夜总会。经过再三考量和周密计划,保罗决定向毕舍普表明自己的身份,然而事态的发展并不如保罗当初计划得那般。他把一切都搞砸了。保罗与偶像的“接触”,引发了一系列连带的后果,直接让他曾经赖以生存的那个世界彻底地坍塌。他的家人、信仰的球队、媒体、司法机构,都依据自己的信念和立场加入了这场混战。保罗感受到自己对巨人队的忠贞受到了人们的质疑,他必须要做些什么,来表明属于自己的信念和立场。
影片把主人公保罗设定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Loser,延续了好莱坞电影的喜好。其实,之所以电影总关注这种Loser,是因为这种褪去面具和外衣之后的人,所体现出来的情感反而最真切。《阳光小美女》的动人之处不也正是这一点么?保罗这个“最疯狂”的球迷,所作的事情其实没有一件可以称得上疯狂。他不曾在球场里光着膀子摇旗呐喊过,因为他没钱买票,只能在球场外用小电视看直播。他不曾在球场浪漫求婚,因为他甚至连个女友都没有。他不曾与其他球队的球迷一言不合而大打出手过,因为他虽然体重不小,可惜一推就倒。没有这些光荣的战绩,保罗仍然可以宣称自己是最疯狂的。他不是球迷领袖,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球迷代表。巨人队在他心里的那种神圣,彷如与生俱来。导演只需去给他一个舞台让他表现,而不需要其他任何解释和评判。
本片的导演是罗伯特-D-西格尔(Robert D. Siegel),08年因编剧《摔跤手》一片而被人所认知。本片是他做导演的处女作。从《摔跤手》总我们便可以看出,西格尔非常善于通过一个小事件,让一名普通角色展现出其真性情。这份性情正是埋藏在好多人心底深处的,平时羞于表露的那种。因此他的故事看上去挺平淡,角色看上去也很普通,但是事件过后的角色反应却充满情绪感染力。本片的保罗一开始的表现极为“邻家男孩”,一事无成,埋头崇拜中。疯狂却又没有资本让人承认自己疯狂。可是一个很奇异的“误会”改变了这一切。这个误会引发的事件,直接将其扔在了抉择的十字路口:究竟是以个人利益为先,还是以自己喜爱的球队的利益为先?故事中的事件并不“非常”,但是涉及到了“非常”之人保罗,便产生了极大的悬念性。保罗周围的人都希望他能够放弃他的崇拜,转投切身利益的获取。此时保罗的选择就引出了巨大的戏剧性发展。
八成看过本片的人可能都对主人公保罗表示出一种不屑。因为保罗这种“活在别人世界”里的人看上去是如此缺乏“自我”。别说为国为义牺牲的《十月围城》众人,就连暴力拒绝拆迁的潘多拉纳威人看上去都比保罗的理由更冠冕堂皇。那些信奉“价值观正确”是评判电影优劣的第一标准的人们肯定是看不上如此一个小人物的小情感的。他们只会认为保罗就是个尚未酿成悲剧的美版杨丽娟。不过,我到是觉得保罗对巨人队的那份情感才是人间至情至性的。保罗生活的年代是和平年代,衣食无忧。他的“忠”和“义”从何发泄?难道让他疯颠颠地去闹革命,示威游行?因此,我个人觉得,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下的人们对相同情感的表现方式完全可能不同。你可以和小马哥有同样的情感积蓄,但不一定非得跟他一样去双枪乱射,完全可以在你的生活中用其他方式挥洒出去。本片的保罗也是一样的。我们看到保罗潜入老鹰队球迷酒吧寻找死敌菲尔的时候,专门在脸上画了一个“华莱士”涂装。华莱士为了心中的神圣自由可以下定的决心,保罗为了心中的神圣同样可以。这就是影片带给人最大的触动。
看影片让我回想起当时上初中,喜欢巴乔的我经常和同班喜欢巴蒂的伙伴们“干仗”。现在回想起来,觉得真是好幼稚啊。可是我们都不会为之羞愧或后悔,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神圣啊。
6 ) 真的粉丝甘于遭受偶像的拳头
男主角就是一个不折不扣完全合格百分百够格的粉丝,偶像打了他照样痴迷偶像,死心不改,还极力维护着偶像的名誉,把偶像对自己的大打出手承认是自己搅扰了人家的兴致所致,不过事实也确实是这样。
但即便是这样,假如我迷恋的偶像就因为我给他要个签名或者想挨偶像更近一点絮个话,他怪我打扰了他从而痛打我一顿,我想他在我心目中的偶像地位是不是就该动摇一下。
不过,所幸现在的我还没有彻底迷恋的偶像。
7 ) 看完这个片子,我羞愧的低下了头
一个朋友洋洋得意的告诉我说,他在火车上和一个劝他信教的基督教徒争论上帝到底存不存在,经过4小时的唇枪舌战对方终于被他说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并且再也不提劝他信教的事情。当时我说我不愿意发表任何评论。几年后他跟我说,那次挺缺德的,别人信个基督又没啥,跟我又不熟,我那绞尽脑汁的想办法打击别人的信仰,损了点。我还是没说啥。
信仰自由中包含了一个人不受任何不可动摇信仰束缚和影响选择自己的人生目标的自由。推演到电影男主角这里,他喜欢巨人队并愿意坚持自己生活方式,这个本来就是无可厚非的,他接受了7700万美元的考验,证明了他对自己选择的执着。他无愧于自己信仰,他坚持了自己的选择。
其实Paul的选择,和历史上的仁人志士愿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选择,是基于相同的感情和逻辑基础。区别仅仅是与他们不相干的人的看法和价值观。而别人的看法,对革命志士和男主角来说,恰恰是最无所谓的东西。这个仅仅是他们的自己选择, none of your business.
可是人们看不出来这一点,人们喜欢嘲笑和玷污别人的精神核心,以得到感觉自己比别人聪明睿智的那种可怜的优越感和快感。社会的多元化和思想的进步让人懂得了嘲笑别人的宗教信仰是不道德的,但是他们还没有弄清楚这种道德观点的逻辑基础,他们能够一边表示自己尊重信仰自由,一边看着那个喜欢巨人队的人骂他二逼低能,并且不感到一丁点的自我矛盾。
这种矛盾的逻辑贯穿于很多人的生活。这种优越感也贯穿于很多的媒体和文学影视作品,他们看不到自己的批判和赞扬毫无逻辑可言。
在展现革命先辈高尚情操的影视作品中经常能看到这种片段,烈士的朋友家人攥着他的肩膀使劲晃着说,你疯了吗,你知不知道这样做你就等于毁了自己一辈子;烈士头一扬向镜头迈出一大步,对着镜头上方45度角激动的说,为了革命事业,断送我一个人又算得了什么。观众此时就唏嘘不已,感动万分,其实 Paul 和他有一样的高尚选择,值得让观众唏嘘不已,感动万分。光为了 那77,000,000 刀辣,也足够唏嘘感动了。
我上中学的时候,听说一个高二学生逃学在网吧里面连续四个昼夜打网络游戏,在被班主任抓住的时候仍然在网吧坚持岗位,当时我由衷感叹道,这个哥们真是一个勤奋执着坚韧不拔值得敬佩的好同志啊。我身旁的入党积极分子尖子生兼班干部从鼻子发出“哧”的一声,表示了作为班干部和勤奋坚韧的代名词的他,对我的言论的批评和不屑。
我说,我只是听说过,牛顿煮怀表,王羲之馒头蘸墨水,孔子三月不知肉味,我个人也从未对什么事情如此刻苦忘我过,除了今天这个哥们,我也没见过这样投入忘我的牛逼真人,当然值得敬佩。听了我的错误言论,尖子生兼班干部仰起了他的头,露出黑鼻孔里面的茂密鼻毛,鼻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鲜艳了,而我却羞愧的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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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只有一个疑问,美国,用漆枪在pub里面打人要坐牢的吗?
狂热信仰被颠覆的痛苦
人生观这种东西实在是让人无奈的一些东西防沉迷这种事。。。连自己都搞不定,也好意思沉迷
7.17再一次让我相信在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前提下,没个人可以有自己的活法。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强大的精神支柱吧....但结尾有点让人失望啊....
mymhm47 You don't have to be mean... Everybody's SO mean... 无奈又悲伤,其实中国粉丝比那个Phil mean多了,对刘炜呐~
看一只不值得同情的肥猪的苦逼日子让人憋屈
彻头彻尾的LOSER是不知道自己是LOSER的,就像在梦里面一样,永远醒不过来。
get a life,man
结尾太无力了啊.......
对主流社会来说,保罗就是个另类,所以注定他就要比一般人承受更多压力。影片本身很流畅,人物很丰满。
哎,体育能给人们希望。
粉丝都是这样疯狂的。感觉拍得很真实。
看完这部片子,我怎么想到了中国足球?
huge
假高潮和真兴奋都在树上挂着呢,你干嘛呢!
太down了 根本不值得同情的巨人球迷。今年的巨人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一奶被队友完坑。
有些人终其一生,追求的就是一个挚爱,一种信仰。如果有幸找到了,再多的磨难都只是他胸口的勋章,他只需要微笑就足够了。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某种意义上说,我的近况和Paul有些类似。祝Paul好运,祝我好运
Loser fans
看的肝儿疼,在一定程度上我虽然没有他的那种狂热的信仰,但有他一部分的loser范儿,通片我在反省,并且肝疼,浑身不舒服。
我懂的!!我懂的!!!——如果这部电影让英国人来拍,我会不会爱死?